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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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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1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1月13日在银川高新区创新园41号楼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实到董事6人,董事杜学智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方吉良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季伟先生、独立董事钟朋荣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表决。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家兴先生召集并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管道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项目总体规划,一期项目同意按规划尽快实施,后续项目视市场发展情况决定投资进度、滚动发展。

近些年来,公司在山西省取得的订单不断增多,且主要依靠公司本部等通过汽车运输供应,供货效率较低、运输成本较大。根据市场调查,山西省“十二五”期间及以后的各项水利基础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较重、投资较大。因此,为提高供货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更好地满足山西省水利基础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类供排水管道的有效需求,并辐射其他相关市场,公司决定投资59147.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合计为51381.26万元,建设期利息合计为1242.00万元,流动资金合计为6524.49万元。)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具体负责实施管道生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构成,其中公司自筹23147.75 万元(含募集资金7,093.63万元,自有资金16,054.1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9.14%;申请银行贷款36000.00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0.86%。

整个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建设总工期为3年。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79200.00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11654.58万元,项目综合投资利润率19.62%,综合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7.81%,全部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7.50年、(所得税后)8.52年。

董事会授权委托公司副总经理李浩先生具体办理相关协议的签署、子公司注册、建设用地购置、项目筹建等前期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告2012—00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市场发展和开发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对个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予以调整。

1、实施主体由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由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9%和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出资1%设立)。

2、实施方式由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

3、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

4、调整方案

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宁夏青龙管业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

本议案保荐机构、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告2012—004“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更好地向有关水利建设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综合效益,公司拟决定在经营范围内增加“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安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和安装”等两条内容,同时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原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混凝土制品制造、销售;塑胶、橡胶制品制造、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

现修订为: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混凝土制品制造、销售;塑胶、橡胶制品制造、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安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安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12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管道生产项目建设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2012—005《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2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2年1月13日上午十一时在公司证券部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学文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肖京宁、梁国瑞因公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目标市场的有效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核心市场的地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做出如下调整:

1、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实施方式由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

3、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

4、调整方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宁夏青龙管业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3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月13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管道生产建设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项目总体规划,一期项目同意按规划尽快实施,后续项目视市场发展情况决定投资进度、滚动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59147.75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为21733.91万元,二期总投资为20708.08万元,三期总投资为16705.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合计为51381.26万元,建设期利息合计为1242.00万元,流动资金合计为6524.49万元。

(2)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为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其中:企业自筹23147.75 万元(含募集资金7,093.63万元,自有资金16,054.1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9.14%;申请银行贷款36000.00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0.86%。

(3)项目实施主体:

由公司控股设立的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

2、董事会审议情况

(1)2012年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目。

因涉及募集资金使用,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将授权委托公司副总经理李浩先生具体办理相关协议的签署、子公司注册、建设用地购置、项目筹建等前期事宜。

3、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1)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59147.75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为21733.91万元,二期总投资为20708.08万元,三期总投资为16705.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合计为51381.26万元,建设期利息合计为1242.00万元,流动资金合计为6524.49万元。

(2)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为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其中:企业自筹23147.75 万元(含募集资金7,093.63万元,自有资金16,054.1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9.14%;申请银行贷款36000.00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0.86%。

2、子公司设立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为准)

(2)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合作方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注册资本分期缴纳,首期出资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合作方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其余出资在该公司注册成立后两年内由出资双方按出资比例缴纳完毕。

(3)法定代表人:李浩

(4)设立方式:合资;

(5)经营期限:长期

(6)合作方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29.41万元

经营范围:塑料管材的生产、销售。

注册地址:银川高新区科技园A栋楼6号

法人代表:方吉良

(7)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塑料输水管材、隧洞盾构专用管片的生产、销售。

3、项目地址

项目拟建地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经济开发区。该地址自然条件及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通讯发达,电力充裕,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特别是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满足项目建设条件。

4、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建设期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13.33万平方米(200亩),项目估算总投资59147.75万元,整个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建设总工期为3年。项目总建筑面积125397平方米。

