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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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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萤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作物副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10、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28号;法定代表人:翁昌荣;注册资本:30万美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11、浙江富春物贸中心

名称: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38号—1;法定代表人:殷怀保;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橡胶及制品、服装、针纺织品及原料、纸、纸浆、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配件、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饲料、装饰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12、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路178号;法定代表人:谢晨;注册资本:12,500万元;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金属拆解加工(凭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煤炭(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汽车售后服务,拖车、搬运、装卸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13、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1628号;法定代表人:吴东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原料、染化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及制品、纸张、纸浆、木浆、电子及通信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炊事用品、皮革及制品、家具、日用杂货的销售;煤炭的批发;广告的制作、代理;网络技术信息及系统集成服务、光盘视频产品及软件开发、销售;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咨询);客运出租;房屋、场地、设备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书报刊的零售(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14、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李雷;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15、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8号;法定代表人:陈征;注册资本:16,000万元;营业范围: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环保设备制造和销售。

16、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拱墅区金昌路锰铁桥边;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矿微粉的生产及销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杭钢集团在签订《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产经营的合同书》和《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后勤保障的合同书》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1、公司与杭钢集团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关于货物计量和煤气委托加工的合同》,主要内容是公司为了充分利用杭钢集团的技术优势,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燃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的出入库计量以及混合煤气的加工转供及计量工作,委托杭钢集团计量管理处办理。物资的计量费用由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混合煤气的加工费用由双方参考成本加成协商确定,费率在每年年初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公司与杭钢集团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关于原材料采购供应的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在自行采购供应原、燃材料数量不足时,委托杭钢集团采购供应部分原燃材料,充分利用杭钢集团下属的专业采购能力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双方以原燃材料等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定采购供应结算价格。

3、公司与杭钢集团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关于产品分销的合同书》,主要内容是为加强关联销售管理、减少关联销售环节,公司停止向杭钢集团所属各内贸公司的产品分销业务,只与杭钢集团本部发生部分产品分销业务,且该关联销售产品比例以不突破上年度关联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比例为限,以市场价结算。

4、公司与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关于原材料、产品等货物委托运输的合同》,主要内容是公司委托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承担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自制半成品的入库及其内部转移、产成品的入库以及出库等运输业务,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则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运输计划的要求配置运力和满足公司生产需要的运输设备和装卸机具组织运输工作。运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内部市场的实际情况,参照运输行业的特殊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

5、公司与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关于委托代理进口铁矿的协议》,公司负责进口铁矿计划制定、进口铁矿所需资金筹措、国内接港、卸货、仓储、运输等工作;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年度进口铁矿计划通知书,开展对外询价、谈判、签约、租船等商务活动,选择质优价廉又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铁矿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做好对外开信用证、国外运输、货物保险等工作,并负责进口货物的报验、报关、纳税、付款等工作。双方约定进口代理费为合同CIF总价的1%,待进口合同执行完毕后依据结算清单办理结算。

6、公司与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关于活性石灰采购的协议》,公司利用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矿山资源以及自身具备的技术优势和物流优势,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向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的活性石灰。双方以活性石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定采购供应结算价格,具体明细项目的结算价格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但双方可就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变化情况,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协调所采购活性石灰的价格。

7、公司与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加工的协议》,公司委托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加工钢坯。公司向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提供废钢(或铁水);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则根据公司委托其加工钢坯的品种、数量和质量等要求,组织加工生产,加工费按进行加工生产的合理成本以及管理费用,参考当期同类钢坯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对其电炉炼钢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8、公司与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经销加工的合同》,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棒材所需主要原材料(钢坯)由公司提供,经加工完成的棒材产品由公司经销;钢坯价格和钢材价格分别参照本公司同类坯、材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原则确定。

9、公司与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等关于矿石矿粉废钢燃料采购的协议》,公司根据生产需要,采用比价方法向7家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的矿石、矿粉、废钢、燃料。双方以矿石、矿粉、废钢、燃料等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采购供应结算价格。

