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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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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2年0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聚飞光电

 (二)股票代码:300303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0,000元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0,460,000股

 其中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16,460,000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 行 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创艺路65号厂房1-4层

 联 系 人:殷敬煌

 电 话:0755-29646311

 传 真:0755-29646312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保荐代表人:陈伟刚、吴承达

 电 话:0755-82805995

 传 真:0755-8280599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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