(1)一期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年产预应力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PCCP)120km。其中,建设年产50km、直径Φ1200~3600mm钢筒管生产线1条;建设年产70km、直径Φ800~1200mm钢筒管生产线1条;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一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84亩,建筑面积为47975平方米,计划投资21733.91万元(含征地费用)。建设工期从2012年3月至2012年9月。

(2)二期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硬质聚氯乙烯塑料管(UPVC)生产线16条,产品规格Φ20~Φ630mm,年产量2万吨;建设高密度聚乙烯管道(HDPE)生产线12条,产品规格Φ50~Φ630mm,年产量1.5万吨;以高密度聚乙烯(HDPE)为原料,建设节水灌溉滴灌管带生产线8条,年产量20000万米。二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47亩,建筑面积为40472平方米;计划投资20708.08万元(含征地费用)。建设工期从2013年3月至2013年9月。

(3)三期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PCP)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80km,直径Φ500~Φ2000mm,长度5 M的各种型号的混凝土输水管;采用丹麦新型排水管生产工艺,建设丹麦新型排水管道(RCP)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100 km,直径Φ1000~Φ3000mm,长度3 M的各种型号的混凝土排水管;建设隧洞盾构专用管片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15km(按隧洞长度计算)。三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69亩,建筑面积为36950平方米,计划投资16705.76万元(含征地费用)。建设工期从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

5、财务经济分析

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21184.62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4380.79万元,投资利润率20.16%,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8.16%,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15年;

二期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36519.23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4187.82万元,投资利润率20.22%,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8.77%,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06年;

三期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21496.15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3085.97万元,投资利润率18.47%,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6.51%,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52年;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三期合计预计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79200.00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11654.58万元,项目综合投资利润率19.62%,综合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7.81%,全部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7.50年、(所得税后)8.52年。

由以上指标可以看出,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均高于行业基准,项目抗风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盈利能力和的经济效益。因此,从财务角度分析认为,本项目是完全可行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山西,作为中国中部的资源大省,也是水资源贫乏的省份。在拥有雄厚经济实力和的巨大发展潜力同时,人均、亩均占有水资源量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6和1/9。水资源的短缺已成为制约山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根据《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未来五年全省水利建设总投资为1000亿元。其中,已经开始实施的《山西大水网规划》中的“两纵十横”调配水骨干工程计划投资就将达200亿元。山西省计划到2020年,全省年供水能力增加到85亿立方米。“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将适时开工建设大型远距离调水引水工程数十处;更新改造汾河、潇河等10个大型灌区;实现"两纵十横、六河连通,纵贯南北、横跨东西,多源互补、保障应急,丰枯调剂、促进发展"的工程体系。工程完工后可使全省总供水量由目前的63亿立方米提高到86亿立方米。供水区总面积可达7.66万平方公里,占有山西全省总面积的49%,受益人口2400万。通过发展集中联片供水工程和对现有供水工程的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对于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推广节水灌溉,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全省城市乡村供水条件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同时由于太原市现有公共交通设施及道路老化失修,线路拥挤,交通网络范围小,公交形式单一,难以满足人们出行需求。2005年太原市开始规划修建地下铁路,这不仅可以交通堵塞,还可以以电力驱动,动力输出功率大,兼顾了环保与大运输量两个方面。太原市修建地铁有利于改善太原市环境,招商引资,发展太原经济。因此,在太原市修建地铁是发展太原经济的必然途径。

2011年3月太原轨道交通建设已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太原轨道交通建设总体规划共建设7条轨道交通线,总长度235.7公里,共设173座车站,静态投资约1420亿元。设计日运送旅客400-500万人次。可以满足2030年以后太原市500-600万城市人口的规模需求,届时,轨道出行比例将占到公交出行比例55%以上。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对水利、市政建设大规模的投入,必将大幅度的提高对各类供水、排水管道及节水灌溉产品及隧洞盾构管片的需求。因此,山西供排水管道、节水灌溉管道及隧洞盾构管片的需求将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对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市场平台。

同时,近几年,公司在山西省取得的订单不断增多,且主要依靠公司本部等通过汽车运输供应,供货效率较低、运输成本较大。

因此,为提高供货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更好地满足山西省水利基础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类供排水管道、管片的有效需求,并辐射其他相关市场,公司决定在山西省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建设管道生产项目。

