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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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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

邮政编码:414002

联 系 人:顾吉顺

联系电话:0730-8590683

联系传真:0730-8562203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许可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19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9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13日在湖南省长沙市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4人,实到4人,会议由推选出的监事彭莉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

三、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对以前年度出现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叶蒙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叶蒙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简 历

叶蒙,男,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湘潭大学工商管理在读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20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11年度公司与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2012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关于确认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吴佳林、王奇、蒋利亚、黄阳旭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交易

1、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公司2011年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90,390.91万元,比预计数减少31,346.34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为:25,948.25万元,比预计数减少4,866.75 万元,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内容预计数实际发生数
关联采购小计 121,737.2590,390.91
湖南省林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材料9,3506,627.88
岳阳安泰实业有限公司材料13,15011,488.13
永州飞翔物资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材料1,3001,589.22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费、绿化工程1,632.252013.42
岳阳宏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土建安装维修24,30013,501.6
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燃煤等材料20,00018,347.43
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输、装卸劳务4,3503,451.66
岳阳国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材料4,5003,141.38
岳阳国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材料、土建安装6,1504,034.26
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材料30,15521,840.13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浆板6,5004,355.80
永州飞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安装工程350 
关联销售小计 30,81525,948.2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纸产品10,0002,871.37
洪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材料、木材1,5001,073.55
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怀化林化产品科研开发分公司水、电、汽、材料

1500

3,146.61
泰格林纸集团林化产品科研开发永州分公司材料483.76
泰格林纸集团岳阳林化产品科研开发分公司材料481.2
永州飞翔物资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水、电、汽、材料1,6802,991.60
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材料5,0004,347.87
岳阳安泰实业有限公司水、电、汽、材料及纸产品1,6003,164.36
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水、电、汽3523.94
岳阳国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电、汽、材料750687.90
岳阳国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水、电、汽、材料500549.17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电、汽、材料50619.87
岳阳印友纸品有限责任公司水电气、材料及纸产品3,000 
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浆板5,2005,507.05

说明:2011年公司向永州飞翔物资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商品发生金额比预计数增加了289.22万元,主要为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向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集团”)接受劳务比预计数增加381.17 万元,主要为工程量增加所致;向泰格林纸集团林化产品科研开发分公司销售材料比预计数增加2,611.5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塔尔油、皀化物的销量所致;向永州飞翔物资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材料比预计数增加1,311.60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黑液的销量所致;向岳阳安泰实业有限公司(原湖南泰格林纸集团安泰经贸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更名)销售材料比预计数增加1,564.36 万元,主要为增加了浆渣的销量所致;向岳阳国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水、电、汽、材料比预计数增加49.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向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水电汽材料比预计数增加569.87万元,主要为向社区销量增加所致;向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销售浆板金额比预计数增加307.05万元,主要原因是销量增加所致。

岳阳国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8月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变动后,关联方泰格林纸集团持有其49%的股权。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多年来为公司的客户,2011年1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与其进行的商品交易变成关联交易。

2、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内容定价

方式

2012年

预计数

湖南省林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市场价2,450
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受本公司直接控制人

控制

浆板市场价500
岳阳安泰实业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市场价13,380
泰格林纸集团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土建、安装、维修市场价19,670

洪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市场价200
永州飞翔物资产业有限责任

公司

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市场价2,870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监理费市场价1,003
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直接控制人

控制

燃煤等材料市场价25,000
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市场价50
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运输、装卸劳务市场价3,760
岳阳国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49%股份设备、材料、土建安装市场价5,339
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市场价25,050
岳阳市洪家州社区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绿化工程市场价1,380
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本公司直接控制人材料市场价10,000
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总司持有其45%股份轻钙市场价9,000
湖南泰格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代收代支保险费根据公司实际发生代收代支3,000
关联采购小计   122,652
泰格林纸集团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市场价50
洪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浆板、木材市场价2,000
泰格林纸集团怀化林化产品科研开发分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水、电、汽、材料市场价5,100
泰格林纸集团林化产品科研开发永州分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市场价500
泰格林纸集团岳阳林化产品科研开发分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市场价800
永州飞翔物资产业有限责任

公司

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水、电、汽、材料市场价3,250
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材料、浆板市场价5,130
岳阳安泰实业有限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水、电、汽、材料及纸产品市场价5,600
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水、电、汽市场价40
岳阳国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49%股份水、电、汽、材料市场价700
岳阳市洪家洲社区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水、电、汽市场价500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水、电、汽、材料市场价50
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持有其45%股份水、电、汽、材料市场价1,000
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煤渣、水、电、汽市场价50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受本公司直接控制人

