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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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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

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

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盛忠杰董事工作原因杨伯华
吴国根董事工作原因杨伯华
贾信民董事工作原因文跃华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跃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456,353,917.14393,423,520.241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333,010,702.83332,927,346.440.03%
总股本(股)222,574,620.00222,574,62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49621.49580.0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348,130,076.72293,800,472.771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3,356.391,689,439.71-95.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565,022.57-5,257,337.91491.1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92-0.024491.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040.008-9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040.008-9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3%0.51%-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1%0.51%-0.5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6.9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5,116.30 
合 计45,039.3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1,68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850,000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711,125人民币普通股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1,535,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铭泽投资有限公司9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湖南成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894,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73,189人民币普通股
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69,210人民币普通股
王金成764,053人民币普通股
王韬736,000人民币普通股
袁晓挥666,497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收购公司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收购成功后将在2007年底以前,在得到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及中钨高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将其拥有和控制的与中钨高新构成同业竞争的硬质合金等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中钨高新。近几年来,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完成上述承诺,并分别于2007年、2008年推进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向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份收购其拥有的硬质合金相关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均未取得成功,致使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仍未实现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应交税费由于期末留抵增值税较多而为负数。

7、营业利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下降是由于公司产品市场价格与上年同期比,出现大幅变化,造成毛利率降低。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2012年一季度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a、制定并经董事会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b、成立了以董事长杨伯华为组长的公司内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文跃华为组长的公司内控项目工作组。

c、按董事会要求,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风险控制、审计监察部。确定风险控制、审计监察部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牵头部门。

d、派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海南证监局、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组织的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培训。

e、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按实施方案计划进行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强调事项内容:中钨高新公司的自贡分公司与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在管理人员、机构等方面未能做到完全分开,且与该公司之间存在频繁的关联交易。截止本报告日,中钨高新的控股股东股改时承诺将旗下硬质合金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公司的重组事项尚未能完成。导致中钨高新的自贡分公司未来的独立运营及可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2011年非标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仍未解决。公司也一直与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进行沟通与协商,力争早日解决非标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

类型

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2月13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关于公司重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2年02月22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关于公司重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2年03月09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关于公司重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2年03月12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关于公司重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2年03月15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咨询年报披露时间,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2年03月17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关于公司重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2年03月20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关于公司重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2年03月27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关于公司重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2年03月28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关于公司重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2年03月29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关于公司重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2012年03月30日公司书面问询个人个人投资者关于公司重组问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书面答复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一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ST中钨 公告编号:2012-2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 ST中钨 公告编号:2012-2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会议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4月17 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道17号开元鑫城大酒店19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伯华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819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8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62.2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61.08 万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98.86万元。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本年度不分配股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19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12年度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2012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52万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4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选举杨伯华、张毅、盛忠杰、文跃华、吴国根、贾信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文开元、潘爱香、陈康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杨伯华: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张 毅: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盛忠杰: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文跃华: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吴国根: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贾信民: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文开元: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潘爱香: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陈康华: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选举郭文忠、蔡家发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郭文忠: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蔡家发:同意8192万股,反对0股,弃权0股。

 股东大会选举的以上两名监事与职工监事曾玉国组成第七届监事会。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少波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ST中钨 公告编号:2012-25

 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4月1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1日以传真、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6人,董事盛忠杰、吴国根委托董事长杨伯华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贾信民委托董事文跃华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2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伯华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伯华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毅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杨伯华、文开元、陈康华等三名董事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陈康华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杨伯华、张毅、文跃华、吴国根、陈康华等五名董事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杨伯华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杨伯华、文开元、潘爱香等三名董事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文开元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选举潘爱香、贾信民、陈康华等三名董事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潘爱香为主任委员,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文跃华为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再荣、欧小龙、孙从学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俊利为董事会秘书、周丽萍为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见附件三),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一十八日

 附件一:

 总经理个人简历

 文跃华:195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主要履历:

 1979年9月—1983年7月,中南大学电子与信息系自动控制专业本科学习;

 1983年8月—1984年10月,株洲硬质合金厂五分厂501车间;

 1984年11月—1994年9月,株洲硬质合金厂五分厂501车间车间副主任;

