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2-01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4月12日收到监事郝丽敏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郝丽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
鉴于郝丽敏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的新任监事履职后生效。在此之前,郝丽敏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郝丽敏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2-01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12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12,252,232股,占总股本的41.18%)、第二大股东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731,595股,占总股本的6.52%)《关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在原定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解除汤世生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详见附件一、二)的临时提案;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议在原定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详见附件三)的临时提案。
《公司章程》第六十六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原定于2012年4月26日召开(详见2012年4月5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之《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和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刊发修改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四),补充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一:
关于解除汤世生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股东大会: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汤世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不适合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现提请股东大会解除汤世生先生的董事职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二: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12,252,232股,占总股本的41.18%)提名李国军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李国军先生的任职待其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生效。
以上议案,请审议。
李国军先生个人简历
李国军,男,1975年生,硕士,历任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北大国际医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大国际医院集团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附件三: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
因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的监事郝丽敏女士辞职,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7,731,595股,占总股本的6.52%)提名刘春凤女士(简历附后)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刘春凤女士的任职待其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生效,在此之前,郝丽敏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以上议案,请审议。
刘春凤女士个人简历
刘春凤女士,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6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市分行;2004年1月至2011年6月就职于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上海赋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4月至今任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
附件四: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修改后)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9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不提供网络投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会期半天
4、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泰路19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
5、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4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2、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
6、审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解除汤世生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第1-7项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4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8-11项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3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12项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13-15项议案详见本公告附件一、二、三。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2年4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勇、谭剑伟
电话:0731-85832367
传真:0731-85832366
邮编:410015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大厦22层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见下表)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 | | |
| 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 |
| 4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5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 | | | |
| 6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 7 | 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8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10 | 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 | |
| 11 | 关于制定《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12 |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 | | |
| 13 | 关于解除汤世生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 | | |
| 14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 | |
| 15 |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 | |
注:1、如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具体指示,受托人可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2、第12、14、15项议案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如同意该议案所提监事人选,请在同意栏填写持股数,如不同意则不需填写。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