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产权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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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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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阳光发电49%股权待嫁
王荣

 □本报记者 王荣

 西部产权交易所日前公告,陕西省地方电力发电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神木县龙华阳光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挂牌价为2400.9万元。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人须从事电力生产、销售、投资的公司,一次性付款。

 神木县龙华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华阳光发电公司)是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华集团职工持股会、榆林阳光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综合利用项目。龙华煤焦电集团和龙华集团职工持股会分别持有公司18.7%和32.3%的股权,陕西省地方电力发电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的股权。截至2011年6月,公司资产总额1.3亿元,净资产4077.79万元。净利润-648.61万元。

 龙华阳光发电公司于2003年6月开工建设,于2005年4月26日全面并网投入试生产。经过几年的探索,公司电厂在利用排空焦炉煤气和固体废物、废(污)水的循环利用方面,走出了一条可行的资源综合利用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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