(二)存在的风险

1、项目建设还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该项目的审批、建设施工尚存在不确定性。

2、土地出让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土地的的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市场、人才、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风险。

4、新项目虽然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未能如期实施、市场开发不力和市场竞争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际盈利水平与预测的建设进度、收益水平出现差异,达不到预期的建设进度和收益水平。

5、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资金压力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经论证,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建设经济可行。该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79200.00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11654.58万元,项目综合投资利润率19.62%,综合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7.81%,全部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7.50年、(所得税后)8.52年。

项目建成后,可提高供货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更好地满足山西省水利基础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类供排水管道的有效需求,并辐射其他相关市场,同时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目标市场的有效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核心市场的地位。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4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月13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宁夏青龙管业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为准),实施方式由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0】904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346,737.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9,653,262.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XYZH/2010YCA1012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本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8,399,103.93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6,947,633.64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366.36元。

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万元)立项批文环保批文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2,045.41青经贸发[2007]87号青环发[2007]120号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4,980.00汉沽行政许可[2008]4号津汉环保管函[2008]7号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7,860.00汉沽行政许可[2008]53号津汉环保管函[2008]20号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9,010.92青经贸发[2007]90号青环发[2007]117号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1,420.10青发改[2007]177号058号环境影响登记表
 合计25,316.43  

(二)拟变更项目情况:

本次拟对《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该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9010.9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63%。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917.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1,412.70万元,流动资金504.59万元),对现有设备进行了部分技术改造,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

(三)新项目情况:

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公司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

公司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总投资为59147.75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为21733.91万元,二期总投资为20708.08万元,三期总投资为16705.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合计为51381.26万元,建设期利息合计为1242.00万元,流动资金合计为6524.49万元。

(四)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1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六)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后续工作办理情况

董事会授权委托公司副总经理李浩先生具体办理与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相关协议的签署、子公司注册、建设用地购置、项目筹建等前期事宜。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2007 年10月25日,青铜峡市经济贸易局出具了青经贸发[2007]90号文对《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2007年11月12日,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青环发[2007]117号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了批复。项目实施主体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公司在青铜峡市的厂区内(不需新征土地)。

该项目计划投资9010.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497.13 万元,流动资金1,513.79 万元),建设一条年产20km PCCP-L(DN400~1200)和二条年产20kmPCCP-E(DN1200~3600)的生产线;建设周期为11 个月。

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设备购置费5,013.3055.64%
安装工程费680.067.55%
建筑工程费1,009.5811.20%
其它工程费794.198.81%
流动资金1,513.7916.80%
合计9,010.92100%

预计达产年均销售收入为10,560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1,690.41万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单位数值
年销售收入万元10,560.00
净利润(达产年)万元1,690.41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17.730
投资回收期(税后)6.02

2、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项目公司已累计投入1,917.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1,412.70万元,流动资金504.59万元),对现有设备的瓶颈部位进行了部分技术改造。实际投资占计划投资的21.28%。通过对现有设备瓶颈部位的改造,有效提高了现有设备的产能,提高了公司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

目前,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该项目建设初衷为可移动生产线,随大型工程项目随时移动。截止目前,由于公司在新疆等市场容量较大的地区投资建设了固定生产线,同时为降低项目投资建设成本,陕西榆林工程项目、甘肃引洮工程项目等均由公司生产供货,故在未接到大型的、适合移动生产的工程项目订单前,暂缓投入建设。

目前,该项目的暂缓实施未对公司的总体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

近些年来,公司在山西省取得的订单不断增多,且主要依靠公司本部等通过汽车运输供应,供货效率较低、运输成本较大。根据市场调查,山西省“十二五”期间及以后的各项水利基础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较重、投资较大。因此,为提高供货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更好地满足山西省水利基础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类供排水管道的有效需求,并辐射其他相关市场,公司决定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为准)并具体负责实施管道生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目前,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宁夏轻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公司已与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注册资本分期缴纳,首期出资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其余出资在该公司注册成立后两年内由出资双方按出资比例缴纳完毕。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为59147.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合计为51381.26万元,建设期利息合计为1242.00万元,流动资金合计为6524.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为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其中:企业自筹23147.75 万元(含募集资金7,093.63万元,自有资金16,054.1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9.14%;申请银行贷款36000.00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0.86%。

