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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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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简称:长城信息 股票代码:000748 公告编号:2012-1

长城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3月12日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实业”)、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房地产”)、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以下简称“龙泉国际大酒店”)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12年3月12日,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减持本公司1.83%的股份(计6,857,743股),减持后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拥有公司18,778,0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已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作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同日的公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12年3月12日,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长城信息的股份达到1.83%,即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拥有长城信息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12年3月12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008年12月5日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持有长城信息流通股共25635751股,股比达6.8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拥有长城信息18,778,008股股份,占长城信息总股本的4.99%,已不再是长城信息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变动前变动数量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25,635,7516.82%6,857,7431.83%18,778,0084.99%

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拥有权益的“长城信息”A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拥有长城信息18,778,008股股份,占长城信息总股本的4.99%,已不再是长城信息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城信息 股票代码:00074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人民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人民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金洲段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金洲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2年3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查询本报告书的网址如下:http://www.szse.cn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路161号
股票简称长城信息股票代码0007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人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人民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人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金洲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信息披露人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25635751股 持股比例: 6.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18778008股 持股比例:4.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人民路

法人代表:张佛恩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

注册号码:441900200538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投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营业期限:二00一年一月十八日至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441933728780062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人民路

2、名称: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 册 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

法人代表:张佛恩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佰万

注册号码:441900201015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

营业期限: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至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441933739880376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

3、名称: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

注 册 地: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

法人代表:张佛恩

注册号码:441900000289541

企业性质:私营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旅业、卡拉OK、歌舞厅、美容美发、台球、乒乓球、保龄球、健美、游泳、网球、中餐、西餐、日本料理;零售;日用百货、烟。

营业期限:二00一年一月十八日至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441933726528285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
上市公司、长城信息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龙泉实业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龙泉房地产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龙泉国际大酒店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人民币元

2、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在上市公司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张佛恩执行董事中国广东省东莞市

3、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在上市公司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张佛恩执行董事中国广东省东莞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龙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龙泉房地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龙泉国际大酒店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四、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和龙泉国际大酒店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自身资金需要。

二、未来12个月内,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处置其拥有长城信息的权益股份。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08年12月5日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持有长城信息流通股共25635751股,股比达6.82%。

其中:

1、龙泉实业持有8706905股,占总股份的2.32%;

2、龙泉房地产持有7705494股,占总股份的2.05%;

3、龙泉国际大酒店持有9223352股,占总股份的2.46%。

截止到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2012年3月12日),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仍共持有长城信息18778008股,占长城信息总股份的4.99%。

其中:

1、龙泉实业持有8706905股,占总股份的2.32%;

2、龙泉房地产持有7705494股,占总股份的2.05%;

3、龙泉国际大酒店持有2365609股,占总股份的0.62%。

二、 截止到2012年3月12日收盘,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减持长城信息流通股6857743股,占长城信息总股份的1.83%。

三、 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拥有权益的“长城信息”A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长城信息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长城信息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龙泉国际大酒店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在上市公司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张佛恩执行董事中国广东省东莞市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无买卖长城信息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它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张佛恩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张佛恩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

法 定 代 表 人:张佛恩

签署日期:2012年3月1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和龙泉国际大酒店营业执照;

二、 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和龙泉国际大酒店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附件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时间买入股数价格交易区间(元/股)卖出股数价格交易区间(元/股)
2012年3月12日  9141616.43元—6.53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龙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佛恩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佛恩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

法人代表: 张佛恩

签署日期: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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