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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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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晶源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2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发证时间为2008年12月3日)。

 近日,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公布2011年第二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冀高认〔2012〕1号),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已取得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13000096,有效期3 年(发证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特此公告。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晶源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3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2012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15:00至2012年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河北省玉田县无终西街3129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致成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赵维健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63,319,271股,占公司总股本135,000,000股的46.90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51,939,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73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1,379,6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2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33,75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9,569,2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19,27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郑英华律师、黄亮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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