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201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云南省腾冲县东方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2月14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杨庭岗、杨宪昆签订《保密及合作意向协议书》,约定公司拟对杨庭岗、杨宪昆控制的云南省腾冲县东方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红制药”)进行增资控股;增资金额将在公司委派的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后,依据评估值来确定。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2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2011047。
公告后,公司在与杨庭岗、杨宪昆进行协商的过程中,由于在增资控股的比例和金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对东方红制药的发展方向意见不一,无法达成一致,致使《保密及合作意向协议书》相关事项无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保证金500万元尚未支付。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保密及合作意向协议书》全部约定事项,公司终止对东方红制药增资。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