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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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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1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编号:临2012-01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17日上午9时在亚泰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351,557,061股(含授权委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5%。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557,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557,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2)审议通过了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557,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3)审议通过了继续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557,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4)审议通过了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敞口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557,0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张晓蕙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亚泰集团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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