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4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集中支付公告
(2012年4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4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信天天收益货币
基金主代码29000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2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泰信天天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2012-04-10
收益累计期间自 2012-03-12

至 2012-04-09 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计算结果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2年4月12日
收益支付对象收益支付前一日在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2年4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4月12日起可查询和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此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集中支付的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2012年3月12日至2012年4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2年4月10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本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0日(遇非工作日顺延)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咨询机构

1、泰信直销机构咨询电话: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21-20899058 021-20899059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010-66215978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0755-33988759

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光大银行、南京银行、北京证券(注:该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撤销其证券业务许可,与本基金相关的手续正在办理当中)、东方证券、财富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安证券 、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民生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渤海证券、安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都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上海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平安证券 、光大证券、万联证券、中航证券、金元证券、德邦证券、西藏同信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宏源证券、恒泰证券、江海证券、长城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英大证券、华福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齐鲁证券、国信证券、国金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国联证券、广州证券、五矿证券 、中信证券(浙江)。

3、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原销售机构及其网点咨询,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988、021-387845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