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2-00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2年4月8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天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范顺科先生、梁世斌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1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133万元,同比增长19.48%;实现净利润5,766万元,同比增长10.25% 。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在2011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57662821.63元,扣除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8369961.27万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1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171,800 ,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2,95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5,419,961.2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发表的保荐意见以及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具体内容于2012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黄志军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黄志军,男,1987年9月21日出生,2009年7月毕业于闽江学院法律系,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与培训专员,2011年7月至今任职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1年12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黄志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志军先生的联系方式:电话:0595-86279713;传真:0595-86279731;
邮箱:minfa01@163.com。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 年5 月12日上午10:00-12:00在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24号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相关会议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公告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9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对照表
|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其前身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于福建省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5050010000877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公司系由其前身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
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于2011年7月25日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50500100008774。 |
|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0万股,于201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0万股,于201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的前款规定。 |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总工程师。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五) 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事项;
(六) 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的2/3以上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董事会审议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 (五) 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的2/3以上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董事会审议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六)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监事会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监事会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2-00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2年4月8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敏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1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出具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1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133万元,同比增长19.48%;实现净利润5,766万元,同比增长10.25% 。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在2011年度共实现合并净利润57662821.63元,扣除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年底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8369961.27万元。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1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171,800 ,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42,95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5,419,961.2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福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认为: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出具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2-00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2 年5 月12日(星期六)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 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
(三)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4日(星期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修订《重大经营决策制度》;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2年5 月4日(星期三)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5月7日下午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2年5月6日(星期四)、5 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人:傅孙明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联系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0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5 月12日在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序号 | 议 案 | 表 决 意 见 |
| 1. | 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2. |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3. |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4. |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5. | 《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7. |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 8. | 修订《重大经营决策制度》 | □同意 □反对 □弃权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附件二: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521号文“关于核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4,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2,740,000.00元。截至2011年4月25日止,本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652,7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195,497.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544,502.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5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 募集资金净额 | 59,454.57 | |
| 加:利息收入 | 159.84 | |
| 减:手续费支出 | 0.27 | |
| 减: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4,299.73 | 根据2011年5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4,337.87万元。 |
| 减:2011年度使用金额 | 1-4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38.14 |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3,751.49 | |
| 超募资金归还贷款 | 12,200.00 | |
| 合计 | 15,989.63 | |
|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39,324.78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于2011年5月份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能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关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按相关的规定向保荐机构报告使用情况,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和协议的情形。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账户余额为393,247,798.24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募集资金专用户 | 35001656307052531201 | 22,895,443.5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七天通知存款) | 3500165630704966666600020 | 10,000,00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一年期定期) | 3500165630704966666600019 | 100,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募集资金专用户 | 156300100100138314 | 8,340.22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一年期定期) | 156300100200135884 | 120,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七天通知存款) | 156300100200159341 | 20,028,989.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募集资金专用户 | 7342010182200106776 | 10,025.44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六个月定期) | 7342010182200057595 | 20,305,00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一年期定期) | 7342010182200057666 | 100,000,000.00 |
| 合计 | —— | 393,247,798.2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如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9,454.5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830.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289.3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4万吨铝合金型材生产线项目 | 否 | 46,982.00 | 46,982.00 | 3,789.63 | 8,089.36 | 17.22 | 仅有部分完工投入使用 | — | 是 | 无 |
小计
| 46,982.00 | 46,982.00 | 3,789.63 | 8,089.36 | 17.22 | | | | 无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12,200.00 | 12,20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12,200.00 | 12,200.00 | | | | | |
合计
| 46,982.00 | 46,982.00 | 15,989.63 | 20,289.36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12,472.45元。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以及2011年5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本公司本年度部分超额募资金人民币12,2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公司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意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11年5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4,337.87万元。该置换金额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专项审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账户余额为393,247,798.24元,均存放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2011年1-4月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201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1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