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年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常熟经营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三)债券期限:7年期,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自债券发行后第3年起,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6%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2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六)发行对象: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七)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释 义
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的“2012年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指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本期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销商: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约定的本期债券各自承销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自行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各自承销份额对应的款项。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条例》: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通知》:指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债券持有人:指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1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常熟市海虞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戈健
联 系 人:陈勇
联系电话:0512-51531098
传 真:0512-51531166
邮政编码:2155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 系 人:刘宸宇、陈业茂、宋红玲、陈庆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六号国信证券大厦9层
联系电话:010-66025239、021-60875133
传 真:010-66025253
邮政编码:100033
(二)副主承销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 系 人:陈智罡、石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联系电话:010-60833672、60833633
传 真:010-60833658
邮政编码:100125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 系 人:张全、杨莹、张慎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53、010-85130791、010-85130207
传 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吴筱菊、朱海文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电话:010-59312833、021-38676776
传真:010-59312892
邮政编码:100140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杨思思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联系电话:021-68498611
传真:021-68498603
邮政编码:518001
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薛晨、杨晓、王硕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联系电话:010-88091454、010-88091304、010-57631261
传真:010-88091826
邮政编码:100033
(三)分销商: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 系 人:汪浩、张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联系电话:010-57601920、010-57601917
传 真:010-57601990
邮政编码:100140
2、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楼八层802-804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 系 人:左亚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楼八层
联系电话:010-63212111
传 真:010-66030102
邮政编码:100033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夏睿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10-8802797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 系 人:廖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010-63081064
传 真:010-63081061
邮政编码:100031
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 系 人:度万中、张杨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层
联系电话:0755-83716870,010-88576898-820
传 真:0755-83704574
邮政编码:518040
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黄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楼
联系电话:021-68866981
传真:021-61019739
邮政编码:200120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1、2、3室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联 系 人:王青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电 话:021-63392312
传 真:021-63392558
邮政编码:200002
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 系 人:王立、王磊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 真: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31
五、发行人律师: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三香路333号万盛大厦17楼
负 责 人:朱伟
经办律师:李国兴、汤敏
电 话:0512-69330281
传 真:0512-69330269
邮政编码:215004
六、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 系 人:田鹏、李杨
联系电话:010-88170738、010-88170735
传 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 经 理: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 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2年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常熟经营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
四、债券期限:7年期,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自债券发行后第3年起,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76%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24%,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规模预设为人民币10亿元,通过上交所协议发行的规模预设为人民币2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交易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如通过上交所协议发行的额度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通过上交所协议发行的额度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一次性全部回拨至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
八、发行对象:
(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九、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通过上交所发行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发行期限: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1月20日;通过上交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2年1月18日。
