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组建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2010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近日,公司接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作出《关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1]576号),批准筹建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6日,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山东重工、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出资协议(以下简称“该协议”),根据该协议,各方同意共同投资设立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含1000万美元),其中:山东重工出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出资比例为35%;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含1,000万美元),出资比例为20%;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出资比例为20%;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出资比例为20%;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出资比例为5%。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