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青龙管业 股票代码:002457 公告编号:2012-009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1年9月26日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00万元用于塑管原材料采购、2,000万元用于钢材采购、1,000万元用于水泥采购。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2011年9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42)”。
2012年3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