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1月16日。
十二、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月1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三、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15日止。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即在2015、2016、2017、2018、2019年的兑付日分别偿付债券发行总额的20%、20%、20%、20%、20%,最后5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二十二、回购交易安排:本期债券上市后将向上交所申请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参与认购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甲类或乙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丙类托管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丙类托管账户,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三、通过上交所对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凡参与上交所协议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需与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交所协议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承继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1次,存续期最后5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应缴纳的所得税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偿还本金方式,自债券发行后第3年起,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兑付日为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每年的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江苏省常熟市海虞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戈健
注册资本:217,249.82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信息化产业、城市交通建设等城市发展方面的投资、建设;投资、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城市资源;房地产开发。
发行人是经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常熟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其主营业务包括燃气供应、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动迁房开发及工程承包建设五大业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0.41亿元,负债总额为63.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43.02亿元。2010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18.67亿元,净利润2.33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1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1年4月,发行人经常熟市政府《关于成立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常政发[2001]46号)批准,由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别出资2,000万元和3,000万元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
2006年5月,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别增资35,000万元和7,000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增至47,000万元。
2008年12月,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增资40,000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从47,000万元增至87,000万元。
2010年3月,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增资30,249.82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从87,000万元增至117,249.82万元。
2010年6月18日,根据常熟市政府《市政府明确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的通知》(常政发[2010]55号)及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常熟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和常熟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持发行人合计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发行人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
2010年6月29日,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增资100,000万元。发行人注册资本从117,249.82万元增至217,249.82万元。
三、发行人股东情况
常熟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为发行人唯一出资人,出资比例占发行人注册资本的100%。
四、发行人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通过完善管理与决策机制、经营管理机制、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机制保证了自身的规范运行。
1、管理与决策机制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设立了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不设股东会,由市国资办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会职权。董事长为发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发行人依法设立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职工代表1人。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职工代表担任的除外)由市国资监管部门委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市国资监管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报市国资监管部门备案。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发行人依法设立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职工代表2人。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担任的除外)由市国资监管部门委派和更换。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市国资监管部门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经营管理机制
发行人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报市国资监管部门备案。总经理统一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3、内部控制
发行人通过明确岗位职责、管理开发项目、规范资金筹措和招商引资、实施检查监督审计等方面的工作,建立健全了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发行人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不断改进,确保实现经营发展目标。
4、财务管理
发行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配备专职财务审计人员,主要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资金核算体系,各项资金的收支全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通过市场化运作,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筹措开发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需要,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实行先预算后开支,先签批后报销,规范财务经营活动。
(二)组织结构
发行人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以高效、精简为原则,根据发行人定位、业务特点及业务需要设置了行政管理部、财务审计部、资产管理部、投资发展部和工程建设部,各职能部门之间在业务开展中既保持相互独立性又保持顺畅的协作。发行人组织结构如图9-1所示。