控制

纸产品市场价18,000
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受本公司直接控制人

控制

浆板市场价14,000
关联销售小计   57,220
合 计   179,872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22.48%股份;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控制人,持有泰格林纸集团55.92%股份;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均受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控制;其他关联公司为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能实施影响的公司,以上公司与本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采购主要有备品配件、助剂、机械加工、装卸劳务、土建安装及劳务、浆板、燃煤、材料以及在泰格林纸集团及其子公司依法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提供的保险经纪、绿化环保、监理、仓储运输、印刷等其他产品、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销售主要有水、电、汽,材料及劳务、纸产品、浆板、双氧水等、以及泰格林纸要求的,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提供的其他产品、服务。其中水、电、汽供应主要是因为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水、电、汽生产系统全部进入了公司,泰格林纸集团及其部分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仍需公司供应所致。以上关联交易均参照执行市场价格。

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岳阳国泰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商品交易价格,均按市场价执行。

湖南泰格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提供保险经纪服务,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按实际发生额代收代支保险费。

公司与泰格林纸集团签订《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签订《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有效地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受地域影响,上述部分公司住所距本公司住所较近,可有效的节约采购和销售的运输成本;本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较为了解,可以有效的控制交易中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以市场价格为参照进行的公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均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保障,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3、201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确认公司2011年度、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2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5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共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95.9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认购3,160.29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东认购15,935.6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70元,共计募集资金147,038.46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34.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3,803.6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82.6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3,120.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2-3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900.00万元;201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5,922.62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4.9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3,822.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4.91万元。

截至 2011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63.6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5.34万元,不包括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500万元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茂源林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于2011年1月18日、2011年5月6日与兴业银行长沙星沙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本公司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8180100100080432)、茂源林业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8180100100083463),该等专户仅用于公司201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丙方作为公司的保荐人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43,120.9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922.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822.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资总额-1投入金额-2(3)=(2)-(1)(4)=(2)/(1)
收购泰格林纸集团所持有的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96,40096,400.0096,400.0048,500.0096,400.00100%2011年5,445.51 
增加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4,10022,220.9222,220.9222,220.9222,220.92100%2011年 
对外收购30.07万亩林业资产项目24,50024,50024,5005,201.705,201.70-19,298.3021.23%2018年 
合计 195,000143,120.92143,120.9275,922.62123,822.62-19,298.3086.5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1年3月4日,本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1年6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发布《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1年9月8日,本公司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茂源林业使用部分林业收购项目募集资金补充其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经营流动资金金额为9,500万元。2012年3月6日,茂源林业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5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2年3月8日公司已发布《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其他说明:本公司在兴业银行长沙星沙支行账户(账号为368180100100080432)账户已于2011年10月10日销户(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159.57万元已经转基本户)。

3、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由于公司2010年度配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原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上述用途的轻重缓急使用”的原则,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增资骏泰浆纸的募集资金74,100万元调整为22,220.92万元。

2011年3月4日,本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1年6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发布《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1年9月8日,本公司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茂源林业使用部分林业收购项目募集资金补充其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经营流动资金金额为9,500万元。2012年3月6日,茂源林业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5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至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2年3月8日公司已发布《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支付林木收购款项5,201.70万元,未使用金额为19,298.3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3.48%,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主要系林业收购执行过程中的林调和流转的流程时间影响所致。根据茂源林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预计2012年6月完成剩余募集资金款项的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6、会计师对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审[2012]2-7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岳阳林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岳阳林纸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7、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11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兴业银行长沙星沙支行36818010010008346398,636,375.43茂源林业账户
合 计 98,636,375.43 

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A.2007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3月14日向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1.1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83,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00.2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549.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3月15日前全部汇入了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岳阳市分行城陵矶支行设立的账号为835404239108406001的银行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出具开元所(2007)内验字第007号《验资报告》。

B.2010年12月配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52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4日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共配售19,095.9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认购3,160.29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东认购15,935.6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7,038.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917.5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3,120.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8日全部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长沙星沙支行设立的账号为368180100100080432的银行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2-30号《验资报告》。

(2)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A、2007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其专项账户(账号为835404239108406001)已销户。

B、2010年12月配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9,363.64万元,其中:本公司在兴业银行长沙星沙支行账户(账号为368180100100080432)已于2011年10月10日销户;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兴业银行长沙星沙支行账户(账号为368180100100083463)余额为9,863.64万元(其中65.34万元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不包括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500万元募集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A. 2007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截至2008年12月31日已使用完毕,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B. 2010年12月配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收购泰格林纸集团所持有的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骏泰浆纸) 100%的股权的规定,本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预付骏泰浆纸的股权收购款47,900万元,于2011年1月5日支付骏泰浆纸的股权收购余款48,500万元。

由于公司2010年度配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于原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上述用途的轻重缓急使用”的原则,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增资骏泰浆纸的募集资金74,100万元调整为22,220.92万元,本公司于2011年4月支付骏泰浆纸增资款8,220.92万元;于2011年6月支付骏泰浆纸增资款14,000万元(上述增资骏泰浆纸业经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湘永会验字[2011]第032号和第03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外购林业资产项目交由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议案》,本公司2010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对外收购林业资产项目交由茂源林业实施,将用于该项目的24,500 万元募集资金向茂源林业增资,由其负责实施对外收购林业资产所有事宜。2011 年4 月22日,本公司将用于对外收购林业资产项目的24,500 万元募集资金,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茂源林业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增资业经湖南佳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出具湘佳诚会所[2011]验字第020号《验资报告》)。根据配股说明书中对外收购林业资产项目的规定,茂源林业于2011年度共计支付林木收购款项5,201.70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存在差异的情况。