整个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建设总工期为3年。其中一期总投资为21733.91万元,二期总投资为20708.08万元,三期总投资为16705.76万元。

1、一期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年产预应力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PCCP)120km。其中,建设年产50km、直径Φ1200~3600mm钢筒管生产线1条;建设年产70km、直径Φ800~1200mm钢筒管生产线1条;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一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84亩,建筑面积为47975平方米,计划投资21733.91万元(含征地费用)。建设工期从2012年3月至2012年9月。

2、二期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硬质聚氯乙烯塑料管(UPVC)生产线16条,产品规格Φ20~Φ630mm,年产量2万吨;建设高密度聚乙烯管道(HDPE)生产线12条,产品规格Φ50~Φ630mm,年产量1.5万吨;以高密度聚乙烯(HDPE)为原料,建设节水灌溉滴灌管带生产线8条,年产量20000万米。二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47亩,建筑面积为40472平方米;计划投资20708.08万元(含征地费用)。建设工期从2013年3月至2013年9月。

3、三期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PCP)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80km,直径Φ500~Φ2000mm,长度5 M的各种型号的混凝土输水管;采用丹麦新型排水管生产工艺,建设丹麦新型排水管道(RCP)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100 km,直径Φ1000~Φ3000mm,长度3 M的各种型号的混凝土排水管;建设隧洞盾构专用管片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15km(按隧洞长度计算)。三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69亩,建筑面积为36950平方米,计划投资16705.76万元(含征地费用)。建设工期从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新项目的背景情况

山西,作为中国中部的资源大省,也是水资源贫乏的省份。在拥有雄厚经济实力和的巨大发展潜力同时,人均、亩均占有水资源量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6和1/9。水资源的短缺已成为制约山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根据《山西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未来五年全省水利建设总投资为1000亿元。其中,已经开始实施的《山西大水网规划》中的“两纵十横”调配水骨干工程计划投资就将达200亿元。山西省计划到2020年,全省年供水能力增加到85亿立方米。“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将适时开工建设大型远距离调水引水工程数十处;更新改造汾河、潇河等10个大型灌区;实现"两纵十横、六河连通,纵贯南北、横跨东西,多源互补、保障应急,丰枯调剂、促进发展"的工程体系。工程完工后可使全省总供水量由目前的63亿立方米提高到86亿立方米。供水区总面积可达7.66万平方公里,占有山西全省总面积的49%,受益人口2400万。通过发展集中联片供水工程和对现有供水工程的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对于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推广节水灌溉,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全省城市乡村供水条件具有伟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同时由于太原市现有公共交通设施及道路老化失修,线路拥挤,交通网络范围小,公交形式单一,难以满足人们出行需求。2005年太原市开始规划修建地下铁路,这不仅可以交通堵塞,还可以以电力驱动,动力输出功率大,兼顾了环保与大运输量两个方面。太原市修建地铁有利于改善太原市环境,招商引资,发展太原经济。因此,在太原市修建地铁是发展太原经济的必然途径。

2011年3月太原轨道交通建设已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太原轨道交通建设总体规划共建设7条轨道交通线,总长度235.7公里,共设173座车站,静态投资约1420亿元。设计日运送旅客400-500万人次。可以满足2030年以后太原市500-600万城市人口的规模需求,届时,轨道出行比例将占到公交出行比例55%以上。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对水利、市政建设大规模的投入,必将大幅度的提高对各类供水、排水管道及节水灌溉产品及隧洞盾构管片的需求。因此,山西供排水管道、节水灌溉管道及隧洞盾构管片的需求将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对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市场平台。

同时,近几年,公司在山西省取得的订单不断增多,且主要依靠公司本部等通过汽车运输供应,供货效率较低、运输成本较大。

因此,为提高供货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更好地满足山西省水利基础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类供排水管道、管片的有效需求,并辐射其他相关市场,公司决定在山西省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建设管道生产项目。