图9-1 发行人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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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与其子公司投资关系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详情如表9-1。
表9-1 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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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经营环境现状
常熟市为江苏省苏州市管辖的县级市,位于“长三角”经济带中心,东依上海,南邻苏州,西接无锡,北与南通隔江相望,全市总面积1,26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06.6万,下辖10个镇、1个林场、2个经济开发区、1个服装城和1个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
近年来,常熟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10年,常熟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53.61亿元,同比增长13.60%;实现财政总收入274.11亿元,同比增长44.2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0.09亿元,同比增长28.1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0.46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1.83%。常熟市2009年荣获“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称号,并被《福布斯》杂志评为“2010年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城市”第二名,荣获“转型●2010中国经济十大领军城市”。在2008年-2010年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常熟市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百强县第四。
截止2010年底,已有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600多家企业(包括25家世界500强企业)先后来常熟市投资,累计总投资超过300亿美元。常熟市城乡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覆盖率等富民指标均位居江苏省县(市)前列。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30,738元和14,664元;户籍养老保险覆盖率、社会养老保险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超过9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和前景
目前,发行人主要从事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动迁房及工程承包建设五大业务。
(一)城市燃气行业现状和前景
我国城市燃气主要包括天然气、煤气和液化石油气三种。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已进入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能源结构的调整,我国政府已把发展天然气行业作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的主要措施。目前,我国天然气行业已进入全面、快速的发展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2000年-2010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率20%。2010年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080亿立方米。
未来,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将继续快速发展。首先,随着我国“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大型天然气项目进程的加快,城市天然气行业将进入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期,预计至2020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将增加到2,200亿立方米。天然气行业的快速发展给传统的燃气运营行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其次,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居民对生活质量要求的逐渐提高,燃气产品将会有更大的市场需求。国家将继续出台各类环保法规,为天然气逐渐替代其他燃料提供政策支持,天然气运营商也将因此从地方政府获取各项优惠政策。
(二)水务行业现状和前景
水务行业主要包括供水行业和污水处理行业两个子行业。
目前,我国供水总量保持平稳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6年至2008年我国生活用水量年均增长2.6%。我国自来水普及率也由1980年的81%提高到2008年的94.7%。总体来看,供水行业已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国污水排放量亦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1998年至2008年期间,我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由200亿吨增长到241.7亿吨,年均增长1.9%;生活污水排放量由195亿吨,增长到330亿吨,年平均增长5.4%。为控制污水排放量,遏制环境恶化,近几年我国开始大力发展污水处理事业。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832座,总处理能力超过1.25亿立方米/日,较2009年底分别增长了42%和18%。
未来,我国水务行业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在供水行业,由于我国人口增加、城市化深入以及工业生产增长,供水行业的总体需求将保持平稳增长。在污水处理领域,无论是城市污水处理投资、污水处理率,还是污水处理厂人均拥有量,我国与发达国家都存在巨大差距。随着我国工业发展、人口增加和我国对环保不断重视,污水处理行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2009年以来,我国水价体系已经进入了加速改革的阶段,全国许多地区相继上调了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未来,我国水价有望继续稳步上涨。水价的提升将稳步提高我国水务企业的盈利能力。同时,随着我国水务行业准入开放制度的实施,众多国际知名水务企业陆续进驻中国。国际企业的进驻促进了水务行业的良性竞争,有利于促进我国水务行业整体快速的发展。
(三)动迁房行业现状和前景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是我国动迁房行业发展最直接的促进因素。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0年末,我国共有城镇人口6.65亿,城镇化水平已达49.68%,较2000年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200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两个重要内容。大量的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项目极大的推动了我国动迁房行业的发展。同时,国家和各地方也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支持并规范动迁房建设。
预计未来10年,在城市化的推动下,动迁房开发行业仍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根据《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到2020年,全国总人口将达14.5亿,城镇人口将达8.1-8.4亿,城镇化水平达56%-58%。城镇化的推进要求各地政府继续通过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建设,以提升城市的内涵和质量,这将极大推动动迁房行业的发展。
(四)我国市政工程承包建设行业的现状及前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市政工程承包建设行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建设资金渠道越趋多元化,投资规模大大增加,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且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消费结构升级和人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的阶段,总体来看,市政工程的建设发展水平仍滞后于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具体表现为:大城市交通拥挤、环境和噪声污染严重、水资源紧张等;中小城市自来水、天然气普及率和硬化道路比重低、污水和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等。我国仍存在市政公用设施供给相对不足与需求迅速增长的矛盾。未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市政工程承包建设行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目前,发行人的城乡供水、天然气、煤气等业务在常熟市均处于垄断地位。发行人拥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是常熟市唯一负责动迁房开发的公司。另外,发行人工程承包建设业务在常熟市也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
