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2月2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李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递交之日起生效。李栋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栋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