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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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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7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分别于2012年3月10日和3月13日以书面、邮件和ERP办公系统方式发出通知和补充通知,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甲醇、乙酸乙酯、四氢呋喃” 的生产、销售,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原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的开发、生产、销售,药品生产业务范围、片剂类保健食品业务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泛酸钙的加工、销售;高分子材料及产品、卫生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拟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开发、生产、销售,药品生产、片剂类保健食品的生产,甲醇、乙酸乙酯、四氢呋喃的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泛酸钙的加工、销售;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卫生用品用无尘纸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上述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2012年3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转让满洲里子公司及转销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9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满洲里子公司的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转销以前年度已计提的1.305亿元资产减值准备。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转让满洲里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6)。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处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同时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2年3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整体转让满洲里子公司及转销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3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1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整体转让满洲里子公司及转销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8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2年3月30日在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3月30日上午9时起,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参加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3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特邀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内容详见2012年3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17)。

2、审议《关于整体转让满洲里子公司及转销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项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3月14日和15日分别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签署转让满洲里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6)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17)。

3、审议《关于拟实施年产8,000吨D-泛酸钙装置扩产搬迁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2012年2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07)和《关于实施年产8,000吨D-泛酸钙装置扩产搬迁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0)。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3月29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00时)。

2、登记办法: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持相应证件的原件,以供查验。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议登记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63759205、63807806

传   真:0571-63759225

地 址: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琴山50号公司综合办公楼

邮 编:311300

联 系 人:周群林、吴卡娜、郑春林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01《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02《关于整体转让满洲里子公司及转销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03《关于拟实施年产8,000吨D-泛酸钙装置扩产搬迁项目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9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于2012年3月10日和3月13日以书面、邮件和ERP办公系统方式发出通知和补充通知,会议于2012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送达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转让满洲里子公司及转销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以2,9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满洲里鑫富活性炭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满洲里子公司的股权,公司监事会同意转销公司以前年度已计提的1.305亿元资产减值准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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