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曲思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秀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893,890,735.99 | 922,542,135.62 | -3.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49,345,232.12 | 751,930,793.81 | -0.34% |
| 总股本(股) | 168,922,342.00 | 112,614,895.00 | 5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44 | 6.68 | -33.53%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58,061,384.08 | 25,900,272.22 | 124.1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75,927.81 | 8,019,998.89 | 8.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5,717,994.83 | -11,742,351.51 | -539.3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5 | -0.18 | -150.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 | 1.13% | 0.0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2% | 1.13% | -0.0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39.38%,主要系公司总承包项目采购增长较快,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迅速增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3月份实施2011年度股东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所致。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98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陈迅 | 4,153,25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常州市华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067,94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 | 3,8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梁瑞廉 | 1,312,5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卢北社 | 1,108,63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卢山清 | 1,083,7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青岛新惠鲁工业自动化集成有限公司 | 8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冬梅 | 706,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2,20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刁书枝 | 437,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0,000.00 | |
| 合计 | 200,000.00 | -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E+P承包合同:2012年2月29日公司与河北都邦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河北润达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签署了《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E+P承包合同》(合同具体介绍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2-011号公告)。目前该合同正在正常履行中。
2、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2011年10月21日,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签署了《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具体介绍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1-033号公告)。目前该合同正在正常履行中。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曲思秋等25名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股东)、王秀珍等60名自然人股东、常州市华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新惠鲁工业自动化集成有限公司。 |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三维工程股份,也不由三维工程收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股份;前述承诺期满之日起算48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及向三维工程出具了《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函》。曲思秋等25名自然人股东(发起人股东)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三维工程收购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曲思秋向三维工程出具了《不同业竞争声明与承诺函》。王秀珍等60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三维工程股份。常州市华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新惠鲁工业自动化集成有限公司承诺:自三维工程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三维工程收购该等股份。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 | 报告期内各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其中常州市华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福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新惠鲁工业自动化集成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9月8日履行完毕发行时所做的承诺。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1.00% | ~~ | 30.00% |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335,068.10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2012年01月05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山东刘先生 | 询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回答:一切正常。 |
| 2012年03月27日 | 公司证券部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江苏陈先生 | 询问:公司一季度经营情况。回答:请以披露的一季报为准。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曲思秋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2-014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0月21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签署了《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具体介绍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1-033号公告)。
目前该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截至2012年3月31日,中化泉州项目3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工作完成工作量的75%(自2009年7月30日与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签订28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始,即展开设计工作);采购工作已进入集中采购阶段;施工工作进度符合预期,其中,桩基施工已累计完成工作量的90%。
截至2012年3月31日,该项目共实现营业收入5393万元,累计收款8919万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