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熊锋
为有效防范清明假日期间市场风险,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了调整。
其中,自3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铝、黄金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锌、铅、螺纹钢、线材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4%,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统一恢复至原水平。
此外,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还提醒,燃料油Fu1204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3月30日,交割日为清明节后的4月5日、6日、9日、10日和11日。并请会员单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交割意向,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数量和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
上期所特别强调,请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并做好节日期间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