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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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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大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国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以"以股抵债"方式偿还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已用现金一次性偿还所占用资金,承诺履行完毕。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自2008年8月8日起承诺36个月不转让外其他五家机构投资者自2008年8月8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除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正在履行中外,其他五家机构投资者的承诺在报告期内均已履行完毕。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1、沈阳化工厂

2、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前身为沈阳化工厂,其在公司上市之初投入到公司的123处房产在进行资产评估后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过户到公司名下。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办理过程中,沈阳化工厂为此声明并承诺如下:上述房屋产权的实际拥有人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化工厂不对上述123处房产提出任何产权要求,并承诺于2007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房产办理过户给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在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与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共同承诺在2007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沈阳石蜡化工总厂转入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的房屋产权证明

1、沈阳化工厂为公司前身,目前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近年来,随着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步伐的不断深入,公司所在的铁西区发生了巨大变化,逐步由昔日的工业区向商业和居住区转型,辖区内已有诸多厂矿实施异地搬迁,公司也在沈阳市政府实施整体搬迁规划范围内。公司一旦实施搬迁,迁入新址后,各类资产权属证明必将重新办理,而且办理变更所需的各项税费较大。产权变更的重复办理将加重公司的成本负担。鉴于此,公司暂未对上述房产权属进行变更。

2、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蜡化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蜡化公司在1999年投产时,将1987年以来停建的沈阳石蜡化工总厂(以下简称“蜡化总厂”)进行了资产重组。由于当时蜡化总厂处在建设期,受资金短缺影响,外欠项目工程款较大,未能如期办理竣工手续,致使房产证未能及时办理。目前,项目工程欠款已经归还,不会对蜡化公司办理产权手续形成实质障碍。因此,由蜡化总厂转入蜡化公司的房屋只属于价值转移,需补办房产证手续。公司现已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有关房屋图纸等基础资料,并积极与房产证办理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力争早日办理完毕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6,951,464,717.096,836,697,181.16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183,029,127.693,222,008,240.23-1.21%
总股本(股)660,928,528.00660,928,528.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824.87-1.0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2,692,513,424.512,549,771,426.51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4,031,527.9670,507,372.08-162.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8,207,814.80-140,481,793.981.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1-0.21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70.107-162.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70.107-162.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7%2.31%-3.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4%2.02%-3.7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799,336.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5,46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5,796.40
合计11,769,672.58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长201.10%,主要是时点性欠款,下月初已收回。

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增长37.60%,主要是技改项目投入增加。

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长31.01%,主要是为进口原油采购而增加贷款。

预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长115.99%,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

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下降61.75%,主要是一季度亏损导致各项税费减少。

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43.24%,主要是出售材料及附产品使收入增加。

其他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542.59%,主要是出售材料及附产品使成本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45.30%,主要是一季度亏损,同比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

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下降39.18%,主要是一季度亏损,同比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66.45%,主要是工程接近尾声,支付款项减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是为进口原油采购而增加贷款。(上年同期数为: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偿付到期贷款。(上年同期数为:0)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5,67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84,863,53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438,23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7,075,950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499,933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3,953,740人民币普通股
郝婧2,901,66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2,205,755人民币普通股
汪剑绯1,718,840人民币普通股
徐志良1,482,78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371,617人民币普通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2-010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12年 4月 1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12年4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大壮主持。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二○一二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总额为3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主业与公司战略

目标一致,公司资产优良,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总额为8,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资产优良,行业前景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因公司持有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66%的股权,故在相应的贷款担保中仅承担66%的连带责任担保。日本埃森工贸有限公司持有其34%股权,在相应的贷款担保中仅承担34%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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