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朱勇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建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建文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股东持股情况和控制框图
4.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4.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会报告
5.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概要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总体情况
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面对国内经济运行出现的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稳中有进。在国民经济良好发展的大环境下,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随着国际国内节能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市政公用的继续开放、低碳经济概念等相关产业政策的提出和完善,水务企业在行业政策、税收优惠、投融资的政策环境方面优势凸显。预计“十二五”期间,城市水务领域的投资将达到1万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牢牢把握国家推动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契机,加大投资力度,扩大公司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营业利润56,003,263.06元、净利润69,785,089.2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810,163.88元。
2. 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8个污水处理厂、3个供水厂及1个工程公司的总体运营状况良好,有效的完成污染减排和供水任务。
2011年2月,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75,000万元,收购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增资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并进一步投资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日处理污水量达到近百万吨。
2011年5月,公司与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投资经营规模为30万吨/日的湘潭九华示范区自来水厂项目,进一步扩展中部市场。
2011年7月,公司与北京中科天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收购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5%股权。收购完成后使公司持有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达90%,进一步增强了对优势资产的控制能力。
2011年8月,公司与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出资设立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并运营4万吨/日污水处理项目。该项目的完成有利于公司扩大规模,提高行业竞争力。
2011年10月,公司与西安阎良航城水务有限公司签订转让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99%股权。鉴于该公司对政府补贴的依赖,以及单纯的水费收入不足以支撑该公司的基本收益,董事会决定以人民币12,831万元的交易价格出售该资产。此项资产出售,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收益,同时为公司集中资源开发优势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
分部主营业务业绩综述
单位:万元
■
■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合并抵消前)
单位:万元
■
2011年10月27日,公司出售了子公司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99%的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的任何股权。
3. 公司治理情况
水务行业属于朝阳产业,资本、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长,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石。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正确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了黑龙江证监局对本公司的全面检查及现场工作指导,公司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此次整改,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意识。
4. 主要风险及影响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属的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对经济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公司主要提供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净化等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企业用户和居民用户,企业用户用水量与经济周期呈正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居民用户的用水量则表现出较低的敏感性。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服务地区的加大,公司的供水总量将呈稳步上升趋势,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周期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所处的水务行业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特别要求大力发展的行业。在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正确指引下,公司会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
(2)水行业竞争的风险
公司的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净化业务在国内市场上面临着来自于其他企业的竞争。地方性水务企业拥有更好的当地政府关系和支持;大型国企拥有更好的银行间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取资金和更多的渠道获取新的项目;著名外资水务企业则有更为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制度。这些竞争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面对竞争,公司秉持成为“水务行业系统服务提供商”的目标,因势而动。公司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将投资、建设、运营和技术融为一体,谋求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将坚持投资与收购并举,积极扩张市政水务的业务规模,借助集团内部的协同效应,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参与到竞争中去。力争打造我国水务行业资产最优,竞争力最强的大型专业化水务公司。
(3) 成本上升的风险
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对水处理标准的提升,公司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以及水处理难度加大等考验。这些原因造成了水处理成本的增加,压缩了公司的利润空间,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了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调整生产和采购模式,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力争实现规模效益,同时公司成立了专业的项目管理部和技术支持部,进一步提高集团对各项目公司的支持力度,从而降低了运营成本。
5. 公司对未来的展望
(1) 运营方面,依靠各种融资渠道加强资金保障,通过投资、收购继续扩大市政水务的业务规模;进一步加大对中科国益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工业水务服务的外包业务;积极寻找在环保领域细分市场拥有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技术和项目,初步实现“资产+技术+增值服务”业务模式的战略构想,扩大公司资产规模、提高营业收入,利润水平和收益,夯实公司的基本面,进一步做大做强。把国中水务建设成为中国领先的、享有世界声誉的环保水务服务商。
(2)企业管理方面,建立更加公平高效的管理机制。2012年企业将建立公平、效率、有激励性的管理制度。
(3)持续不断的进行核心技术创新,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营业利润和资产回报率给股东更大的回报。
(4)积极探索适合企业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内部控制管理,并按照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深刻研究和认识企业文化新的价值诉求,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工作精神。
6. 盈利能力综述
2011年,公司继续秉承“启动心智,关爱环保——共创清新未来”的经营理念,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创新,力争成为国内水务行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实现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盈利能力综述
单位:万元
■
7. 营运能力综述
2011年,公司设计最大自来水日供水量达到36万吨,较2010年(设计日供水量23万吨)增长56.52%,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东营和湘潭自来水项目。
2011年,公司设计最大污水日处理量达到57.75万吨,较2010年(设计日处理量34.25万吨)增长68.61%,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达旗、太原、东营河口等项目公司,公司产能大幅提高。
■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6 财务报告
