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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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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2-004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深圳广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的函》,公司股东"深圳广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2-00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9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深圳市龙岗区隐秀山居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到会董事13人,皇甫涵董事、蒋晓军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于春玲董事、孙玉林副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此外,公司6名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海贤董事长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盘点的情况报告》

2011年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损失2,357.2万元,影响年末公司资产及股东权益减少2,357.2万元,当期利润总额减少2,35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152.8万元。

公司下属南山热电厂、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共确认账实不符(已无实物)的固定资产原值计3,301.98万元,净残值463.84万元(含残值330.2万元)。公司对不存在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影响年末公司资产及股东权益减少463.84万元,当期利润总额减少463.84万元。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29,063.37元。鉴于公司经营现状,为了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截至2011年底,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454,070,630.72元结转下一年度,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201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正式披露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同时登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发布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2年度综合计划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12年度薪酬计提与考核方案》

该议案涉及董事长薪酬部分以《关于公司董事长2012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基本年薪实现盈利时实现较好业绩时
董事长年薪标准(万元)68.9773.90由董事会视情况给予奖励

该议案关联董事杨海贤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对外担保、系统内财务资助等额度事宜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8)和《关于公司2012年度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关联董事傅博(担任交易对方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晓蕾(在交易对方招商银行任职)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2年度内部审计与内控工作计划》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发布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2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续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2-00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9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30时,在深圳市龙岗区隐秀山居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际到会监事6人,赵祥智监事长、王荻菲监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均授权马凤鸣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马凤鸣监事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于2012年4月2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同时登载。

经审核,监事会确认该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1年度各项生产经营情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比较完整,希望新的一年,公司继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新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内控工作计划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对外担保、系统内财务资助等额度事宜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8)和《关于公司2012年度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关联监事彭勃、李慧文、陶琳回避表决,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2-008

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及

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事件概述

根据公司2012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了相应的银行授信规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及系统内财务资助等额度,相关议案《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对外担保、系统内财务资助等额度事宜的议案》于2012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现将公司2012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2年银行授信额度

2012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总额67亿元,实际使用控制额度45亿元以内。

(二)2012年度对外担保明细

2012年度,公司本部拟对下属企业担保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下同)

项目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1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127,056.88116,830.88
总负债108,523.85103,474.27
银行贷款总额50,500.0045,500.00
流动负债总额111,172.39103,474.27
所有者权益18,591.5813,356.61
项目2011年度

(经审计)

2012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0,423.416,420.57
利润总额-297.15-5,176.42
净利润-297.15-5,176.42

公司本部为下属企业的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34.49亿元的担保,其中为新电力公司6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11.5亿元,为深南电中山公司7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6.09亿元,为深南电东莞公司6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13.7亿元,为深南电环保公司5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2.2亿元,为协孚公司2家银行融资提供担保1亿元。

担保期限:公司对下属企业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日后两年。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傅博先生同时兼任深南电中山公司、深南电东莞公司董事长,傅博先生对涉及该两公司的事项回避表决。

二、相关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12月2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18号)生产办公楼6栋103、105室

法定代表人:傅博

注册资本: 11,385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5%、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

主营业务:余热利用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余热利用发电。增加:燃机发电。

信用等级:A-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1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111,912.63120,306.98
总负债-19,710.50142,745.07
银行贷款总额465,00.0026,500.00
流动负债总额1,316,20.79142,745.07
所有者权益131,623.13-22,438.08
项目2011年度

(经审计)

2012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8,781.5310,195.49
利润总额-6,137.12-2,727.58
净利润-6,137.12-2,727.58

(二)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海城北路

法定代表人:傅博

注册资本:39,68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55%,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主营业务:燃机发电、余热发电、供电和供热(不包括供热管道)项目。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1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115,550.23115,970.09
总负债83,235.40857,43.35
银行贷款总额46,500.0062,000.00
流动负债总额82,768.9985,743.35
所有者权益318,66.1130,226.75
项目2010年度

(经审计)

2011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6,072.357,060.23
利润总额1,757.70-2,088.09
净利润1,496.96-2,088.09