10、公司与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等关于钢坯采购的合同》,公司利用7家公司拥有的资源和渠道优势,根据生产需要,采用比价方法向7家公司采购钢坯。双方根据实际采购需要订立具体的钢坯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产品质量、运输方式、交货时间和地点、结算价格和结算方式等,钢坯价格参照市场同类品种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原则商定。

11、公司与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废钢供应的协议》,公司利用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收报废汽车等获得的废钢资源,委托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安排,实施废钢采购和强化保障供应,双方以废钢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定采购供应结算价格。

12、公司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委托服务劳务合同》,公司利用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源和优势,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形成的高炉循环水、转炉除尘污水、焦化厂污水委托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划并安排好相关污水处理工作。各项污水处理的质量、技术标准等相关要求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污水处理的劳务费用双方以市场化的方式协商确定价格。

13、公司与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之间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关于水渣销售的协议》,为有效控制关联方关联销售行为,减少销售环节,降低销售成本,提高销售效率,确保公司高炉生产运转正常和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原料供应及时的生产需求,公司下属炼铁厂三座高炉的水渣全部销售给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水渣价格由甲乙双方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协商一致后确定,原则上为一季度定价一次,遇市场价格剧烈波动,价格随时改动。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杭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能调整各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关系,规范相关行为,使各方的经济往来遵循协议/合同的约定,并体现市场化原则,以充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与杭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公司运作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程惠芳、陶久华、邵瑜、薛加玉事先认可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所列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签订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合同。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2—004

债券代码:122095 债券简称:11杭钢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

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1年3月17日,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2011年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控制采购成本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公司与部分关联方采购及销售货物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了年初的预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将超出年初预计部分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进行追认,并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作出预计。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认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世中、汤民强、何光辉、任海杭、寿云来、周尧福均回避了表决。

二、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情况

2011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超出预计情况如下:

关联交

易类别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11年交易预计总金额(万元)2011年的实际发生金额(万元)超出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浙江富春物贸中心燃料9,192.819,192.81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钢80,000.0097,701.3417,701.34
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经销加工400,000.00407,512.147,512.14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17,587.7617,587.76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钢材、钢坯、水电汽等800,000.00839,200.9239,200.92
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水渣、水电汽等10,000.0012,031.952,031.95

三、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序号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12年预计总金额 (万元)2011年总金额

(万元)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原材料250,000227,689.89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计量与煤气加工5,0003,659.41
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矿石矿粉、废钢、燃料435,000349,480.15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浙江富春物贸中心
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钢坯65,0002,372.32
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浙江富春物贸中心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委托加工钢坯等95,00078,313.27
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运输服务15,0008,137.42
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经销加工435,000407,512.14
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电力供应1,600839.00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2,3002,189.37
10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活性石灰25,000974.44

(二)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序号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12年预计总金额 (万元)2011年总金额

(万元)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钢材、钢坯、

水电汽

1,000,000839,200.92
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水电汽28,00021,208.51
浙江杭钢冷轧带钢有限公司钢材等23,00018,352.92
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水电汽13,0009,816.20
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水渣、水电汽15,00012,031.95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水电汽、钢材等6,0003,252.69
杭州钢铁厂合金钢铸造分厂水电汽400269.76
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水电汽200165.43
浙江杭钢物流有限公司水电汽10065.72
10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水电汽、钢材等7,5006,234.66
11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水电汽1,8001,227.17
12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水电汽1,5001,076.96
13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燃料20,00017,587.76

四、主要关联方介绍

公司关联方除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为公司母公司外,其他均为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1、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名称: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注册地址: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32号;法定代表人:李世中;注册资本:12.082亿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汽车运输。一般经营项目:钢、铁(包括压延),焦炭,耐火材料及副产品、金属丝、绳及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铸造,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进出口经营业务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杭钢集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

2、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

名称: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李雷;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冶金炉料,煤炭,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液氧、液氩、液氮、氧[液化的](以上无储存经营),普通机械、五金、交电,通信设备,百货,农副产品(除食品),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及配件,货物进出口。