6.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6.2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6.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2011年2月至2011年3月以总价人民币6855万元收购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75%股权,以总价人民币2460万元收购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总价人民币5930万元收购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总价人民币6560万元收购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1年3月18日之前陆续办理完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同年2011年8月以总价人民币7648万元收购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80%股权,并于2011年8月24日办理完工商营业执照等工商变更。 本期将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
①、五个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130300400002157
法人代表姓名:朱勇军
注册资本: 4100万元
实收资本:4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并维护污水厂处理及配套主干管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名称: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40500400000983
法人代表姓名:朱勇军
注册资本:5265.5215万元
实收资本:5265.521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改造并经营、维护污水处理厂及相关环境保护工程,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名称: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号:152700400000380(1-1)
法人代表姓名:朱勇军
注册资本: 15400万元
实收资本: 15400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设计、建设、经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及城市集污管网等相关环境保护工程,并提供相关设备开发、生产和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再生水(仅供工业用水)。
名称: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140100400002317
法人代表姓名:王彦国
注册资本:9093万元
实收资本:9093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经营;污水处理设施的咨询、科研、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
名称: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130300400001847
法人代表姓名:朱勇军
注册资本:409万美元
实收资本:409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并维护污水处理厂等环境保护工程;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②、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A、2010年3月3日,本公司分别签订了以总价6560万元人民币受让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总价2460万元人民币受让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总价6855万元人民币受让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75%股权,以总价5930万元人民币受让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以总价7648万元人民币受让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80%的股权。
B、上述收购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2011年3月15日,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100%股权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法人股东变更为本公司,并取得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年3月22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100%股权的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及75%股权的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分别取得昌黎县、马鞍山市、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年3月3日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80%股权的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3月22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8月24日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2011年3月本公司分别支付了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全部收购价款。2011年8月本公司支付了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全部收购价款。上述五家公司相关财产交接手续已办理完毕。
D、2010年3月末本公司已实际控制了上述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活动。2011年8月末已实际控制了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据此,将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的购买日确定为2011年3月31日,将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购买日确定为2011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2-01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未出席董事林长盛委托董事长朱勇军代为行使表决权,未出席董事杨昊委托董事张继烨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5,810,16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4,601,734.82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8,791,570.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度无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余额-528,791,570.94元结转下一年度。
四、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12年1月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朱勇军、张继烨、林长盛、刘坤林、周建和、周春生、黄鹰、范福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周春生、黄鹰、范福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附:
附件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三、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 第五条“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与龙华路交汇处(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03单元25层08号,邮编:161005。”
第五条修改为 :“公司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与龙华路交汇处(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03单元25层08号,邮编:161005。”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做出的风险投资范围为1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运用资金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必须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一十条修改为:“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提供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关联交易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的;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的;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的;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的。
董事会对外投资运用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0%。
对于不属于本章程第四十一条及法律、行政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供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提供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不得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不得为本公司持股低于10%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必须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二十七条 “经理每届任期5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修改为:“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将《公司章程》中的“经理”修改为“总裁”。
