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7名,副董事长卜冬梅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杜克荣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汪波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韩传模代为表决。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能力,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津证监上市字[2012]2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公司特制定《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具体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