长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和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有着较为发达和快速增长的区域经济。近年来,随着常熟市总体经济实力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常熟市经济发展将更具活力,这为发行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常熟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一直得到常熟市政府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为了提升发行人的综合实力,常熟市政府先后数次对发行人进行增资,使其注册资本从最初的5,000万元增加到21.72亿元。同时,发行人在各项业务开展过程中也与常熟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
3、所在行业处于优势地位
发行人在其所在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发行人是常熟市燃气供应、城乡供水、动迁房开发业务唯一建设运营单位,在常熟市处于优势地位,这将为发行人未来收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同时,由于常熟市污水处理及天然气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发行人收入有望实现爆发式增长。
4、良好的资信水平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水平。发行人与四大国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历年的到期贷款偿付率和到期利息偿付率均为100%,无任何逾期贷款。良好的资信水平为发行人拓宽融资渠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及状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包括燃气供应、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动迁房开发及工程承包建设五大业务,这些业务也是发行人利润的主要来源。2008年至2010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15.48亿元、16.71亿元和18.6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燃气供应业务
发行人燃气供应业务包括天然气业务和煤气业务。
发行人天然气业务主要由其孙公司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承担。天然气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城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然气公司全面负责常熟市天然气开发与利用,为全市范围内的工商业用户及广大居民用户提供天然气能源,是一家从事投资、经营、管理天然气管道基础设施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燃气公司。目前,天然气公司已经在全市范围累计铺设各类天然气管线720余公里,输气能力达20亿方/年,管网总储气能力达到了20万方,拥有苏州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太仓港力合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三路气源,实现了多气源供气格局。2010年全年,全市用气量达到了2.3亿方。预计到2011年,全市用气量可达3亿方。2008至2010年,天然气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2亿元、4.14亿元和6.02亿元。
发行人煤气业务由其全资孙公司常熟市煤气公司(以下简称“煤气公司”)承担。煤气公司从事液化石油气、炊事用具销售,燃气设备维修和液化气管道安装。2008年至2010年,煤气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54.17万元、1,169.78万元和1,217.21万元。
2、城乡供水业务
发行人城乡供水业务由其孙公司常熟市中法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法水务”)承担。中法水务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城建公司与中法水务投资(常熟)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为中外合资企业,其中,城建公司占51%的股权。2006年2月,中法水务与常熟市建设局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该协议约定中法水务全面负责供应常熟市城乡生活用水、商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和部分生产用水,特许经营期30年。
目前,中法水务现拥有3个水厂、3个增压站,日供水能力67.5万立方米、供水面积1,264平方公里、受益人口180万。由中法水务投资3.92亿元的滨江水厂扩建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将新增日供水能力20万立方米,届时中法水务总供水能力将达到87.5万立方米/日。2008至2010年,中法水务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1亿元、1.80亿元和2.48亿元。
3、污水处理业务
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由其全资子公司江南水务承担。江南水务全面负责常熟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8月正式启动,计划总投资超过25亿元,计划用3年时间全市建成并运行至少13座污水处理厂,全部纳入生活污水处理网络系统,新增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10.5万吨。目前,江南水务相关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正在建设中。未来,江南水务将逐步承担常熟市城乡大部分生活污水的处理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将成为发行人未来收入新的增长点。
4、动迁房开发业务
动迁房开发业务由发行人设立的工程建设部具体负责开发。根据常熟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动迁房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06]68号)、常熟市财政局《常熟市动迁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综[2006]338号)及常熟市财政局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书,发行人负责常熟市城区所有动迁安置房的建设,以政府定价方式销售,项目利润率不低于8%。
2010年12月末,发行人有21个动迁房项目正在建设,主要包括琴湖片区动迁房、轴承厂地块、方塔园三期、西门大街南侧地块、红旗南路两侧地块改造、泰引线两侧商业地块、金山苑三期等。2008年至2010年,发行人分别实现动迁房收入7.27亿、7.76亿和6.52亿。
5、工程承包建设业务
目前,发行人工程承包建设业务主要为路桥建设和路灯安装。
发行人路桥建设业务由其全资孙公司常熟市鑫达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路桥”)承担。鑫达路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资质。多年来,鑫达路桥承包完成了一大批优秀工程项目,其中代表工程有虞山北路道路改造工程、泰山路道路工程、扬子江达到延伸段道路工程、黄河路西段拓宽改建工程、长江路贯通道路工程和新世大道北延道路工程。2008年至2010年,鑫达路桥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81亿元、1.06亿元和1.46亿元。
发行人路灯安装业务由其全资孙公司常熟市路灯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路灯安装公司”)承担。路灯安装公司是常熟市唯一具有城市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主要承担常熟市新(改)建道路的照明、景观设施的建设。自2005年来,路灯安装公司还承接了常熟市所有乡镇、开发区和交通局的路灯养护工作。截至2010年12月末,需路灯安装公司养护的路灯约35,000盏。2008年至2010年,路灯安装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57.94万元、4,715.83万元和8,082.41万元。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在未来的发展中,发行人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立足投融资、经营、建设三大职能,加快推进水务、燃气、动迁房开发及市政工程承包建设等各项业务的发展,为常熟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一、加快转型升级,完善造血机制,打造优质企业实体。在规范企业运行管理的同时,加快把公司转型为主营业务突出、盈利能力强、融资渠道多样化、能快循环造血的现代国有实体企业。
第二、速度质量并举,规范控制管理,展示工程建设形象。紧紧围绕投资、质量、安全、进度四大控制目标,通过建立科学的项目决策机制和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精心组织,全速推进。
第三、优化管理体系,提升经营效益,壮大国有资产实力。加快建立健全公司企业(资产)分级运行管理体系,对资产管理型、投资经营型、股权管理型等企业实施归类扎口管理,提升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把资源发挥到最大限度,把资产盘活到最高效益。