八、审议通过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以上八项预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承诺的专项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定召开本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会期半天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1日(星期三)
5、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4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6、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201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7、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本次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
邮编:100006 电话:010-51695607
传真:010-65595378
联系人:张龙 先生
3、登记时间:
2012年4月18日—4月19日,每日的9:30—11:30、13:30—17:00。
(四)其他事项
本次2011年年度时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勇军:男,1967 年出生 ,汉族, 北京市人。湖南大学经济管理工程系工业外贸专业毕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机床总公司项目经理、深圳成恒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森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香港国中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局副主席、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继烨:男,1964 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清华大学应用数学系毕业、加拿大University of Western Ontario 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加拿大道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经理,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投资、投资银行副总裁,北京朗新科技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国中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投资总监,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林长盛:男, 195 8年香港出生, 中国国籍, 香港理工学院(现香港理工大学)获颁发会计专业文凭,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核数经理、泰国一地产发展集团 Sahaviriya City Public Company Limited财务董事、新鸿基国际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门之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之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航宇数码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裁、创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名为中国矿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裁、开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中国管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国中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坤林:男 ,1963年出生,山东威海人,首都经贸大学毕业,研究生学历。曾任空军六航校飞行员,公安部特警大队历任队员、教员,国务院警卫处参谋,国务院国资委资产管理处处长,北京经顺运输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周建和:男,1968年出生,安徽怀宁人。北京交通大学运输系交通运输管理工程专业学士,中科院研究生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铁道部设计院计划经营处 项目副经理、副部长,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对外经济合作部副总经济师,保华集团香港地铁将军澳支线项目工程副经理,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驻土耳其代表处主任兼驻地总代表,香港保华集团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建卡塔尔多哈高层写字楼项目执行经理,现任江苏洋口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周春生:男,1966 年出生,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高层管理者培训与发展中心主任、金融教授、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副局级),并兼任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中国留美金融学会理事,美国经济学会、美国金融研究会会员,Annals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编委。著名经济学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香港大学荣誉教授,香港城市大学客座教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届和第二届上市委员会委员。获北京大学数学系硕士学位,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金融经济学博士学位,普林斯顿大学最优博士生荣誉奖学金。现任,长江商学院常驻教授 ,EMBA学术主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鹰:男,1961 年北京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毕业,学士学位。律师职业。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外事局干部、北京市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市道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合伙人。黄鹰先生现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朝阳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民建朝阳区副主委等社会职务。现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福珍:男,1959年北京出生,曾任北京高恒赛蒙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一轻住宅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同光实业公司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中关村兴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担任重庆涪陵电力股份公司、北海国发海洋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周春生、黄鹰、范福珍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春生、黄鹰、范福珍
2012年3月27日
附件三、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现提名周春生、黄鹰、范福珍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事项: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注: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2-01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未出席监事胡春萍委托监事会主席杨奇观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杨奇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的要求。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12年1月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杨昊、黄耀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邢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附件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审议通过。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5,810,16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4,601,734.82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8,791,570.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度无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余额-528,791,570.94元结转下一年度。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27日
附件监事简历:
黄耀生: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香港(巴林)公司任项目经理,香港百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国中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首创(香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丽盈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昊:男,1963年出生,曾任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首创爱华市政环境工程公司副总经理。
职工监事:
