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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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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2-11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

 2011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076号),核准了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与鞍钢签订了《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资产交割协议》,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交割具体工作安排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如下一致意见:

 (1)确定2011年12月31日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日,并按照之前双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及《资产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重组协议》”)进行交割。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准日(即2010年6月30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即2011年12月31日,包括交割审计基准日当日)为《重组协议》约定的计算期间损益的相关期间,期间损益及期间损益变动以外的净资产变动的享有或者承担根据《重组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3)双方确认,在交割日或之前,双方已就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实质性完成了资产交接,拟置入资产已由攀钢钒钛实际占有和控制,拟置出资产已由鞍钢实际占有和控制。

 (4)对尚未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的拟置入资产,鞍钢应当遵照攀钢钒钛的指示和要求行使股东权利;对尚未完成股东变更登记的拟置出资产,攀钢钒钛应当遵照鞍钢的指示和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5)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银行贷款,双方同意尽快与相关银行协商,完成相关银行贷款转移及贷款合同主体的变更工作。

 (6)对于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双方承诺在交割日起的六个月内办理完毕该等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2、本公司与鞍钢已分别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1年12月31日为交割审计基准日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出资产及拟置入资产的期间损益进行审计。目前相关审计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3、对于拟置入资产涉及的鞍钢集团鞍千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鞍钢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上述三家公司100%股权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的相关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4、对于拟置出资产涉及的15家公司股权,目前除中山市金山物资有限公司尚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其余14家公司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其他拟置出攀钢钒钛本部相关资产的交割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

 本公司将继续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二、必要的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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