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4月1日发出;本次会议应有十一名董事参与表决,截止会议表决截止时间4月6日上午十二时,共收回十一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十一张;会议召开时间、方式及参与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及完成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股权转让的议案》。
会议根据审核反馈意见,确定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股权转让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向证监会上市部申请撤回行政审批申请,并将对《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进行修订。
会议确认,除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事项尚在审核中外,《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生效条件已全部实现。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