2.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的面积、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清徐县经济开发区柴家沟村段,该项目符合清徐县县城总体规划和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项目拟用地200亩(以实测为准),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期限50年。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

①项目建设还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该项目的审批、建设施工尚存在不确定性。

②土地出让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土地的的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③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市场、人才、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风险。

④新项目虽然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未能如期实施、市场开发不力和市场竞争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际盈利水平与预测的建设进度、收益水平出现差异,达不到预期的建设进度和收益水平。

⑤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资金压力风险。

(2)应对措施:

①尽快办理完毕包括项目立项备案、环境评估、建设等在内的各项前置审批手续,不得在未办妥该等手续前动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以避免出现违法实施项目被处罚甚至项目建成后无法正常投产的情况。

②加强异地子公司的管理,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及其他各项内控制度,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子公司得到有效的执行。

③继续深入进行市场信息的调研与跟踪,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做好各类管理、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工作,确保新公司的正常运行。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21184.62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4380.79万元,投资利润率20.16%,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8.16%,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15年;

二期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36519.23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4187.82万元,投资利润率20.22%,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8.77%,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06年;

三期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21496.15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3085.97万元,投资利润率18.47%,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6.51%,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52年;

经论证,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建设经济可行。该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79200.00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11654.58万元,项目综合投资利润率19.62%,综合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7.81%,全部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7.50年、(所得税后)8.52年。

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目标市场的有效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核心市场的地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目标市场的有效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核心市场的地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做出如下调整:

1、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实施方式由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

3、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

4、调整方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宁夏青龙管业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过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调整符合青龙管业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已经过公司充分论证;已经公司于2012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计划无异议。

青龙管业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5.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05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12年2月10日上午9时(星期五)开始,会期半天。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8:5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2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

7、会议地点:宁夏青铜峡市河西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管道生产项目建设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附件

三、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2年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高新区创新园41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高新区创新园41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750002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马跃、范仁平

电话:0951-5673796、5070380 传真:0951-5673796

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 出席2012 年2月10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该委托书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未作具体表决指示的议案,被委托人可行使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预案或弃权。

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管道生产项目建设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弃权;

3、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12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青龙管业”(00245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12年 月 日

附件三:

关于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实施管道生产项目建设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些年来,公司在山西省取得的订单不断增多,且主要依靠公司本部等通过汽车运输供应,供货效率较低、运输成本较大。根据市场调查,山西省“十二五”期间及以后的各项水利基础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较重、投资较大。因此,为提高供货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更好地满足山西省水利基础建设、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类供排水管道的有效需求,并辐射其他相关市场,公司拟决定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具体负责实施管道生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目前,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宁夏轻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公司已与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投资协议书》。具体论证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13.33万平方米(200亩),项目估算总投资59147.75万元,整个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建设总工期为3年。项目总建筑面积125397平方米。

(1)一期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年产预应力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PCCP)120km。其中,建设年产50km、直径Φ1200~3600mm钢筒管生产线1条;建设年产70km、直径Φ800~1200mm钢筒管生产线1条;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一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84亩,建筑面积为47975平方米,计划投资21733.91万元(含征地费用)。建设工期从2012年3月至2012年9月。

(2)二期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硬质聚氯乙烯塑料管(UPVC)生产线16条,产品规格Φ20~Φ630mm,年产量2万吨;建设高密度聚乙烯管道(HDPE)生产线12条,产品规格Φ50~Φ630mm,年产量1.5万吨;以高密度聚乙烯(HDPE)为原料,建设节水灌溉滴灌管带生产线8条,年产量20000万米。二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47亩,建筑面积为40472平方米;计划投资20708.08万元(含征地费用)。建设工期从2013年3月至2013年9月。

