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0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2年3月14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因董事长出差无法现场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林金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林金锡、宋伟杰、武利民、于培诺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公司规范治理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任命陈新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1年8月23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公司拟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0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并推荐,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新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陈新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陈新女士简历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陈新女士简历
陈新,女,1975年9月出生,江苏镇江人,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职称、质量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曾任职于江苏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质量部主管、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现任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0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一旦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