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15:00至2012年3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25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霞晖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35人,代表股份244,977,8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4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43,454,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1,522,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178,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反对797,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41%。
此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176,3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反对797,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5%。
此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详见2012年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补充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176,3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反对1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65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
详见2012年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4,228,2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反对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弃权654,3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
详见2012年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成 唐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