(3)三期工程建设内容

建设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PCP)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80km,直径Φ500~Φ2000mm,长度5 M的各种型号的混凝土输水管;采用丹麦新型排水管生产工艺,建设丹麦新型排水管道(RCP)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100 km,直径Φ1000~Φ3000mm,长度3 M的各种型号的混凝土排水管;建设隧洞盾构专用管片生产线2条,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15km(按隧洞长度计算)。三期项目规划建设用地69亩,建筑面积为36950平方米,计划投资16705.76万元(含征地费用)。建设工期从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为59147.75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为21733.91万元,二期总投资为20708.08万元,三期总投资为16705.7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合计为51381.26万元,建设期利息合计为1242.00万元,流动资金合计为6524.49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为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其中:企业自筹23147.75 万元(含募集资金7,093.63万元,自有资金16,054.1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9.14%;申请银行贷款36000.00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0.86%。

四、财务经济分析

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21184.62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4380.79万元,投资利润率20.16%,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8.16%,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15年;

二期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36519.23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4187.82万元,投资利润率20.22%,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8.77%,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06年;

三期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21496.15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3085.97万元,投资利润率18.47%,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6.51%,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52年;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三期合计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79200.00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11654.58万元,项目综合投资利润率19.62%,综合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7.81%,全部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7.50年、(所得税后)8.52年。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实施方式

由公司控股设立的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具体如下:

(一)名称: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为准);

(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合作方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注册资本分期缴纳,首期出资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合作方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其余出资在该公司注册成立后两年内由出资双方按出资比例缴纳完毕。

(三)经营范围: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道、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及塑料输水管材及隧洞盾构专用管片的生产、销售。

(四)法人代表:李浩

(五)经营期限:长期

(六)合作方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229.41万元

经营范围:塑料管材的生产、销售。

注册地址:银川高新区科技园A栋楼6号

法人代表:方吉良

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将授权委托公司副总经理李浩先生具体办理相关协议的签署、子公司注册、建设用地购置、项目筹建等前期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项目总体规划,一期项目同意按规划尽快实施,后续项目视市场发展情况决定投资进度、滚动发展。

请审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四: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市场发展和开发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现拟对个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条年产20km PCCP-L(DN400~1200)和二条年产20km

PCCP-E(DN1200~3600)的生产线;建设周期为11 个月。项目总投资9,010.92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497.13 万元,流动资金1,513.79 万元。本项目固定

资产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设备购置费5,013.3055.64%
安装工程费680.067.55%
建筑工程费1,009.5811.20%
其它工程费794.198.81%
流动资金1,513.7916.80%
合计9,010.92100%

2007 年10月25日,青铜峡市经济贸易局出具了青经贸发[2007]90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2007年11月12日,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青环发[2007]117号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青龙管业在青铜峡市的厂区内,不需新征土地。

3、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股份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917.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1,412.70万元,流动资金504.59万元),对现有设备进行了部分技术改造。

4、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11个月,预计达产年均销售收入为10,560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1,690.41万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单位数值
年销售收入万元10,560.00
净利润(达产年)万元1,690.41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17.730
投资回收期(税后)6.02

二、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调整的原因:

该项目建设初衷为可移动生产线,随大型工程项目随时移动。截止目前,由于公司在新疆等市场容量较大的地区投资建设了固定生产线,同时为降低项目投资建设成本,陕西榆林工程项目、甘肃引洮工程项目等均由公司生产供货,故在未接到大型的、适合移动生产的工程项目订单前,暂缓投入建设。目前,该项目的暂缓实施未对公司的总体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市场发展和开发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现拟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1、实施主体调整

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实施方式调整

实施方式由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

3、实施地点调整

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

4、调整方案

本次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093.63万元(含流动资金1,009.20万元)转投到宁夏青龙管业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

5、调整募投项目所存在的风险

①项目建设还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该项目的审批、建设施工尚存在不确定性。

②土地出让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土地的的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③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市场、人才、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风险。

④新项目虽然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未能如期实施、市场开发不力和市场竞争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际盈利水平与预测的建设进度、收益水平出现差异,达不到预期的建设进度和收益水平。

本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其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五: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地向有关水利建设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综合效益,公司拟决定在经营范围内增加“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安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和安装”等两条内容,同时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原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混凝土制品制造、销售;塑胶、橡胶制品制造、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

现修订为: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水泥混凝土制品制造、销售;塑胶、橡胶制品制造、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安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安装。

本议案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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