(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5)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08年4月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08年10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2008年10月8日公司已发布《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1年3月4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1年6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发布《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1年9月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茂源林业使用部分林业收购项目募集资金补充其经营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3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经营流动资金金额为9,500万元。2012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15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2年3月8日公司已发布《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对外收购林业资产项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支付林木收购款项5,201.70万元,未使用金额为19,298.3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3.48%,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主要系林业收购执行过程中的林调和流转的流程时间影响所致。根据茂源林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预计2012年6月完成剩余募集资金款项的支付。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4、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5、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6、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审[2012]2-74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岳阳林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岳阳林纸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1

2007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8,549.7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8,549.7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2007年:82,542.79
2008年:96,006.9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林业资产收购及其配套费用同前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100.00%
 其中:收购泰格林纸集团所持茂源林业27.43%股权同前6,400.006,400.006,400.006,400.006,400.006,400.00100.00%
 用于收购18.95万亩中成林同前11,900.0011,900.0011,900.0011,900.0011,900.0011,900.00100.00%
 林木配套费用同前11,700.0011,700.0011,700.0011,700.0011,700.0011,700.00100.00%
年产40万吨含机械浆印刷纸项目同前65,000.00100,000.00100,000.0065,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前5,000.0048,549.7448,549.745,000.0048,549.7448,549.74100.00%
 合计 100,000.00178,549.74178,549.74100,000.00178,549.74178,549.74 

附件1-2

2010年12月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3,120.92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3,822.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2010年:47,900
2011年:75,922.62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收购泰格林纸集团所持有的骏泰浆纸公司100%的股权收购泰格林纸集团所持有的骏泰浆纸公司100%的股权96,40096,400.0096,400.0096,40096,400.0096,400.00100%
增加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4,10022,220.9222,220.9274,10022,220.9222,220.92100%
对外收购30.07万亩林业资产项目对外收购30.07万亩林业资产项目24,50024,500.005,201.7024,50024,500.005,201.7019,298.3021.23%
 合计 195,000143,120.92123,822.62195,000143,120.92123,822.6219,298.30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是否达到
序号项目名称累计产能利用率2009年2010年2011年累计实现效益预计效益
2007年3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林业资产收购及其配套费用100%3,544.374,594.242,991.5811,130.19
40万吨含机械浆印刷纸项目100%
2010年12月配股募集资金项目       
收购泰格林纸集团所持有的骏泰浆纸公司100%的股权100%5,445.515,445.51
增加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对外收购30.07万亩林业资产项目

注1:林业资产收购由茂源林业统一管理,茂源林业2009年实现净利润3,544.37万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4,594.24万元,2011年实现净利润2,991.58万元。

注2:40万吨含机械浆印刷纸项目自2010年5月开始正式投产,未单独进行财务核算,2010年5-12月产量为26.95万吨成品纸,2011年1-12月产量为41.12万吨成品纸。

注3:由于收购泰格林纸集团所持有的骏泰浆纸公司100%的股权于2011年1月完成,故其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自2011年开始计算(表中列式的净利润为母公司享有的净利润)。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2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调整事项包括二大项:

1、根据2004年湖南经济委员会与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湖南省2004年第一批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及国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湘经投资[2004]280号文件精神,公司将收到的国债转贷资金4,120,000.00元作为国家补贴入账,但最近湖南省财政厅已通知公司需归还此项国债转贷资金。

现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上述前期差错更正,对公司2011年期初会计报表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累积影响金额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1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618,000.00
长期借款4,120,000.00
盈余公积-700,400.00
年初未分配利润-2,801,600.00

2、根据2011年主管税务机关对公司2007至2009年度的纳税情况的检查结论,公司应补交2007至2009年度增值税2,195,755.11元、营业税金及附加等1,429,606.65元、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1,723,530.68元、印花税431,573.79元、所得税205,376.44元、代征代缴税款4,665,151.39元。

现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上述前期差错更正,对公司2011年期初会计报表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累积影响金额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1年1月1日) 
固定资产3,262,455.03
其他应收款4,665,151.39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233,257.57
递延所得税资产34,988.64
应交税费10,650,994.06
盈余公积-584,331.30
年初未分配利润-2,337,325.27

二、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对以前年度出现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2、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对以前年度出现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针对以前年度出现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是恰当的,有利于公允列报各期经营成果。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差错更正出具了专项说明。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差错更正出具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23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4月20,公司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茂源林业”)与兴业银行长沙星沙支行(以下简称 “乙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协议约定茂源林业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8180100100083463),该专户仅用于茂源林业对外收购林木资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国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12年2月29 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信证券签署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工作的协议》。该协议约定,中信证券作为本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将承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配股之保荐协议》项下国信证券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 茂源林业、兴业银行长沙星沙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2年3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茂源林业用于对外收购林木资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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