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龙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年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 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
4.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4.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会报告
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概要
1、报告期内公司外部环境和政策的变化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府实行了“稳经济、调结构、控通胀”的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持续从紧,一年内三次加息,六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在以抑制通胀为核心的宏观紧缩环境下,房地产行业遭遇了史上最严厉的调控。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央和各省市陆续采取一系列措施,1月26日国务院出台“国八条”正式拉开序幕,接着出台“限购”、“限价”、“限贷”及房地产税制改革试点、住房转让营业税调整等措施,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另外,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等措施增加住房供给。上述政策的陆续出台,不断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引向深入,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累积效应已经显现,房地产投资性需求显著下降,价格上涨得到遏制,市场成交以满足刚性居住需求的中小户型普通住宅为主,多个城市库存量达到历史高点,大部分城市房价开始逐渐回落。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城市之一福州市,从年初的“榕十一条”到年中的“福州多数银行上调首套房货利率”,及2011年继续执行限购令,福州楼市政策依旧没有松动。土地方面,开发商拿地热情骤减,2011年福州土地市场成交493.52平方米,成交总额224.54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42%、32%。各开发商各显其能,采取了形式多样的营销方式,以加快回笼资金为目标。
公司认为,本轮房地产调控彰显了国家改善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调整住宅供应结构、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满足国民居住基本需求、保证国家和谐发展的信心和决心,短期来看,调控政策和调控手段将会较大地影响房地产市场既有秩序,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发展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但房地产市场中长期向好的趋势仍未改变,房地产调控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面对国家连续出台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公司密切关注政策动态,不断提高对政策和市场的应变能力,灵活应对市场变化,以差异化发展策略来积极应对调控的长期化。公司采取积极的措施,并顺应市场形势发展,基于均衡开发和销售的整体考虑,统筹安排项目的开发节奏,适时调整营销策略,同时加强内控管理,强化财务预算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公司房地产主业可持续健康的发展。
2、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围绕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1年度经营目标,面对国家连续出台的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及竞争激烈的房地产市场,公司经营管理层攻艰克难,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2011年度,公司继续坚持 “区域聚焦、深耕发展”的战略,在重点发展福州及周边地区市场的同时,逐步完善区域布局,扩大区域影响,拓展西安咸阳、太原市、兰州等省外市场;公司加大销售力度,加快资金回笼,通过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发行信托计划等方式,确保公司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结构性多渠道、多方式取地,增加公司未来发展的土地储备;公司通过实施做精品、树品牌的经营策略,全面提升产品品质、项目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1)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业务的投入,做强、做大房地产主业规模
公司坚持“区域聚焦、深耕发展”的战略,在做好福州区域项目,力争成为福州区域龙头的同时,逐步完善区域布局,拓展省外市场,有效增加土地储备项目。目前,公司相继在福州、西安、咸阳、常州、海南、南宁、太原、武夷山等城市同时开发多个项目。同时,公司通过设立增资子公司、受让股权等方式,加大对房地产主业的投入,培育优质住宅类房地产开发业务。
(2)实施行之有效的销售策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加快资金回笼
2011年,公司以缓释风险为目标,以提高现金流和周转率为重要抓手,努力适应和应对市场的变化。公司注重产品的定位工作,不遗余力地提升产品品质,同时,公司根据市场变化,采取积极措施和灵活的销售策略,加大项目销售力度。公司对现有存量住宅产品,采取高速周转方式,灵活定价、快速推盘,在市场调整期内抓住需求,以匹配的品质,加快资金回笼,增强项目开发资金配套能力;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中小户型的设计,提高商业地产的投入,探索旅游地产的新业务,丰富公司产品线、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保证企业稳定增长。
(3)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需求
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寻求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优势,确保项目开发和增加土地储备的资金需求。2011年,公司在拓宽融资渠道、方式和品种上,获得了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支持,开展了多项融资业务。公司通过合理配置资金,确保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以保证全年现金流可以支持多个项目的正常开发。
(4)增加土地储备,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2011年,公司通过受让股权,参加招拍挂等多渠道、多方式取地,增加了多项土地储备。目前在福州、武夷山、西安、咸阳、海南等地共有十多个土地储备项目,为公司实现区域性龙头房地产开发企业战略目标奠定了基础。
(5)抓住商机,国际贸易业务取得稳定持续增长
2011年,面对欧债危机、人民币持续升值、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商品采购成本增加等不利因素,公司迎难而上,抓住商机,继续大力发展国际贸易,提升综合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开展财务资金工作,通过合理利用财务工具,加强财务管理等手段规避汇兑风险,降低资金成本,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加强出口贸易的风险管控,确保贸易业务的零坏账率。全年贸易业务完成额145,578万元人民币,同比2010年度增长41.39%。
