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3月15日,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与公司长期客户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能海南发电”)、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矿业”)签署了《二0一二年度海南电煤运输合同》、《二0一二年度铁矿石运输合同》,现将上述合同的有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二0一二年度海南电煤运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内容:
1、货物名称:华能海南发电委托公司承运煤炭。
2、货物数量:华能海南发电海口电厂发电所需内贸全部用煤(以下简称 “电煤”)200万吨左右,与公司2011年度的海南电煤运输合同约定的货运量相同(比公司在2011年度实际承运的170万吨海南电煤多30万吨)。
3、执行时间:自2012年3月13日0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24时止船舶完成装货的航次。
4、本合同的运价比公司2011年度的海南电煤运输合同运价下降了6%。
5、定价政策:合同签署双方协商确定。
6、结算方式:华能海南发电以转账支票、电汇方式支付运费等各项费用。
7、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生效时间:2012年3月15日。
9、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海南电煤运输收入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司能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承运200万吨海南电煤,本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使公司2012年度海南电煤运输收入比2011年度海南电煤运输收入上涨5%左右(公司2011年度海南电煤运输收入完成1.22亿元)。
二、《二0一二年度铁矿石运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内容:
1、货物名称:海南矿业委托公司承运海南铁矿石。
2、货物数量:海南铁矿石160万吨左右,与公司2011年度的海南铁矿石运输合同约定的货运量相同(比公司在2011年度实际承运的102万吨海南铁矿石多58万吨)。
3、合同期限:自2012年1月1日0时起至2012年12月31日24时止船舶完成装货的航次。
4、本合同的平均运价比公司2011年度的海南铁矿石平均运价下降了15%。
5、定价政策:合同签署双方协商确定。
6、结算方式:海南矿业以转账支票、银行现汇、电汇方式支付运费等各项费用。
7、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生效时间:2012年3月15日。
9、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海南铁矿石运输收入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组成部分。如果公司能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承运160万吨海南铁矿石,本合同的履行预计将使公司2012年度海南铁矿石运输收入比2011年度海南铁矿石运输收入上涨32%左右(公司2011年度海南铁矿石运输收入完成4379万元)。
专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