 1994年10月—1998年3月,株洲硬质合金厂五分厂副厂长;期中1995年12月—1997年12月,赴日本研修管理专业;

 1998年3月—1998年10月,株洲硬质合金厂长江实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1998年10月—1999年12月,株洲硬质合金厂党委组织部部长;

 1999年12月—2001年5月,株洲硬质合金厂钻石实业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2001年5月—2003年4月,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3年4月—2005年4月,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4月—2006年10月,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06年5月至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文跃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副总经理简历

 高再荣:195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

 主要履历:

 1973年9月—1975年12月,冶金部株洲粉末冶金学校学习;

 1975年12月—1978年10月,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科使用技术推广组技术推广员;

 1978年10月—1983年10月,株洲硬质合金厂情报室情报员;

 1980年3月—1983年8月,冶金部矿山研究院脱产学习;

 1983年10月—1986年4月,株洲硬质合金厂七分厂办公室主任;

 1986年4月—1990年4月,株洲硬质合金厂进出口公司业务科科长;

 1990年4月—1991年3月,株洲硬质合金厂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1年3月—1996年7月,株洲硬质合金厂进出口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1996年7月—1998年1月,株洲硬质合金厂厂长助理;

 1998年1月—1999年11月,株洲硬质合金厂副厂长;

 1999年11月—2003年3月,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3月—2006年6月,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6月至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职情况:

 1996年7月—2003年3月,兼任株洲硬质合金厂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3年3月—2006年6月,兼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09年4月至今,兼任湖南中钨高新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0年9月—2010年9月,兼任国际钨业协会执委;

 2003年12月—2010年12月,兼任中国钨业协会主席团主席。

 高再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欧小龙: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主要履历:

 1980年9月—1984年7月,中南矿冶学院学习;

 1984年8月—1985年8月,川口钨矿大皂工区实习;

 1985年8月—1989年3月,川口钨矿大皂工区副主任;

 1989年4月—1992年6月,川口钨矿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开发办副主任;

 1992年7月—2003年1月,川口钨矿副矿长;

 1997年9月—2001年6月,中南大学读硕士研究生(半脱产);

 2003年1月—2007年4月,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7年5月—2007年8月,衡阳远景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7年8月至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欧小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从学,195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主要履历:

 1975年7月—1978年6月,株洲县堂市乡楼厦村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1978年9月—1984年7月,分别在技校和中南工业大学学习;

 1984年9月—1986年10月,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员、技校教师;

 1986年10月—1996年12月,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校教务科科长、副校长、校长;

 1996年12月—1999年11月,株洲硬质合金厂劳动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1999年11月—2000年6月,株洲硬质合金厂计划统计处副处长;

 2000年6月—2001年7月,株洲硬质合金厂企划部部长;

 2001年7月—2002年3月,株洲硬质合金厂规划发展部部长;

 2002年3月—2003年5月,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部长、人事部部长;

 2003年5月—2006年7月,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组织部长、人事部长;

 2006年7月—2012年 3月,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中2006年11月起任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2年3月至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从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

 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李俊利:女,1977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主要履历:

 1996年9月—2000年6月,河南工业大学学习;

 2000年6月—2001年11月,广东佛山三水丰顺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销售主管;

 2001年12月—2004年2月,广州万家欢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

 2004年3月—2005年1月,湖南省长沙大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5年2月—2005年8月,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办;

 2005年9月—2006年9月,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经证券部主办;

 2006年9月—2007年4月,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经证券部高级主办;

 2007年5月—2008年4月,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8年4月至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俊利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周丽萍:女,196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

 主要履历:

 1980年9月—1984年6月,西北师范大学学习;

 1984年7月—1999年3月,西北师范大学工作;

 1999年4月至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周丽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ST中钨 公告编号:2012-26

 第七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4月17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2人,监事曾玉国委托监事蔡家发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文忠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郭文忠为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监事会对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一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ST中钨 公告编号:2012-2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参加会议听取情况介绍并经我们所能了解后,对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文跃华为公司总经理;高再荣、欧小龙、孙从学为公司副总经理;李俊利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文开元、潘爱香、陈康华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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