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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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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股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以及关联股东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1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7%。其中,可上市流通股份68,512,2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可上市流通股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可上市流通(股)持股比例
罗丽华115,861,35027.61%28,965,3386.90%
钟利钢37,950,0009.04%9,487,5002.26%
罗永忠34,155,0008.14%8,538,7502.03%
罗全18,216,0004.34%4,554,0001.09%
罗永清13,665,0003.26%13,665,0003.26%
钟智刚3,301,6500.79%3,301,6500.79%
 合计223,149,00053.17%68,512,23816.32%

注:股东罗永清所持股份中的13,200,000股股份已被质押。

二、拟减持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以及关联股东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因个人理财需要,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川润股份部分股票,预计在未来六个月内合计累计减持数量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

三、其他事项

1、实施本减持计划后,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以及关联股东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的累计持股比例仍超过3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公司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罗丽华、实际控制人罗丽华和钟利钢夫妇以及关联股东罗永忠、罗全、罗永清、钟智刚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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