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3月22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根据《董事意见记录表》的反馈,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上海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长宁支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拟向宁波银行长宁支行申请北方大厦“经营性物业贷款”并与其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及《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2、贷款期限:拾年,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3月11日;
3、贷款种类: 经营性物业贷款;
4、借款利率:贷款合同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5%;
5、担保方式;上海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北方大厦” 作为该项贷款的抵押物并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闸北支行贷款并由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地产北方建设有限公司拟向建设银行闸北支行就彭浦十期C块二期动迁安置房项目申请项目贷款并与其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及《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整;
2、贷款期限:叁年;
3、贷款用途: 彭浦十期C块二期动迁安置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4、借款利率:贷款合同利率为基准利率6.65%;
5、担保方式:前期由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待该项目工程进度满足办理抵押要求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并同时与银行协商撤销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股有限公司的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