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6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5日下午3:00 至2012年4月6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本部十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总经理黄振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37人,代表股份293,047,85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0.336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4人,代表股份数289,472,94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9.6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33人,代表股份数3,574,91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736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万泽集团对贷款抵押物提供现金反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关联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股东36人,代表股份14,546,427股。
表决结果:同意13,674,52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4.0061%;反对682,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4.6932%;弃权189,20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3007%。
| 名称 | 付方贤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王辉 | 沈俊敏 | 王效友 | 强国华 | 池晓雯 | 李晓鸿 | 凌湛 | 王峥慧 |
| 所持股数(股) | 2,000,000 | 343,603 | 251,600 | 189,900 | 152,900 | 134,000 | 79,400 | 59,900 | 51,500 | 49,900 |
| 1.00 | 同意 | 同意214,300股;未投129,303股 | 反对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弃权 | 同意 | 反对 |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顾倩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