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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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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黄旭芒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高 松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高 松先生

公司负责人黄旭芒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松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松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4,667,712,066.204,816,166,649.46-3.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863,706,846.10861,240,794.84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97741.97170.29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203,968.78-203.1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1493-203.17
 报告期年初至

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

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5,050.172,255,050.17-45.07
基本每股收益0.00520.0052-45.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034-0.003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60.26减少0.2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7-0.17增加0.24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022.38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999,1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81,596.73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62,932.72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1,051,964.74
所得税影响额-782,958.44
归属于少数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1,201,174.72
合计3,719,483.41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31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20,263,64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999,91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637,364人民币普通股
陈子晖2,646,100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2,206,072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融聚益1号

2,000,052人民币普通股
梅亚辉1,688,79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外运江苏公司1,613,837人民币普通股
东阳市横店担保有限公司1,359,843人民币普通股
胡明1,313,6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序号项目2012年3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增减比例

(%)

应收票据14,856,887.6524,866,431.72-40.25
应交税费5,618,763.8224,137,749.34-76.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000,000.00130,971,245.77-84.73

序号项目2012年第一季度2011年第一季度增减比例

(%)

营业外收入1,226,644.307,993,412.68-84.65
所得税费用2,599,657.8710,513,789.15-75.27
支付的各项税费34,329,475.5354,230,586.01-36.7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80,681.7410,663,824.19-89.87
投资支付的现金1,076,352.8317,112,823.20-93.7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89,755,297.55589,025,234.2034.0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34,672,244.5123,808,051.1545.63

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了40.2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商品时,较多使用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的方式支付货款,导致应收票据相应减少。

(2)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了76.7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国内贸易采购量增加,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较多。

(3)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了84.7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长期借款1.11亿元。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4.65%,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公司集中清理部分往来款项,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应付款项确认为无需支付,转入营业外收入,而本报告期内,无此类大额事项发生。

(5)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5.2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另外,本期不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江苏舜天国际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去年同期发生所得税费用270余万元。

(6)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6.70%,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等税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7)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89.87%、93.71%的主要原因是:2012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行为的管控,一般条件下不允许新增证券投资,要求逐步清理、择机出售在手证券投资。

(8)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4.0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5.63%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的到期借款较多,并集中支付了部分借款的利息。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2-012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江都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江都制衣”)以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亩的价格将其拥有的118.18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江国用[2008]第2124号、江国用[2008]第2125号)转让给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转让总价款不低于11,818.20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副总经理、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江都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就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与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实施洽谈、联络并签署有关合同。

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舜天江都制衣将其拥有的118.18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主要是为配合江苏省扬州市关于江都区划调整所涉及的城市规划调整,促进地区的发展和建设。

舜天江都制衣拥有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扬州市江都新区舜天路南侧,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权面积为78,788㎡(合118.182亩)。截止2012年3月31日,该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为567.47万元(未经审计)。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上附着物为厂房和机器设备,其中厂房的所有权归舜天江都制衣享有,截止2012年3 月31 日,厂房的账面净值为4,187.86万元;舜天江都制衣、舜天江都制衣之控股子公司江苏舜天奥斯福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舜天行健贸易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都行健制衣有限公司在该土地上均拥有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截至2012年3月31日,其账面净值分别为269.72万元、514.85万元、59.03万元(未经审计)。

为配合城市规划调整,上述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后,其上附着的厂房及机器设备将予以拆除。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状况和资产质量。

舜天江都制衣以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亩的价格将其拥有的118.182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扬州市江都区土地储备中心,转让总价款不低于11,818.20万元,扣除土地使用权、厂房及机器设备的账面成本及其他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置费、企业停工损失以及缴纳的各种税费等其他费用)后,将产生较大收益,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但鉴于上述土地转让事项尚未完成交割手续,相关资产损失或费用支出亦未实际发生,本项资产转让事项对公司利润总额的最终影响金额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上述土地转让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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