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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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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证券代码:600300 公告编号:临2012-00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征询公司及控股股东,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2012年3月13日、3月14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公司于2012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了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拟与兴义市人民政府、贵州醇酒厂、贵州兴义阳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2012年3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刊载了题为《维维股份豪饮“贵州醇”,网络提前“预告”交易内容》文章,个别网站也进行了转载。上述报道的全文请投资者阅读2012年3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

 针对上述报道,本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自查,结果如下:

 1、公司2012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后,于3月9日及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在公司拟与贵州醇签署框架协议事项尚未披露前,公司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对该等有关内幕信息严格执行了相关保密制度,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没有发现泄漏该等有关内幕信息的现象。

 3、在公司商谈“贵州醇”的全部过程中,维维股份股票价格没有未发生异常波动。

 4、春节过后,资本市场在回暖,大盘在上涨,同时市场对酒类股票一直看好,维维股份股价按白酒股票估值相对是偏低的。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书面征询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答复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发生,截止到目前,控股股东没有对我公司产生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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