2011年,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也受到了国家及地方政府连续出台的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2,144.6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0.79%;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32.46万元,比上年度下降44.31%。
3、公司2012年度经营工作安排
2012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区域聚焦、深耕发展”的发展战略,围绕“苦练内功、快速周转、多元融资、积极拿地”的经营方针,在力争成为福州区域龙头之一的同时,向省内外的二、三线城市,甚至四线城市聚焦,扩大区域影响,进一步树立和提升“阳光城”良好的品牌形象。2012年,公司致力开发新品,重点开发阳光理想城、阳光城新界、阳光城领海、南屿滨江城、阳光假日广场、阳光世纪广场、林隐天下、上林景苑等项目,通过提高周转率、降低成本费用的运作模式,突出项目的盈利能力与降低取地成本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项目的投入和营销力度,力争完成公司全年的经营目标。
(1)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动态,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和房地产行业走势的研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科学把握投资规模,及时调整房地产经营策略和开发节奏,做到各项目有序、均衡地开发。
(2)增加土地储备时突出项目的盈利能力,执行严格的项目立项标准,保证项目的税前成本利润率水平;同时,要灵活应用概念地产、股权收购、一级转二级、底价竞拍等方式获取土地资源,突出土地的成本优势。有前瞻性、预见性地择机向具有发展潜力的二、三线城市拓展,甚至深耕地级市或经济发展较好的县级市,拓展三四线城市。
(3)稳步均衡推进存量项目的开发建设,丰富产品种类,增加经济型别墅、小型综合体的配比。
(4)通过“高周转、低成本”的运作模式,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品创新将兼顾时间与成本、效率与速度,努力推进各区域公司之间、项目之间均可通过产品定型复制,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研发工作效率。
(5)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资金管理。继续保持与各银行、金融机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争取在贷款融资方面获得最大限度的支持;通过实施股权私募基金、信托贷款、并购贷款、收益权信托融资、国内外房地产基金、资本市场融资等多元化的融资模式,顺利实现融资,灵活应对资金压力。
2012年,公司将努力扩大房地产基金规模,提高其在资金来源结构中的比重,多选择共担风险的股权融资为主要融资模式;同时,进一步改善负债结构,加强回笼,减轻短期偿债压力。
(6)创新管理模式,推行简单化管理,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组织架构进一步扁平化管理,实现总部管理、职能部门相辅相成、地区公司项目运营的简化管理;通过透明化、信息化管理,建立成本、资源、授权等一系列管控系统,降低管控成本、,同时运用量化管理技术来解决企业管理问题。
(7)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开发效率,推广集团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努力降低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使其比例维持在行业平均水平。
(8)加强经营团队的建设,建立健全人才管理新模式,加速专业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为其提供良好的项目经营及管理的平台,通过培训、考察、交流,提高团队专业能力,拓展团队业务视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9)深入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试点工作。公司将制定内控规范实施方案,通过启动培训、自查梳理、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纠偏巩固、自我评价等阶段,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公司内控管理,提高公司运作水平、整体运行效率和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
5.3 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财务报告
6.1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13家,原因为:
(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各自出资8,000.00万元与2,000.00万元共同组建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公司”),公司持有山西公司80%的股权,阳光房地产持有山西公司20%的股权。
(2)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海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实业”)对阳光城(昌江)棋子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棋子湾置业”)出资人民币14,000 .00万元,同福建群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升置业”)共同合作设立该合资公司,海南实业持有棋子湾置业70%股权,群升置业持有棋子湾置业30%股权。棋子湾置业于2011年2月12日成立(详见公司2011年1月28日公告)。
(3)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各自出资2,550.00万元和2,450.00万元共同组建阳光城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福建公司”)。公司持有阳光城福建公司51%股权,阳光房地产持有阳光城福建公司49%股权(详见公司2011年3月1日公告)。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由公司、阳光房地产、福建骏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骏森”)共同对公司下属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公司增资162,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公司在原对阳光城福建公司出资 2,550.00 万元的基础上增资27,450.00 万元,阳光房地产在原对阳光城福建公司出资 2,450 .00万元的基础上增资 132,550.00 万元,福建骏森增资2,000.00万元。增资后,阳光城福建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 167,000.00元,其中公司出资 30,000.00万元,持有其 17.96%股权,阳光房地产出资 135,000 .00万元,持有其 80.84%股权,福建骏森出资 2,000 .00万元,持有其1.2%股权(详见公司2011年5月10日公告)。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对阳光城福建公司设立信托计划,阳光城福建公司的股东福建骏森以信托计划资金向阳光城福建公司增资人民币153,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阳光城福建公司注册资本320,0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阳光城福建公司9.37%股权、阳光房地产持有阳光城福建公司42.19%股权、福建骏森持有阳光城福建公司48.44%股权(详见公司2011年5月25日公告)。
