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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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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1年8月5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2.5 其他相关资料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合同2011年8月5日生效,至披露时点未满一年。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8月5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1年8月5日,建仓期为6个月。至披露时点,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且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3 合同生效日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合同生效当年(2011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1年08月05日)至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2003年8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江投资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具有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17个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信息技术部、中央交易部、金融工程部、研究发展部、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部、机构投资部、数量投资部、机构理财部、市场拓展部、国际业务部。此外,还设立了北京办事处、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和香港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二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983.80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企业年金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和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指数型基金除外);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时同向交易,公司可以启用公平交易模块,确保交易的公平。

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管理岗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险控制;监察稽核部稽核岗通过对投资、研究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未管理与本投资组合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投资组合。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在经济下滑,通胀上行的“小滞涨”宏观背景下,债券市场跌宕起伏,给投资者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债券指数全年有不小的涨幅,但是债券基金总体表现不佳。从债券市场的子市场来看,资金市场经受了罕见的流动性紧张的考验,信用债市场受信用事件冲击出现了大幅震荡,转债市场受权益市场下跌以及扩容消息的拖累经历了前所未有的下跌。事实再一次证明,市场不会简单地重复历史,投资也不应该简单重复历史。

事后来看,2011年债券唯一的机会出现在最后一个季度。在这段时间里,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下滑趋势进一步得到各项宏观数据的印证,同期通胀触顶回落,流动性紧张局面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债券市场出现一波行情。

从纯债市场来看,持续近一年的熊市震荡僵局以流动性改善为契机在第四季度得到突破,长久期利率债首先出现上涨,10年银行间国债收益率在报告期下行40余BP,带动高等级信用品种价格上扬。在利率债上涨之初,我们认为债券市场刚刚启动,涨势必将传导到高等级品种,于是加仓了高等级信用品种,后来在市场调整之时回补了利率品种,取得部分收益。同期低等级信用品种表现乏善可陈。

从可转债市场来看,前期暴跌之后,转债的风险得到了较大释放,大部分转债都跌到了合理的纯债水平,我们将转债仓位提升到中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本报告期收益为4.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正在从前期的短期滞涨向衰退转换,经济增长下滑趋势明显,但是速度缓慢,通胀高峰已过。在这样的背景下,政策的放松是大概率事件。但是受外围环境恶化影响,外汇占款成为一个不确定因素,国内信贷约束也未必能有改观,无风险资产的收益依然大过风险,但是从空间上来说,已不如2011年第四季度。同时,我们认为在经济加速下行过程中,信用风险的暴露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假设信贷未如预期放松,即会加剧信用基本面恶化程度,高风险资产表现依然会差强人意,我们将对此类品种继续适当规避。总体来说,我们认为债券市场收益大过风险,从品种来看,中高等级的信用品种有望取得更好的收益。我们将继续密切跟踪经济数据,把握好大类资产配置,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健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以保证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稽核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独立地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监管部门、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通过对本基金投资和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对投资证券的研究、决策和交易,以及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和合规性审核,确保了本基金运作符合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保障了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合法合规。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下基金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值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金融工程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投资研究人员积极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金融工程部负责提供有关涉及模型的技术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之“(三)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截至2011年12月31日应分配利润为4,133,921.29元,本基金已于2012年1月17日进行分配,实际共分配4,364,692.87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12)第P0215号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广发聚利债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广发聚利债券的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6.2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发聚利债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发聚利债券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 胡小骏 余志亮

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2012-03-27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49元,基金份额总额335,745,621.79份。

2、本会计期间为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王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传辉,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68号《关于核准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1年8月5日募集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29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封闭期,封闭期间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本基金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745,621.79元,有效认购户数为4,229户。其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39,163.00元,折合基金份额39,047.36份,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折算差额人民币115.64元计入基金资产。本基金募集资金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和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和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还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2年3月27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金合同、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2月8日颁布的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会计期间为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投资(主要为权证投资)等,其中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衍生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衍生金融资产列报。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全部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按股票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股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股票,于除息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按债券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定应归属于债券部分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获赠的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除权日按照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权证数量,成本为零。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而取得的权证,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定应归属于权证部分的成本。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权证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贷款及应收款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返售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3)其他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回购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当投资品种不再存在活跃市场,且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或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具体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如下:

股票投资

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为公允价值。

本基金对于长期停牌股票的期末估值参照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发布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规定,若长期停牌股票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经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会同意,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如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形成的流通暂时受限制的股票投资,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于同一股票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为公允价值;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债券投资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收盘价为公允价值。交易所上市但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债券应收利息后的净价为公允价值。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确定公允价值。

