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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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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二八”格局
阶梯电价促电网增收
王荣

 □本报记者 王荣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28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按照工作进度安排,今年上半年各省将陆续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有媒体报道,甘肃、河北等省已经拟定居民阶梯电价方案,计划5月份听证。

 根据此前发改委公布的方案,阶梯电价拟分为三档,第一档覆盖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第二档每度电提价5分钱左右;第三档每度电调高2毛钱左右。

 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如何确定第一档电量是关键,各地制订方案时主要来源于统计数据,但居民消费者对数据理解有限,因而方案听证以及具体实施过程或存在困难。

 居民用电量和居民家庭收入大致呈现“二八”现象。2011年城乡居民用电5646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为46928亿千瓦时,仅占12%。据彭森介绍,其中5%的高收入家庭的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这意味着,一旦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出台,电网公司将受益。

 但据业内人士介绍,阶梯电价若实施对电表的准确性要求将提高,传统的电表显然跟不上形势,因而智能电表将进一步推广。据悉,仅国网公司就计划在2010-2014年间更换3亿只单相智能电表,总投资近500亿元。该人士指出,今年是智能电表集中招标采购的第三年,现有采购的智能电表不足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另外,由于阶梯制意在通过价格手段调节消费,本身并没有明确规定能源价格上下游之间的传导机制。国金证券的行业研究员关滨指出,即便实行阶梯电价并不意味着下游企业平均售电价格一定上涨,也不意味上游成本变化能完全传导到终端用户。由于居民用电量占比较小,因而居民阶梯电价推出最实际的意义在于促使居民改变用电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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