邢军,男,1978年生,学士学位,人力资源管理专业,IBM数据库高级认证工程师、MCSE微软认证系统工程师。历任万丰亚洲(北京)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北京商道科技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中国太和旅行社北京部副经理,现就职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公告编号:2012-01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3 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7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5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450 万元。2011 年1 月30日,中准会计师事务就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宜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1]2004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1年9月19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4,500,000.00元。
2011年度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2月9日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履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9月1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的核查结论为: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国中水务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林长盛 | 董事 | 工作原因不能出席 | 朱勇军 |
| 杨昊 | 董事 | 工作原因不能出席 | 张继烨 |
| 股票简称 | 国中水务 |
| 股票代码 | 600187 |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11年 | 201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总收入 | 30,531.65 | 22,574.37 | 15,250.28 | 35.25 | 13,561.12 | 8,462.19 |
| 营业利润 | 5,600.33 | 5,078.19 | 2,036.44 | 10.28 | 1,275.48 | 8.71 |
| 利润总额 | 7,874.31 | 9,245.54 | 5,309.38 | -14.83 | 4,056.22 | 2,789.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81.02 | 7,549.25 | 4,252.50 | -12.83 | 3,395.73 | 2,384.6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79.52 | 3,512.18 | 3,512.18 | -0.93 | 1,704.48 | 1,704.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33.22 | 22,431.62 | 12,205.05 | -57.50 | 17,845.94 | 12,157.78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11年末 | 201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9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资产总额 | 185,549.83 | 153,393.90 | 87,978.45 | 20.96 | 96,823.73 | 52,941.91 |
| 负债总额 | 65,364.25 | 85,533.89 | 52,566.40 | -23.58 | 37,669.25 | 23,484.5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07,797.62 | 58,282.56 | 29,419.20 | 84.96 | 50,733.31 | 25,166.70 |
| 总股本(万股) | 42,722.50 | 32,722.50 | 32,722.50 | 30.56 | 32,722.50 | 32,722.50 |
| |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刘玉萍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国中商业大厦10层 |
| 电话 | 010-51695607 |
| 传真 | 010-65595378 |
| 电子信箱 | liuyuping@interchina-bj.com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1年 | 201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71 | 0.2307 | 0.1300 | -31.90 | 0.1038 | 0.072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71 | 0.2307 | 0.1300 | -31.90 | 0.1038 | 0.0729 |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元/股) | 0.1540 | 0.2307 | 0.1300 | -33.24 | 0.1038 | 0.072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31 | 0.1073 | 0.1073 | -22.55 | 0.0521 | 0.052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8 | 18.22 | 15.58 | 减少11.54个百分点 | 8.22 | 9.9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6 | 27.92 | 12.87 | 减少25.16个百分点 | 10.82 | 7.1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276 | 0.6855 | 0.3730 | -66.80 | 0.5454 | 0.3715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1年 | 201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5232 | 1.7811 | 0.8991 | 41.66 | 1.5504 | 0.7691 |
| 资产负债率(%) | 35.23 | 55.76 | 59.75 | 减少20.53个百分点 | 38.90 | 44.36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0年金额 | 2009年金额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6,936.15 | | -1,526,574.58 | -1,526,574.58 | 313,350.30 | 313,350.3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311,105.49 | 不包括本期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关于水费差额财政补贴165.98万元(按实际水量进行核算) | 15,990,149.43 | 15,990,149.43 | 8,725,340.58 | 8,725,340.58 |
| 债务重组损益 | 3,058.89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6,462,570.93 | | 36,326,597.62 | | 12,300,033.01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8,249.05 | -8,249.05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7,179.67 | | 15,911.00 | 15,911.00 | 49,144.59 | 49,144.5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404,208.77 | 本公司本年度转让子公司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及子公司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天津炼达中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 | |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211,318.23 | | -6,840,084.22 | -3,481,001.51 | -2,197,768.75 | -8,742.8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720,534.21 | | -3,587,056.36 | -3,587,056.36 | -2,277,542.64 | -2,277,542.64 |
| 合计 | 31,014,975.82 | | 40,370,693.84 | 7,403,178.93 | 16,912,557.09 | 6,801,549.96 |
| | 2011年 | 2010年 | 变动额 | 变动率 | 变动主要原因 |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185,549.83 | 87,978.45 | 97,571.38 | 110.90% | 2011年,公司成功定向增发,使得公司总资产大幅增长。 |
| 总负债 | 65,364.25 | 52,566.40 | 12,797.85 | 24.35% | 2011年,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有所增加。 |
| 股东权益 | 120,185.58 | 35,412.05 | 84,773.53 | 239.39% | 2011年,公司成功定向增发,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大幅增加。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07,797.62 | 29,419.20 | 78,378.42 | 266.42% |
| 营业利润 | 5,600.33 | 2,036.44 | 3,563.89 | 175.01% | 水价调整、公司管理能力的提高以及并入报表子公司数量的增加使得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提高。 |
| 净利润 | 6,978.51 | 4,635.95 | 2,342.56 | 50.53% |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6,581.02 | 4,252.50 | 2,328.52 | 54.76% |
| 2011年末股东总数 | 23,780户 | 本年度报告公布日前一个月末股东总数 | 38,291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3.77 | 229,725,000 | 229,725,000 | 质押 229,725,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3.25 | 13,867,989 | 12,000,000 | 未知 |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04 | 13,000,000 | 13,000,000 | 13,000,000 |