3、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号蓝天商务中心20楼及夹层;法定代表人:缪克能;注册资本:16,800万元;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废旧物资回收(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粗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纯苯、煤焦油、对二甲苯(以上为无储存经营);批发、零售:焦炭,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矿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百货,仪器仪表,纺织品及原料,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除食品),木材及制品,纸张及制品;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机械设备租赁。

4、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秋涛路278号;法定代表人:章建成;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萤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作物副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5、浙江富春物贸中心

名称: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38号—1;法定代表人:殷怀保;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橡胶及制品、服装、针纺织品及原料、纸、纸浆、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配件、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饲料、装饰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6、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名称: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28号;法定代表人:翁昌荣;注册资本:30万美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7、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路178号;法定代表人:谢晨;注册资本:12,500万元;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金属拆解加工(凭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煤炭(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汽车售后服务,拖车、搬运、装卸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8、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1202号;法定代表人:缪克能;注册资本:1,080万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经营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除汽车)、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五金、电器、橡胶制品、机电产品(除轿车)、纺织品及原料(除国家统一经营)、汽车配件、纸张及原料。

9、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山东路1628号;法定代表人:吴东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纺织原料、染化料、建筑装饰材料、木材及制品、纸张、纸浆、木浆、电子及通信产品、五金交电、百货、针纺织品、炊事用品、皮革及制品、家具、日用杂货的销售;煤炭的批发;广告的制作、代理;网络技术信息及系统集成服务、光盘视频产品及软件开发、销售;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咨询);客运出租;房屋、场地、设备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书报刊的零售(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10、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东新路741号;法定代表人:李雷;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冶金原辅材料、木材及制品、钢材及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11、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杭钢电炉炼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镇132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桂;注册资本:2,950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钢材制品。

12、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路132号;法定代表人:吴黎明;注册资本:3,700万元;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限杭钢专用铁路)、公路运输;杭钢专用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仓储;货物装卸;河道码头疏竣;运输车辆及设备维修;汽车配件的销售;提供装卸、工程修理方面的劳动服务。

13、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紫金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拱墅区半山镇沈家桥村;法定代表人:董志伟;注册资本:40,000万元;经营范围:高强度机械用钢生产加工,钢铁轧制、金属压延。

14、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拱墅区半山镇石塘村;法定代表人:刘继雄;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利用及电力的技术开发;发电(限供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15、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6-1号;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冶金炉料、五金材料、建材、锻件铸件,机电维修,劳务项目承包。

16、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8号;法定代表人:陈征;注册资本:16,000万元;营业范围: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环保设备制造和销售。

17、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杭钢三江矿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富阳市新桐乡新桐村小家坞215号第4幢;法定代表人:魏祖华;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石灰石、活性石灰石销售;矿业技术开发及服务。

18、浙江杭钢冷轧带钢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杭钢冷轧带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蓬坞;法定代表人:董志伟;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钢铁压延;耐火材料的生产、销售。

19、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拱墅区金昌路锰铁桥边;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矿微粉的生产及销售。

20、杭州钢铁厂合金钢铸造分厂

名称:杭州钢铁厂合金钢铸造分厂;注册地址:拱墅区杭钢厂区内;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主营铸件、锻压件及钣焊件加工,双金属合门窗制造,兼营机电维修。

21、浙江杭钢物流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杭钢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拱墅区半山镇金昌路35号;法定代表人:李雷;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货物配送、交通物流),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大型物件装卸),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22、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6—2号;法定代表人:陶力农;注册资本:2,40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工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批发、零售:工程机械及配件,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服务:工程机械维修,机电设备安装。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杭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政策及依据如下: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杭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获得更好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程惠芳、陶久华、邵瑜、薛加玉事先认可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五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2011年度公司与杭钢集团等五家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经过审慎审核,认为公司2011年度超出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所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所列之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关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投票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监事签字的公司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确认函及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上接B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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