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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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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12--014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申请撤回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46):2008 年10月6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通过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同时承诺,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09 年11 月19 日,本公司接到焦煤集团通知函,焦煤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承诺期限已于2009 年10月5日届满。截至2009 年10月5日,焦煤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共增持本公司股份27,086,0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焦煤集团将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2011年7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补正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2):公司控股股东就2008年10月份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事宜,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已经准备完毕,但因故不能按时提交,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

 近日本公司接到焦煤集团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焦煤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已不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因此,焦煤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送达申请撤回焦煤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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