(4)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在陕西省咸阳市设立陕西隆丰置业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1年4月7日公告)。
(5)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实业”)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在陕西省设立陕西金鑫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泰置业”)(详见公司2011年4月28日公告)。为支持金鑫泰置业的业务发展,公司同意陕西实业与福州捷利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利诚贸易”)共同向金鑫泰置业以货币增资人民币 1,000.00万元,其中陕西实业增资20.00万元,捷利诚贸易增资980.00万元。 增资完成后,金鑫泰置业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其中:陕西实业出资1,020.00万元,持有其51%股权;捷利诚贸易出资980.00万元,持有其 49%股权(详见公司2011年9月21日公告)。
(6)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各自出资16,200.00万元和1,800.00万元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共同组建阳光城武夷山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置地”)。公司持有武夷山置地90%股权,阳光房地产持有武夷山置地10%股权(详见公司2011年4月28日公告)。
(7)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各自出资7,200.00万元和800.00万元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共同组建阳光城武夷山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置业”)。公司持有武夷山置业90%股权,阳光房地产持有武夷山置业10%股权(详见公司2011年4月28日公告)。
(8)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21,366.52万元受让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国中置业100%股权及相关权利(详见公司2011年5月25日公告)。
(9)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000.00万元在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设立兰州昭泰置业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1年6月2日公告)。
(10)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陕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实业”)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在陕西省设立陕西富安泰置业有限公司,陕西实业持有其100%股权(详见公司2011年8月10日公告)。
(11)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同意与公司控投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公司”)共同出资在山西省太原市设立太原长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置业”)。长风置业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4,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80%;山西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0%(详见公司2011年8月13日公告)。2011年12月8日,公司同意将持有的长风置业50%股权转让给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将持有的长风置业30%股权转让给山西公司,股权转让后,阳光房地产持有长风置业50%股权,山西公司持有长风置业50%股权。
(12)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兰州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梨花岛置业”)与梨花岛置业的全资子公司兰州昭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泰置业”)共同出资人民币 2,000.00 万元在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设立兰州鸿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福房地产”)。鸿福房地产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梨花岛置业出资人民币 1,2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60%;昭泰置业出资人民币 8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0%(详见公司2011年8月24日公告)。
(13)2011年12月7日,公司同意与下属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公司”)共同组建太原新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城公司”)。新南城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成立,注册资本金5,0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10%股权、山西公司持有90%股权。
6.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0日
| 2011年末股东总数 | 38,288 | 本年度报告公布日前一个月末股东总数 | 32,757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44% | 130,980,758 | 31,289,987 | 128,104,349 |
| 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17% | 113,469,891 | 113,469,891 | 113,469,891 |
| 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17% | 86,691,773 | 86,691,773 | 86,691,773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3% | 10,331,141 | 0 | 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9% | 10,118,720 | 0 | 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2% | 8,153,686 | 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6% | 7,300,000 | 0 | 0 |
| 中国农业银行-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6% | 2,990,594 | 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3% | 2,287,368 | 0 | 0 |