|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81 | 12,000,000 | 12,000,000 | 未知 |
| 深圳市本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9 | 11,500,000 | 11,500,000 | 11,500,000 |
| 天津证大金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9 | 11,500,000 | 11,500,000 | 未知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6 | 6,238,299 | 6,100,000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0 | 6,000,000 | 6,000,000 | 未知 |
| 浙江商裕开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9 | 5,500,000 | 5,500,000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17 | 5,000,000 | 5,000,000 | 未知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67,98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秦梅 | 1,43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琰俊 | 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齐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章晓晓 | 842,814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严新忠 | 7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9,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仲昱 | 59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539,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吴姮 | 51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为流通股股东,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未知这十家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 | 毛利率 |
| 自来水分部 | 7,917.38 | 4,940.25 | 2,977.14 | 37.60% |
| 污水分部 | 13,901.83 | 7,213.50 | 6,688.33 | 48.11% |
| 工程分部 | 7,670.22 | 3,881.30 | 3,788.92 | 49.40%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净资产 | 总资产 | 净利润 |
| 1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4100 | 4,460.61 | 12,479.33 | 419.70 |
| 2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15400 | 18,631.06 | 28,504.00 | 1821.00 |
| 3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5,265.5215 | 5,700.85 | 8,919.66 | 360.11 |
| 4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污水处理 | 2090 | 3,394.32 | 5,765.52 | 42.00 |
| 5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409万
美元 | 7,229.90 | 13,113.30 | 603.10 |
| 6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9093 | 9,870.66 | 31,915.65 | 231.23 |
| 7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5800 | 6,097.44 | 18,021.83 | 317.00 |
| 8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6900 | 6,893.78 | 6,933.78 | -6.22 |
| 9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自来水供应 | 11000 | 11,890.35 | 28,398.96 | 194.26 |
| 10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自来水供应 | 6000 | 9,139.89 | 13,051.54 | 847.91 |
| 11 | 西安航空科技产业园供排水有限公司 | 自来水供应 | - | - | - | 20.66 |
| 12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自来水供应 | 15000 | 14,993.74 | 15,024.02 | -6.26 |
| 13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水务工程 | 1000 | 3186.78 | 7217.09 | 778.97 |
| 公司生产能力、服务能力简介 |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简称 | 生产能力 | 服务能力 |
| 服务面积 | 服务人口 |
| (万吨/日) | (平方公里) | (万人) |
| 自来水公司 |
| 1 | 汉中市国中自来水有限公司 | 汉中 | 11 | 25 | 25 |
| 2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东营 | 15 | 62.5 | 10 |
| 3 | 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湘潭 | 10 | 30 | 25 |
| 小计 | 36 | 117.5 | 60 |
| 污水处理厂 |
| 1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秦皇岛 | 12 | 36 | 30 |
| 2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马鞍山 | 6 | 8.55 | 18 |
| 3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昌黎 | 4 | 15 | 15 |
| 4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达旗 | 3.5 | 50 | |
| 5 | 青海雄越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 | 4.25 | 13.31 | 29.4 |
| 6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涿州 | 8 | | 25 |
| 7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太原 | 16 | 44.58 | 56 |
| 8 | 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营河口 | 4 | 22.4 | 5 |
| 小计 | 57.75 | 189.84 | 178.4 |
| 合计 | 93.75 | 307.34 | 238.4 |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供排水 | 7,917.38 | 4,940.25 | 37.60 | 36.00 | 21.50 | 增加7.45个百分点 |
| 污水处理 | 13,901.83 | 7,213.50 | 48.11 | 70.63 | 90.53 | 减少5.42个百分点 |
|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4,687.69 | 1,884.15 | 59.81 | -19.13 | -18.34 | 减少0.39个百分点 |
| 设备销售 | 2,982.53 | 1,997.15 | 33.04 | 480.30 | 511.84 | 减少3.45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供排水 | 7,917.38 | 4,940.25 | 37.60 | 36.00 | 21.50 | 增加7.45个百分点 |
| 污水处理 | 13,901.83 | 7,213.50 | 48.11 | 70.63 | 90.53 | 减少5.42个百分点 |
|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3,435.10 | 805.08 | 76.56 | 38.68 | 1,284.36 | 减少21.09个百分点 |
| 设备销售 | 2,982.53 | 1,997.15 | 33.04 | 480.30 | 511.84 | 减少3.45个百分点 |
| 工程总包 | 1,217.09 | 1,020.92 | 16.12 | -60.95 | -53.25 | 减少13.81个百分点 |
| 运营服务 | 35.50 | 58.15 | -63.79 | -82.55 | -10.88 | 减少131.72个百分点 |
| 开户行 | 专户账户 | 2011年1月30日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 截至2011年9月19日募集资金余额 |
| 平安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 4512100006011 | 724,500,000.00 | 0.00 |
| 项目公司 | 资金用途 | 金额
(万元) |
| 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75%股权收购款 | 6,855 |
| 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0%股权收购款 | 2,460 |
| 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0%股权收购款 | 5,930 |
| 鄂尔多斯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100%股权收购款 | 6,560 |
| 增资 | 9,100 |
| 太原豪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80%股权收购款 | 7,648 |
| 资金投入 | 12,000 |
| 涿州中科国益水务有限公司 | 100%股权收购款 | 4,465 |
| 增资 | 2,200 |
| 北京中科国益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85%股权收购款 | 3,485 |
| 东营国中水务有限公司 | 偿还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借款 | 6,100 |
| 补充日常营运资金 | 4,797 |
| 定向增发费用 | 850 |
| 合计金额 | 72,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