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2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4月18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2年4月20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3人,实际到会董事13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中,董事总经理谢彦辉先生、董事黄建添先生、董事王华林先生、独立董事钟敏先生、独立董事叶伟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奎炎先生主持,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于201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南宁分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展广西建筑施工市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营业收入,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注册设立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三、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等法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该制度详见201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四、1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甘肃省金塔县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本公司与金塔县人民政府签订《金塔县人民政府、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5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该协议于2011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本公司2011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甘肃省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已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在甘肃省金塔县投资设立金塔县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塔公司”),负责金塔县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期50MW的前期准备工作,2011年12月27日,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目前,该项目已获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在金塔县开展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甘发改能源函【2012】65号),同意本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金塔公司已聘请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出具了《甘肃金塔粤水电红柳洼50MW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1、项目场址区域多年平均年总太阳辐射量为6272.2MJ/m2,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一定的开发前景。
2、该项目安装216000块235W多晶硅光伏组件,组件长1960mm,宽990mm,工程总容量为50.76MW。预计工程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766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1510,容量系数为0.172。
3、项目投资:①静态投资64,301万元,相应单位千瓦静态投资12,668元/kW;②建设期贷款利息1,802万元;③总投资66,255万元,单位电度投资8.64元/kW。
公司将为该项目投入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4、电价:一期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1.00元/kW·h。
5、项目投资的主要财务指标:借款还贷期按15年进行测算,相应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9.92%,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36%,投资回收期为11.52年,总投资收益为5.34%,资本金净利润率11.97%。
6、该项目具备较好的节能和环保效益。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2.54万t,折合原煤3.59万t。相应每年可减少多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约491.04t,一氧化碳(CO)约6.80t,碳氢化合物(CnHm)2.78t,氮氧化物(以NO2计)278.95t,二氧化碳(CO2)6.05万t,还可减少灰渣排放量约0.78万t。
综上所述,该项目所在区域太阳能资源丰富,对外交通便利,并网条件好,是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较为理想的场址,且项目财务指标较好。同时,该项目的开发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我国能源发展政策方针,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压力,对于促进地区旅游业,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2-02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4月20日14:30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4月20日。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奎炎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2012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413.250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275.434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3.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37.815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2%。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八《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三个子议案《关于支付竞拍保证金的关联交易之一》、《关于支付竞拍保证金的关联交易之二》、《关于签订BT协议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奎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93,742,407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反对21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弃权17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93,741,407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反对2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弃权1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93,741,407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反对2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弃权1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93,741,407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反对2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弃权1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93,741,407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反对2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弃权1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79,754,129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2.59%;反对14,301,378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37%;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回避0股。
该项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93,741,407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反对2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弃权1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支付竞拍保证金的关联交易之一;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73,73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7%;反对25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1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回避120,007,504股。
(2)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支付竞拍保证金的关联交易之二;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73,733,903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7%;反对25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1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回避120,007,504股。
(2)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签订BT协议的关联交易。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73,831,103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0%;反对25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回避120,007,504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布尔津县城南风电场(一期)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2,840,307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8%;反对11,2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78%;弃权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风力发电设备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82,840,307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4.18%;反对11,2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5.78%;弃权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93,838,607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反对2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有表决权股东赞成193,838,607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5%;反对21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权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回避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林映玲。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粤水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粤水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由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