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颖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研究推进铁路、电力等行业改革。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分析人士认为,通过阶梯电价这一杠杆,在需求侧合理调配用电需求,这相比之前的单一电价无疑是一大进步。但阶梯电价仍属于电价调整范畴,只能是电力改革的暂时手段。电力体制改革的下一步,应按照2002年确定的目标,实质性启动输配分开改革,用竞价上网最终替代电价调整。
去年6月1日和12月1日,发改委两次在全国范围内上调电价,短期内缓解“煤电顶牛”的矛盾。但是,从长期看,不应依靠行政指令,而应根据市场供需得出合理电价。
形成合理电价的三个必要条件是:充分供给、有效需求和竞价上网。经过2002年以来的厂网分开改革,我国已基本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电力充分供给,但输配尚未分开造成配电侧无法成为独立的电力购买者,无论是配电方还是电力消费者,无法绕过输电方与电厂进行直接交易,以竞价为基础的市场电价无法成型。
因此,如不尽快推动电网输配分开改革,仅仅依靠行政指令调整电价,以电价调整代替电力改革,将难以摆脱“面多加水,水多加面”的被动状态。实践证明,任何领域的价格管制,最终只能造成价格杠杆信号的失真。真正的合理价格,只能通过供需双方的有效竞争得出,资源品价格改革同样如此。(下转A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