| 石狮市新湖丰泰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0% | 2,132,717 | 2,132,717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 99,690,77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331,1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18,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53,68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90,59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2,287,3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泰基金公司-中行-中诚消费成长灵活配置2号资产管理计划 | 2,111,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 1,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野村资产管理株式会社-野村中国投资基金 | 1,15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第二大股东系第一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第三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系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股票简称 | 阳 光 城 |
| 股票代码 | 000671 |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廖剑锋 | 江信建 |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 |
| 电话 | 0591-83353145 | 0591-88089227 |
| 传真 | 0591-88089227 | 0591-88089227 |
| 电子信箱 | 000671@yango.com.cn | 000671@yango.com.cn |
| | 2011年 | 201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9年 |
| 营业总收入(元) | 3,228,592,049.83 | 3,201,675,854.58 | 0.84% | 2,232,439,555.10 |
| 营业利润(元) | 423,791,662.73 | 753,063,043.99 | -43.72% | 236,256,985.36 |
| 利润总额(元) | 422,926,702.20 | 748,977,926.37 | -43.53% | 239,857,796.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2,324,585.24 | 560,829,275.64 | -44.31% | 181,369,609.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13,000,975.17 | 564,016,753.49 | -44.51% | 179,974,808.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58,109,595.36 | -723,319,303.84 | -226.01% | 784,864,116.40 |
|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9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3,188,700,935.88 | 5,903,748,547.82 | 123.40% | 3,322,596,608.69 |
| 负债总额(元) | 8,847,286,232.14 | 3,154,484,712.17 | 180.47% | 2,070,015,044.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007,680,983.23 | 1,618,919,859.96 | 24.01% | 863,088,436.08 |
| 总股本(股) | 536,005,545.00 | 536,005,545.00 | 0.00% | 167,501,733.00 |
| | 2011年 | 201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9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1.05 | -44.76% | 1.0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1.05 | -44.76% | 1.0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8 | 1.05 | -44.76% | 1.0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13% | 45.32% | -28.19% | 23.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17% | 45.58% | -28.41% | 23.1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4.40 | -1.35 | 255.93% | 4.69 |
|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75 | 3.02 | 24.17% | 5.15 |
| 资产负债率(%) | 67.08% | 53.43% | 13.65% | 62.30%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0年金额 | 2009年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45 | | 523,963.24 | -2,855.5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40,000.00 | | 910,000.00 | 4,452,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670.41 | | 0.00 | 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99,891.91 | | -6,123,448.86 | -2,588,602.10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0,041.31 | | 708,618.42 | -465,741.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54,865.43 | | 793,389.35 | 0.00 |
| 合计 | -676,389.93 | - | -3,187,477.85 | 1,394,800.54 |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房地产行业 | 176,046.13 | 89,032.09 | 49.43% | -18.70% | -16.18% | -1.51% |
| 贸易行业 | 145,578.30 | 143,470.91 | 1.45% | 41.39% | 43.85% | -1.68% |
| 其他业务 | 520.22 | 484.88 | 6.79% | 369.30% | 856.37% | -47.47%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房屋销售 | 176,046.13 | 89,032.09 | 49.43% | -18.70% | -16.18% | -1.51% |
| 商品销售 | 145,578.30 | 143,470.91 | 1.45% | 41.39% | 43.85% | -1.68% |
| 物业服务 | 520.22 | 484.88 | 6.79% | 369.30% | 856.37% | -4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