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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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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2—06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H 股代码:02238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召开及股东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9:30在广州市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23楼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外资股股东人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319,650,285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3,934,757,457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有外资股公司适用)1,384,892,82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6.53%

(三)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房有先生主持会议。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 10人,董事魏筱琴先生、独立董事项兵先生、独立董事罗裕群先生、李正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高符生监事、何源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关于201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531551459999.92%41356860.08%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振武律师、谢发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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