(三)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高埗镇塘厦村

法定代表人:傅博

注册资本:3,504万美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4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30%,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持股20%,广东省东莞市高埗工业总公司持股10%。

主营业务:燃机发电、余热发电、供电等。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银行名称金额
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新电力公司”)中国银行深圳分行2.00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2.00
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3.00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1.00
深圳发展银行华侨城支行1.50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2.00
小 计11.50
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深南电中山公司”)华夏银行深圳分行1.00
珠海华润银行1.00
广发行深圳分行0.49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1.00
深发行华侨城支行1.00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1.00
浦发行深圳景田支行0.60
小 计6.09
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深南电东莞公司”)平安银行福华支行3.00
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5.00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2.00
浦发行深圳分行1.20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1.00
深圳发展银行广州流花支行1.50
小 计13.70
深圳深南电环保

有限公司(下称“深南电环保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1.00
平安银行深圳福华支行0.30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0.10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0.30
光大银行车公庙支行0.50
小 计2.20
深圳协孚供油

有限公司(下称“协孚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0.50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0.50
小计1.00
合 计34.49

(四)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4月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18号生产办公楼6栋204、206

法定代表人:吉明

注册资本: 7,90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0% ,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30%

主营业务: 污泥干化

信用等级:BBB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1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15,550.3615,658.03
总负债8,085.328,092.62
银行贷款总额4,600.004,600.00
流动负债总额3,650.874,988.83
所有者权益8,532.927,565.41
项目2011年度

(经审计)

2012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847.59919.22
利润总额-371.67100.38
净利润-371.67100.38

(五)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年6月10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角咀

法定代表人:林青

注册资本: 5,330万元

股本结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公司持股50%,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深圳市派普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

主营业务:燃料油的自营或代理进口业务。组织柴油、重油、润滑油供应深圳市电厂,并在保证电厂用油基础上供应深圳市加油站和外商投资企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3类1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1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10,195.939,901.16
总负债1,723.941,744.92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1,691.861,744.92
所有者权益8,485.288,156.24
项目2011年度

(经审计)

2012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599.23108.45
利润总额222.98-304.91
净利润169.72-304.91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企业尚未确定具体的授信额度,未签订授信协议,拟在其签订具体授信协议时为其签订担保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为:

1、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

2、担保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3、担保范围:债券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下属电力企业由于长期受燃料价格高企与电价倒挂,电费收入和电价补贴延迟到账等因素的影响,均面临较为困难的经营困境,部分企业财务状况无法全部获得其生产所需资金的银行融资,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持续经营,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2012年度在上述批准的额度内: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深南电中山公司在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全部资产抵押给公司(详见公司于2009年3月21日发布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于分别为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11),质押到期日为2011年12月31日。若在上述资产抵押到期后公司担保责任仍未解除,该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将其全部资产抵押给公司,直到上述担保责任解除为止。由于该公司发电所产生的稳定的现金流可为该公司偿还债务提供资金保障。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深南电东莞公司在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质押给公司。该公司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可保证其偿还债务能力。

3、公司为新电力公司在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由于该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二)公司非电力企业因正处于企业转型或经营初期或土地开发,急需资金支持,为解决其经营压力,董事会同意公司2012年度在上述批准的额度内:

1、公司为协孚公司在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因公司所属燃机电厂全部改烧天然气发电,协孚公司为公司所属燃机电厂提供油品服务的主营业务已终结,目前正处于全面经营转型。协孚公司所属油库已获得深圳海关批准从自营仓储库转为燃料油公共保税仓储库,具备向社会专项经营的资质。为保证转型期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与该公司其他股东协商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后签署相关协议,以控制和防范公司资金风险。

2、为深南电环保公司在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公司已于2011年1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收益有保障,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以上方案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须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在相应额度之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日常审批,公司将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如果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过部分须再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若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达到《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4月2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

项目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1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119,180.09105,712.40
总负债104,107.9797,583.54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97,430.8997,583.54
所有者权益8,132.468,128.85
项目2011年度

(经审计)

2012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102.10-0.0074.65
净利润102.10-0.0074.65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2-013

