§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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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4 公司负责人邢乐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颖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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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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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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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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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
4.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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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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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董事会报告
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概要
2011年因房地产行业受国家调控的影响,商品房市场严重滑坡,开发量锐减,上半年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攀升,塑钢型材市场同业竞争加剧;服装加工同样遇到困难,订单大幅度减少,接单量下降,人民币升值,用工成本增加,流动资金严重匮乏。
面对诸多的经历和困难,公司主要围绕抓重点工作落实,保公司目标实现;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升基础管理;坚持系统优化,保证生产系统顺行;强化营销管理,积极开拓市场;强化资金管理,合理调度资金等方面开展工作。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748.02万元,同比减少9.79%。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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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财务报告
6.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深圳金海经营到期进入清算程序,本公司将201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年末不再将其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年度转让了鲁宏精饰的股权,报告期内将其股权处置前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上海服饰、天津置业、章丘不夜城、北京门窗和成都置业5公司已被注销,报告期内合并上述5公司注销前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6.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 “大信审字【2012】第1-2248号”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 “大信审字【2012】第1-2248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2,870,540.17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861,106,482.7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14,474,335.09元;流动负债超过资产总额9,007.6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6,544.61万元,已逾期涉诉的4,884.61万元;年末对外担保本金1,820.00万元中1,820.00万元本金逾期并涉及诉讼。这些情况将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认为会计师基于已有资料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充分提示了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情况说明
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87.05万元,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6.02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2,303.07万元,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本年度经营性损益实际为-10,056.81万元,上年度为-5,684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亏损4,372.81万元。
2011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36,748.01万元,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76 %;销售费用2,405.43万元,同比增加12.72 %,;管理费用5,687.01万元,同比增加13.49 %;财务费用3,513.71万元,同比增加67.84%,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根据协议计提借款利息所致;2011年公司净利润-12,010.91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87.05万元。
(二)针对强调事项段,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措施
①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努力实现经营性减亏
通过对南充市潆华工业园区的建设,目前已完成全部产能扩大建设;2012年度将强化市场、安装工程业务的拓展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控制成本支出;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大清欠、防欠力度,力争建材板块实现经营性扭亏。
②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盘活或有资产
公司通过诉讼加大对历史形成的应收款的催收,同时对已进入执行程序的广东证券委托理财案件的执行终结,对原历史形成的其他诉讼重新审视积极应对;对广东证券委托理财案件力争2012年6月底以前收回。
③继续推进对山东华塑建材业务进行重组
山东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公司最近3年连续大额亏损,净资产合计为负数,已资不抵债。2012年公司将加大对山东建材重组力度,止住山东华塑建材这个亏损点。
④利用土地共同开发变性的收益用于扩大南充华塑的生产规模所需资金
本公司将南充华塑建材拥有的划拨工业用地利用政府的“退城进园”政策进行合作开发,将为公司带来进一步发展的现金流。公司目前正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法院沟通,办理解除抵押、土地变性等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完成。
通过上述措施,本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和南充工业园的扩大再生产资金将获得保证,但上述措施的实施效果和时间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000509 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2-021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4月22日在山东济南市石岛山庄会议室召开,刘乐全监事、孟杰监事、成平江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年报及年报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设立的审计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监事会对201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认为: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运作比较健全、规范,财务状况较为正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的事项进行的评价,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及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七、讨论了公司2011年度的运作情况,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该意见已载入“201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2-02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22日在济南市石岛山庄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董事刘永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书面委托王友亭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董事陈志先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会,书面委托邢乐成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3名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邢乐成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报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经营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上述议案报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上述议案报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1年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的“大信审字(2012)第1-224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48.02万元,净利润为-12,010.9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5,680.58万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86,110.65万元。因此,公司2011年度无利润可分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
上述议案报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2011年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对强调事项段的专项意见为:无异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决议书意见,决定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的专业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报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中介机构清收公司应收款项的议案》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241,369,233.77元,以上款项账龄均已超过三年且都已全额计提坏账,为优化公司资产机构,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委托中介机构清收应收款项,委托风险代理费不超过回收款项的25%,具体实施时根据双方协议情况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北京中电信息大厦房产的议案》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北京中电信息大厦房产原值10,823,194.14元,折旧3,690,992.32元,净值7,132,201.82元,为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拟授权公司经营层以不低于资产评估价处置北京中电大厦,待资产评估完成后与转让方签订协议时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该项议案还须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请详见《关于召开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09 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2-02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董事会八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46号齐鲁文化会馆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1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5)审议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2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规定的会议登记日期内履行了完备的会议登记手续方可享有表决权。
2、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登记时间:2012年6月15日9:00-16:00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三路9号6号楼2楼 邮编:610045
7、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宏杰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三路9号6号楼2楼
邮编:610045
