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2—01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3月13日,公司参股50%的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收到可口可乐公司关于“装瓶商合同”的函件,明确对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装瓶商合同”的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2011年,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总资产43,363.00万元,净资产17,827.3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717.29万元,公司从中获得投资收益1,858.64万元。占公司2011年投资收益总额的5.48%;占公司2011年净利润的6.36%。
“装瓶商合同”是可口可乐公司许可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非独占的、不需负担使用费的使用其商标于配制、包装、分销及销售饮料的重要合同,此授权将有效保障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稳定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