关于公司2012年度

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事件概述

根据公司2012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了相应的银行授信规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及系统内财务资助等额度,相关议案《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对外担保、系统内财务资助等额度事宜的议案》于2012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现将公司2012年度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如下:

(一)2012年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2012年继续在系统内以本部为核心,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系统内提供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下同)

项目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1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17,027.9316,325.41
总负债11,163.3710,448.37
流动负债总额11,163.3710,448.37
所有者权益5,863.565,877.04
项目2011年度

(经审计)

2012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471.58 
利润总额1,581.2717.98
净利润1,186.8313.48

公司本部拟对下属企业财务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4.2亿元,接受财务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3.5亿元。

财务资助额度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建立对各企业的财务资助额度,通过资助余额进行控制管理。并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日常审批。额度内由被资助企业提前书面提出资助申请,报请公司经营班子审批并签署相关资助协议后执行。

超出额度的财务资助需另外报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傅博先生同时兼任深南电中山公司、深南电东莞公司董事长,傅博先生对涉及上述两公司的事项回避表决。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

2、合同签订方:资助方、被资助方

3、合同期限:1年

4、利率:资助方取得的银行借款的平均利率

5、用途:主要用于被资助方偿还银行借款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6、合同主要内容:

被资助方责任:已经履行签署本合同的所有授权和审批;借款资金用途合规合法;接受并配合资助方对资助款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资助方提供真实、完整、客观的相关资料。

资助方责任:承担资助款发放后的风险;已经履行签署本合同的所有授权和审批;资助款所用资金来源合法。

违约条款:被资助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助款;被资助方拖欠本金、利息、费用及税金;被资助方、资助方违反所作的保证与承诺。资助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资助款本金。

二、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深南电中山公司、深南电东莞公司、新电力公司、协孚公司及深南电环保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关于公司2012年度银行授信规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8)。

(二)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11月31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歧华柏路7号

法定代表人:吉明

注册资本:17,78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自有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投资。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单位: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9.5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03.29%

(三)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王仁东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6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营业务:从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运行设备维护和检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卖商品)。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甲方乙方(简称)股东大会批准额度
甲方资助乙方乙方资助甲方
公司本部深南电中山公司8.7 
深南电东莞公司
深中房地产公司
新电力公司
深南电工程公司 
协孚公司 
深南电环保公司0.50.5
合计24.213.5

三、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下属电力企业由于长期受燃料价格高企与电价倒挂,电费收入和电价补贴延迟到账等因素的影响,均面临较为困难的经营困境,部分企业财务状况无法全部获得其生产所需资金的银行融资,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持续经营,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2012年度在上述批准的额度内:

1、公司为深南电中山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全部资产抵押给公司(详见公司于2009年3月21日发布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于分别为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11),质押到期日为2011年12月31日。若在上述资产抵押到期后公司担保责任仍未解除,该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将其全部资产抵押给公司,直到上述担保责任解除为止。由于该公司发电所产生的稳定的现金流可为该公司偿还债务提供资金保障。

2、公司与深南电东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质押给公司。该公司近三年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可保证其偿还债务能力。

3、公司与新电力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由于该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二)公司非电力企业因正处于企业转型或经营初期或土地开发,急需资金支持,为解决其经营压力,董事会同意公司2012年度在上述批准的额度内:

1、公司与深中房地产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将通过未来房地产项目开发收益偿还,期间,为控制和防范公司资金风险,该公司以自有346亩土地及房产作为向其两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借款的共同抵押担保,抵押期限到期日为2015年12月31日。

2、公司接受工程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3、公司接受协孚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4、公司与深南电环保公司相互提供财务资助。该公司已于2011年1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收益有保障,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以上方案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须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在相应额度之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日常审批,公司将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如果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过部分须再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若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达到《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充分挖掘系统资金潜力,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已对系统内财务资助的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均得到被资助方和其他股东提供足额的财产或者股权担保,利率按照资助方取得的银行借款的平均利率,且被资助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盈利能力较稳定,公司的债务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应定期报告经营状况、资金使用及风险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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