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产权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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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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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2%国有股权转让
台州市路桥区商业公司大幅增值
王锦

 □本报记者 王锦

 台州市产权交易网日前刊登挂牌信息,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持有的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51.72%国有股权拟以3945.67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委托的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51.72%国有股权将和8.22%法人股、36.93%职工股做捆绑竞价(即竞买人在对51.72%国有股权竞价的同时也在对8.22%法人股、36.93%职工股竞价)或同时的协议转让(即竞买人在协议转让51.72%国有股权的同时也在协议转让8.22%法人股、36.93%职工股)。受让方在转让51.72%国有股权的同时必须同时以每股相同的价格受让8.22%法人股、36.93%职工股。

 根据介绍,除去此次捆绑转让的国有股、法人股和职工股之外,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其余3.13%的股权同样为职工股,且该部分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7日,注册资本1275万元,主营生猪屠宰与销售。在生猪价格大幅下滑的2010年和生猪价格大幅上涨的2011年,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均未能实现盈利,2010年亏损122.47万元,2011年前11个月则亏损146.49万元。

 以201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其净资产账面值为1087.52万元,评估值则为7628.91万元。评估大幅增值的原因应是其拥有出让土地,占地面积32659.04平方米,建筑面积22730.32平方米。

 对于竞买人,公告要求,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必须是肉联企业(原股东不受此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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