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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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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养老金投资注重实体资产
高健

 □本报记者 高健

 

 进入21世纪以来,德国养老金改革无论是速度还是方向,都与德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态势保持高度一致。另外,德国养老金产业的投资选择更加倾向于实体资产,更加注重其社会效益。

 热衷投资实体资产

 德国养老金投资选择比较注重社会效益——不仅与其他经济体的养老金一样奉行相对谨慎的策略,还会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业的实体资产作为其投资目标首选。

 据德国最大公共养老基金Bayerische Versorgungskammer(BVK)发布的数据,目前该机构投资于德国房地产业的资金占比高达12%,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资金占比则有2%,而其针对实体资产的全部投资则几乎是上述两项之和的两倍。考虑到BVK在德国公共养老基金中的领头羊地位,其投资策略很可能被其他同类基金效仿,可以预见,德国养老金产业的四分之一投资资金或集中于实体资产投资。

 不过,由于德国房价近期出现“过快反弹”,管理资金总额高达530亿欧元(约合691.6亿美元)的BVK已计划调整其投资组合,将部分房地产业投资资金转而投入基础设施领域,同时保持实体资产投资占比稳定。

 与此同时,德国养老金产业的另类投资占比相对较低。仍以BVK为例,本月8日,该基金向全球最大上市对冲基金公司英仕曼集团(Man Group)发出管理账户授权委托,但其委托管理的初始资金却仅为12亿欧元。

 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目前,德国养老金有两种形式:法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其中,法定养老金缴费水平为总工资的19.5%,由雇主和雇员平摊承担。个人养老金则是通过个人人寿保险支付的一种福利制度。对于雇员来说,个人养老金是对法定养老金缴费方式和企业养老缴费方式的补充;而对于自由职业者,这是一种为老年获取养老保障的方式。

 而从类型上讲,德国养老金同样提供了两种选择。一种是迅速启动型养老金或称直接型养老金,这类养老金使权利主体在缴纳一定费用后可终生按月领取养老金;另一种则是延迟启动型养老金或称延迟型养老金,这要求权利主体连续缴费数年,并在60岁或65岁时可一次全额领取或终生按月领取养老金。

 德国媒体指出,德国养老金在形式和类型上的“双轨制”事实上注重的是资金与劳动力使用之间的总体平衡及使用效率。根据2003年1月1日生效的《老年人和收入能力降低者基本需求保护法案》,德国养老金的权利主体在65岁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时须支付18%的税款;退休越早,税率就越高,税率将根据你所缴费用产生的利息确定。

 这意味着,退休早晚的养老金权利主体所获取资金总量差异十分有限,很多人也因此推迟退休年龄,以延长工资获取的时间。在客观上,效率优先“双轨制”的实行,在保障经济社会总体生产力维持高水平的同时,颇具“效率”地减轻了德国联邦政府的财政负担。

 五项原则助“施罗德改革”

 德国养老金制度改革是其以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不断完善的结果。其中,为配合“施罗德改革”而在2004年落实的一系列重大措施,为德国养老金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所谓“施罗德改革”,是指德国前总理格哈德·施罗德在1998年上任不久就制定改革计划,着力改革僵化的劳动力市场:降低税率增加个人和企业的收入,刺激消费和投资;改革失业保险和救济制度,逐年削减失业者的救济金并加强再就业培训等。在上述改革措施推动下,德国2000年至今的劳动力成本仅仅上升19%,而同期西班牙劳动力成本的升幅是其三倍。

 事实上,养老金制度的重大改革正是德国经济社会领域配合“施罗德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德国大使馆发布的资料,德国养老金改革的目标是“协调代际公正、巩固养老制度,思路是强化个人责任、拓宽保障渠道,目标与思路服从于《2010改革议程》中激发创业精神、提高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增长、强化大国形象、确保持久繁荣的战略构想”。

 具体改革原则包括以下五点:第一,减少养老金领取比例;第二,提高养老金缴纳比例;第三,提高退休年龄;第四,扩大私人养老保险;第五,政府将在养老保险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但财政负担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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