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6,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7%)如下通知:
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6,250,000股于2012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东南金属薄板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62,000万元的担保,将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6,25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质权人),并于2012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质押手续。质押物包括上述证券及该部分证券在质押登记有效期内的送股(含公积金转增股)、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放的现金红利。质押期自2012年3月14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146,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7%,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3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