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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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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长信 编号:临2012-006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西安绿地假日酒店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8,490,765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并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18,490,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市中凯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杨韬、赵少宁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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