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日期: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SST华塑 公告编号:2012-025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关于转让山东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被否决,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下午2点半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42号石岛山庄德意楼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邢乐成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83335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本的33.30%。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44965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29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数44965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转让山东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反对83335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反对8288570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反对44965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表决结果:提案被否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凯文(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兴旺、熊杰
3、结论性意见: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凯文(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凯文蓉律字(2012第007)号
致: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2日14时00分在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42号石岛山庄3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凯文(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凯文”)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黄兴旺律师、熊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凯文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材料,并对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现凯文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公司已于2011年12月5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并于2011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山东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已于2012年3月29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并于 2012年 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公司已于201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了《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该通知公告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提案等内容。
为此,公司已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股东大会通知》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五)经凯文律师验证,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83335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上述股东或授权代表均为截止 2012年4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代表,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六)除上述股东及授权代表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凯文见证律师。
综上所述,凯文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凯文律师就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及审议表决程序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关于转让山东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833353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被否决。
经凯文律师验证,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题与会议通知的议题完全一致,没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三)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对现场记名投票进行了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凯文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以上事实,凯文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
北京市凯文(成都)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黄兴旺
熊 杰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刘永华 | 董事 | 因工作原因 | 王友亭 |
| 陈志 | 董事 | 因身体原因 | 邢乐成 |
| 股票简称 | SST华塑 |
| 股票代码 | 000509 |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宏杰 | 王凯 |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三路9号 | 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三路9号 |
| 电话 | 028-85365657 | 028-85365657 |
| 传真 | 028-85365657 | 028-85365657 |
| 电子信箱 | DB000509@163.com | DB000509@163.com |
| | 2011年 | 201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9年 |
| 营业总收入(元) | 367,480,150.91 | 407,341,890.59 | -9.79% | 576,532,728.15 |
| 营业利润(元) | -102,124,748.27 | -57,051,756.16 | -79.00% | -25,858,332.86 |
| 利润总额(元) | -120,375,839.12 | 7,832,949.34 | -1,636.79% | -41,865,560.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2,870,540.17 | 10,160,174.41 | -1,210.91% | -43,518,150.7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3,329,624.09 | -54,472,454.45 | -71.33% | -98,280,542.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791,020.82 | 12,088,916.48 | -147.90% | -129,309.13 |
|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9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509,460,148.89 | 649,652,666.54 | -21.58% | 593,569,080.10 |
| 负债总额(元) | 628,180,316.38 | 656,432,105.50 | -4.30% | 608,037,864.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14,474,335.09 | -9,317,801.02 | -1,516.54% | -27,841,610.84 |
| 总股本(股) | 250,009,885.00 | 250,009,885.00 | 0.00% | 250,009,885.00 |
| | 2011年 | 201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9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15 | 0.0406 | -1,212.07% | -0.174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15 | 0.0406 | -1,212.07% | -0.174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33 | -0.2179 | -71.32% | -0.3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23 | 0.0484 | -147.52% | -0.0005 |
|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4579 | -0.0373 | -1,513.94% | -0.11 |
| 资产负债率(%) | 123.30% | 101.04% | 22.26% | 102.44%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0年金额 | 2009年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149,976.55 | | -1,352,836.29 | 75,106,262.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887.10 | | 1,220,000.00 | 20,000.0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313,135.25 | | -3,637,161.80 | -20,102,715.4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188,126.40 | | 1,992,961.19 | -278,343.1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940,564.98 | | -253,181.21 | 15,956.23 |
| 所得税影响额 | 0.00 | | 1,104.57 | 1,232.41 |
| 债务重组损益 | 0.00 | | 66,661,742.40 | 0.00 |
| 合计 | -19,540,916.08 | - | 64,632,628.86 | 54,762,392.15 |
| 2011年末股东总数 | 19,993 | 本年度报告公布日前一个月末股东总数 | 21,895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非流通股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5.17% | 62,915,700 | 62,915,700 | |
| 南充天益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99% | 19,967,760 | 19,967,760 | |
| 中国银行南充分行 | 国有法人 | 2.18% | 5,445,000 | 5,445,000 | |
|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1% | 5,270,000 | | |
| 南京鑫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7% | 2,668,888 | | |
| 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9% | 1,980,000 | 1,980,000 | |
| 邱丽双 | 境内自然人 | 0.70% | 1,756,666 | | |
|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6% | 1,650,000 | 1,650,000 | |
| 史敬民 | 境内自然人 | 0.64% | 1,593,768 | | |
| 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8% | 1,459,766 | | |
| 前10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流通股数量 | 股份种类 |
|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南京鑫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2,668,8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邱丽双 | 1,756,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史敬民 | 1,593,7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 | 1,459,7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秀英 | 1,209,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高志辉 | 1,002,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凯汇川(北京)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99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斌 | 96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蔡德山 | 812,3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及前十名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建材行业 | 32,772.01 | 31,240.42 | 4.67% | -7.82% | -2.72% | -5.00% |
| 服装行业 | 3,261.90 | 2,870.82 | 11.99% | -25.70% | -20.20% | -6.07% |
| 其他 | 41.31 | 19.69 | 52.34% | -2.32% | 33.22% | -12.71%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型材销售收入 | 20,531.41 | 19,409.46 | 5.46% | -16.61% | -13.25% | -3.66% |
| 门窗销售收入 | 12,240.60 | 11,830.95 | 3.35% | 11.97% | 21.45% | -7.54% |
| 服装收入 | 3,261.90 | 2,870.82 | 11.99% | -25.70% | -20.20% | -6.07% |
| 其他收入 | 41.31 | 19.69 | 52.34% | -2.32% | 33.22% | -1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