权证投资

交易所上市流通的权证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收盘价为公允价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的权证在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则以成本计量。

配售及认购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所获得的权证自实际取得日至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则按成本计量。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交易性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确定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

本基金对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根据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可分为:

第1层级:同类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市场报价以外的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估值;

第3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股票投资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衍生工具投资成本后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负债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交易费用。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2)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人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 计量基础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在代扣代缴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自2008年9月19日起,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G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除此之外,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控制关系或者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股票交易佣金的计提标准:支付佣金=股票成交金额×佣金比例-证管费-经手费-结算风险金(含债券交易)。

2:本基金与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3:本基金对该类交易的佣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合同约定的佣金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关联方报酬

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期末(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权证。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138,659,392.01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148,000,000.00元,于2012年1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的其他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项及下项8.4.2、8.4.3的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此外, “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未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出现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9.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9.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成立,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8月5日。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人事变动如下:

(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

因我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原董事长马庆泉因年龄原因不再任职。2011年3月16日,经我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志伟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王志伟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事项后,该任职事项方正式生效。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林传辉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拟任董事长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事项前,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9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1年6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披露因我司拟任董事长王志伟先生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尚处于报批阶段,在其高管任职资格获准前,继续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林传辉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2011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志伟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19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王志伟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对王志伟任我司董事长无异议。自2011年7月19日起,王志伟正式履行董事长职务。

2011年8月5日,我司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工作,公司法定代表人正式变更为现任董事长王志伟。

(二)聘任副总经理

2011年3月16日,经我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新聘任易阳方担任我司副总经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易阳方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事项后,该任职事项方正式生效。

2011年8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阳方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67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易阳方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对易阳方任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

自2011年8月11日起,易阳方副总经理任职正式生效。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0月24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军红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应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80,000.00 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交易席位选择标准:

(一)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二)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三)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合规的席位资源,满足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四)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公司提供关于宏观、行业、市场及个股的高质量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五)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信息交流和客户服务;

(六)能提供其他基金运作和管理所需的服务。

2、交易席位选择流程: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1年10月28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根据国家金融工作的需要,郭树清先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提出辞呈,请求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郭树清先生的辞任自辞呈送达本行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2012年1月16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自2012 年1 月16 日起,王洪章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基金简称广发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162712
交易代码1627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封闭期,封闭期间投资人不能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8月5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35,745,621.7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1年10月27日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持续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研究指导债券配置,在主动研判收益率变动趋势的基础上进行利率产品投资,在严格评估个券信用风险状况的前提下进行信用产品投资,在深入挖掘可转债正股基本面的基础上参与可转债投资,并通过新股申购、股票增发和要约收购类股票投资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段西军尹东
联系电话020-83936666010-67595003
电子邮箱dxj@gffunds.com.cnyindong.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010-67595096
传真020-89899158010-66275853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f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593,245.87
本期利润16,382,153.2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48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4.8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4.9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1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593,245.8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3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52,127,775.0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49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1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4.90%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5.32%0.23%4.46%0.14%0.86%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4.90%0.19%5.68%0.13%-0.78%0.06%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代宇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08-05女,中国籍,金融学硕士,持有证券业执业资格证书,2005年7月至2011年6月先后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及交易员、国际业务部研究员、机构投资部专户投资经理,2011年7月调入固定收益部任投资人员,2011年8月5起任广发聚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资 产本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1,634,891.80
结算备付金13,939,381.16
存出保证金12,320.84
交易性金融资产617,016,142.35
其中:股票投资62,650.00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616,953,492.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7,688,183.60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640,290,919.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86,659,392.01
应付证券清算款549,037.21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178,134.63
应付托管费59,378.21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16,204.01
应交税费86,823.30
应付利息463,675.37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50,500.00
负债合计288,163,144.7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335,745,621.79
未分配利润16,382,153.22
所有者权益合计352,127,775.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40,290,919.75

项 目本期

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收入19,617,210.12
1.利息收入8,089,303.4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9,105.94
债券利息收入6,805,937.5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154,259.94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267,831.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206,091.38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61,739.8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788,907.3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830.55
减:二、费用3,235,056.90
1.管理人报酬828,706.18
2.托管费276,235.41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30,411.24
5.利息支出1,856,090.7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1,856,090.74
6.其他费用243,613.3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382,153.22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382,153.22

项目本期

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35,745,621.79335,745,621.7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6,382,153.2216,382,153.2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35,745,621.7916,382,153.22352,127,775.01

本期

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500,000.0046,932.60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名称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数量

