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2-00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2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收购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06)。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关于为部分所控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07)。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7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2-00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发挥钢结构行业与幕墙行业的业务、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竞争能力,巩固公司在钢结构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加速实现公司钢结构建筑集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收购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幕墙”)100%的股权。上述收购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金刚幕墙股东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因此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标的概述

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幕墙行业的优秀建筑服务商,连续5年被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为中国建筑幕墙行业前十强。公司拥有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其它相关专业资质,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及市级各项奖项数十项,其中包括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3项,詹天佑大奖1项。

金刚幕墙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万元,实际控制人何卫良先生。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52,979万元,净资产13,865万元。

二、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100%股份。

(二)交易定价

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础,同时结合金刚幕墙2011年度至2012年度预计盈利情况,确认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5,800万元。

(三)交易方案

精工钢构作为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收购金刚幕墙100%的股份,现金来源自筹。整体交易分两部分进行交割:

第一部分,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后10日内,精工钢构按上述定价原则支付金刚幕墙85.5%的股份所对应的股权转让款,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第二部分,金刚幕墙2012年审计报告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精工钢构按上述定价原则支付剩余金刚幕墙14.5%股权所对应的股权转让款,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四)、业绩承诺及执行方案

金刚幕墙原实际控制人承诺,金刚幕墙2011年度、2012年度经精工钢构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① 若合计实现的净利润达到或超过上述承诺时,精工钢构将按前述确定的交易价格支付14.5%股权所对应的价款;

② 若合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时,不足6,000万元部分金刚幕墙原实际控制人需以现金补齐差额,同时向精工钢构支付相当于差额部分金额的赔偿金。

三、本次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金刚幕墙是幕墙行业内的领先企业,通过此次收购,公司实现强强联合,在“钢结构建筑集成服务商”的总体战略下,快速提升公司在建筑围护系统方面的承做能力。

根据收购进度,预计金刚幕墙将于2012年度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此次收购对公司2011年经营业绩没有影响,但对2012年度盈利能力有贡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7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2-00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所控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53,504.05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应公司所控股企业要求,公司拟对其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拟担保企业名称贷款银行担保额度备注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20,000万元人民币保函授信,新增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东支行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敞口银票、工程类保函、信用证等,新增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最近一期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孙关富,注册资本5,000 万美元,主要从事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的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等。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200,340.98 万元、净资产66,121.51 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陈水福,注册资本900万美元,主要从事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等。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53,487.64万元、净资产20,728.63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53,504.05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最近一期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担保所对应主债权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年。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债权,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次担保的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因此所对应的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郑金都、孙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其的担保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53,504.05万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