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集团”)通知,德华集团于2012年2月23日至2012年3月15日期间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增持的目的及计划:德华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基于对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德华集团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1%(含本次增持)。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
四、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德华集团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35.1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前,德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759.5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2%,本次增持后,德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994.6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2%。
五、本次增持股份价格:平均价格约为7.31元/股
六、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公司控股股东德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德华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德华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