(单位: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2649博彦科技2011-12-282012-01-06网上认购新股流通受限22.0022.0050011,000.0011,000.00
002650加加食品2011-12-282012-01-06网上认购新股流通受限30.0030.001,50045,000.0045,000.00
300284苏交科2011-12-292012-01-10网上认购新股流通受限13.3013.305006,650.006,650.00
7.4.9.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名称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限类型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数量

(单位:张 )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12278311苏中能2011-11-172012-01-09认购新发流通受限100.00100.00200,00020,000,000.0020,000,000.00
12211411一重债2011-12-222012-01-19认购新发流通受限100.00100.00100,00010,000,000.0010,000,000.00

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
11041711农发172012-01-04103.02475,00048,934,500.00
11041111农发112012-01-04104.98200,00020,996,000.00
118227811华能集MTN42012-01-04104.73100,00010,473,000.00
118228511平煤化MTN22012-01-04104.2540,0004,170,000.00
118229011南网MTN12012-01-04102.82200,00020,564,000.00
118230211晋煤MTN22012-01-04102.25200,00020,450,000.00
118231111五矿MTN12012-01-04101.94200,00020,388,000.00
合计 1,415,000145,975,500.00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代销机构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香江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G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基金管理人全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348,995.6110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70,622,560.8510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54,400,000.00100.0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99.97100.00%7,477.12100.00%

项目本期

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828,706.1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96,097.57

项目本期

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76,235.41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1年8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34,891.8082,646.52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广发证券9,348,995.61100.00%7,599.97100.00%新增2个
东方证券新增1个
江南证券新增1个
申银万国新增1个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62,650.000.01
 其中:股票62,650.000.01
固定收益投资616,953,492.3596.36
 其中:债券616,953,492.3596.36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5,574,272.962.43
其他各项资产7,700,504.441.20
合计640,290,919.75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制造业45,000.000.01
C0食品、饮料45,000.000.01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
C7机械、设备、仪表
C8医药、生物制品
C99其他制造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业
信息技术业11,000.000.00
批发和零售贸易
金融、保险业
房地产业
社会服务业6,650.000.00
传播与文化产业
综合类
 合计62,650.000.0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2253川大智胜9,310,786.992.64
300257开山股份94,500.000.03
601336新华保险46,500.000.01
002650加加食品45,000.000.01
601886江河幕墙20,000.000.01
601555东吴证券19,500.000.01
002640百圆裤业12,900.000.00
002642荣之联12,500.000.00
002632道明光学11,500.000.00
10002649博彦科技11,000.000.00
11002639雪人股份9,900.000.00
12002617露笑科技9,000.000.00
13002646青青稞酒8,000.000.00
14300284苏交科6,650.000.00
15  
16  
17  
18  
19  
2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2650加加食品1,50045,000.000.01
002649博彦科技50011,000.000.00
300284苏交科5006,650.000.0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2253川大智胜9,061,580.612.57
300257开山股份113,611.500.03
601336新华保险52,700.000.01
601886江河幕墙27,632.000.01
601555东吴证券22,050.000.01
002642荣之联14,654.500.00
002640百圆裤业14,350.000.00
002632道明光学14,335.000.00
002646青青稞酒9,750.000.00
10002639雪人股份9,657.000.00
11002617露笑科技8,675.000.0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48,149,929.7013.67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104,416,000.0029.6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104,416,000.0029.65
企业债券219,575,886.1062.36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206,348,000.0058.60
可转债38,463,676.5510.92
其他
合计616,953,492.35175.21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9,617,736.99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9,348,995.61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41711农发17500,00051,510,000.0014.63
01010721国债⑺418,44044,973,931.2012.77
118227611中铁股MTN2300,00031,743,000.009.01
11041111农发11300,00031,494,000.008.94
11025211国开52200,00021,412,000.006.08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12,320.84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7,688,183.60
应收申购款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7,700,504.44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3001中行转债13,139,999.403.73
110015石化转债10,738,488.403.05
113002工行转债8,659,456.402.46
110011歌华转债895,593.600.25
125709唐钢转债298,745.150.08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002650加加食品45,000.000.01网上认购新股流通受限
002649博彦科技11,000.000.00网上认购新股流通受限
300284苏交科6,650.000.00网上认购新股流通受限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0,000,416.0022.5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32,788.0022.43%
全国社保基金八零三组合5,005,085.0011.3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208.0011.29%
李杰明1,000,000.002.26%
陈桂芬477,223.001.08%
阚丽君397,669.000.90%
盛新宇300,066.000.68%
蒋翠英298,298.000.67%
10赵文298,281.000.67%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4,32977,557.32145,529,168.7343.35%190,216,453.0656.6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8月5日)基金份额总额335,745,621.7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35,745,621.79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570,622,560.85100.00%10,054,400,000.00100.00%
东方证券
江南证券
申银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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