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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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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夏清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尤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尤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185,574,248.83191,844,890.46-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41,640,168.91-128,090,827.88-10.57%
总股本(股)192,693,908.00192,693,908.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74-0.6610.0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3,769,150.408,633,842.90-56.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549,341.03-13,271,264.45-2.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9,903,467.84-31,900,543.49-119.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6-0.16-125.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07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07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制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方案能否获得批准及成功实施的不确定性,以及聚友网络应承担的担保连带责任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提出了强制说明。目前公司的重组方案已制作完成,并已同股改方案一并报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由于公司的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方案尚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实施,上述问题尚未解决。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存在非报告期内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为关联企业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为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担保15,000万元;为聚友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担保4,976万元;为成都聚友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担保3,800万元;为深圳聚友制罐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担保1,562万元;为深圳东煜鞋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担保3,236万元。合计担保总额:28,574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641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朱 珍928,100人民币普通股
刘凤琴660,000人民币普通股
赖锦文577,460人民币普通股
唐志奇507,100人民币普通股
杨箭飞498,587人民币普通股
曾文明403,800人民币普通股
孙怀建4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赵金蝉396,900人民币普通股
梁 辰361,200人民币普通股
朱 嘉328,250人民币普通股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聚友集团承诺在报告期内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已聘请国都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正与各方研究制订方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销售费用_ 719,160.43 _ 2,514,915.78 _ -71.40%_ 收入减少

营业外收入__ 262,830.73 _ -100.00%_ 正常减少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3,000.00-3,378.00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18增长
业绩预告的说明2.金融债务利息没有根本解决。

3.不能确认在下一个报告期内公司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工作能够完成。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1月04日公司电话沟通个人流通股东询问公司重组及股改方案预审进展情况
2012年01月16日公司电话沟通机构非流通股东询问公司重组及股改方案预审进展情况
2012年02月16日公司实地调研个人流通股东询问预审进展
2012年02月24日公司电话沟通机构非流通股东询问重组进展
2012年03月01日公司电话沟通个人非流通股东询问重组进展及年报披露时间
2012年03月30日公司电话沟通其他记者询问重组进展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2-029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本报告期

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2011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

增减变动(%)
净利润-3000-3378万元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0.16-0.18元不适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亏损原因说明

1. 公司社区宽频业务经营不佳,已经进行了托管。

2. 金融债务利息没有根本解决。

3.不能确认在下一个报告期内公司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工作能够完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基于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具体业绩将以2012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2、本公司因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股票已于2007年5月23日暂停上市。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7年公司实现了盈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书面申请。2008年5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公司目前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关注公司的公开信息。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2-030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55家,其中已有49家提出股改动议,其持股数量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99.01%,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因注销、无法联系、正在办理等原因未明确提出股改动议。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巨额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在经过与非流通股股东、重组方、相关债权人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后,各方最终确定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与拟实施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相结合,同步进行。

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聚友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见证下,已于2010年11月30日与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应虎先生签订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

目前,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已制订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重组方案也已制作完成,现股改方案和重组方案已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国家环保部于2011年11月15 日以(环函[2011]303号)《关于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原则同意了本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公司将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以尽快启动股改程序。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

邮编:610015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联系人:吴锋

电子信箱:wufeng@ufg.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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