第四、强化队伍建设,构筑人才高地,培育企业发展后劲。以适应公司所承担职能和未来发展需要为目标,通过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机制,紧扣培养、引进、激励三个环节,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完备的高层次、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公司拓展经营领域,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08年至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财务报表进行了连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第21832号)。
一、发行人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表11-1 发行人2008年至2010年末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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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2 发行人2008年至2010年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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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3 发行人2008年至2010年末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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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4 发行人2008年至2010年有关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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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偿还倍数=(税前利润+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总额)/全年利息支付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总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8、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平均固定资产
9、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总收入
1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
11、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本期债券是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企业(公司)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无其他已发行且尚未兑付或逾期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资金募集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所募集的12亿元将全部用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所建设的污水处理项目,包括常熟市周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常熟市辛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常熟市阳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常熟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安排具体见表13-1。
表13-1 募集资金投向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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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常熟市周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该项目位于海虞镇通港路与洪洞泾交叉口西南侧,占地3公顷。该项目建设总规模4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其中土建按总规模一次建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进水泵房、沉砂池、水解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紫外消毒渠、脱水机房等生产构(建)筑物,综合楼、化验楼、食堂、机修仓库等辅助建筑物及厂内公共工程。
该项目总投资7,833.10万元,内部收益率为5.46%,其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4,500万元。该项目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010年至2012年,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2011年6月末,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1,950万元,占总工程量的24.89%。
该项目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常熟市周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审[2009]148号)批准。
(二)常熟市辛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该项目位于辛庄镇杨园办事处元和塘与杨东路交叉口西南角,杨园河北畔,占地4公顷。该项目建设总规模3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为1.50万吨/日,其中土建按3万吨/日规模一次建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一体化生化反应池、纤维转盘滤池、紫外消毒池、鼓风机房、加药间、回用水泵房等生产构(建)筑物,综合楼、仓库、机修间、传达室等附属建筑及厂内公共工程。
该项目总投资6,822.90万元,内部收益率为6.59%,其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4,000万元。该项目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010年至2012年,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2011年6月末,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3,270万元,占总工程量的47.93%。
该项目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常熟市辛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审[2009]151号)批准。
(三)常熟市阳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该项目建设总规模4.5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为1.5万吨/日,其中部分构筑物土建按照4.5万吨/日一次建成,设备规模为1.5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进水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二级反应池、二沉池、回流泵站、高效混凝沉淀池、转盘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回用水泵房、匀质持、加药间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生产构(建)筑物,综合楼、仓库、机修间、门卫等附属建筑及厂内公共工程,尾水排放管线。
该项目总投资9,301.00万元,内部收益率为6.86%,其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5,500万元。该项目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截至2011年6月末,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1,295万元,占总工程量的13.92%。
该项目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常熟市辛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审[2010]409号)批准。
(四)常熟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虞山、沙家浜、梅李、古里、海虞、辛庄、碧溪、董浜、支塘和尚湖十个乡镇污水主干管451.05公里,管径DN100~DN1200;各乡镇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面积1,070.70ha;新建、扩建及改造污水提升泵站53座,近期总规模37.75万吨/日,远期规模66.94万吨/日;纳管农村居住区52,599户,干管长度55.52公里。
该项目总投资22.81亿元,其中,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106,000万元。该项目法人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于2009年8月开工建设。截至2011年6月末,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4.58亿元,占总工程量的20.08%。
该项目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常熟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常发改审[2009]66号)批准,并于2009年9月以《关于常熟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常发改审[2009]117号)同意该项目总投资由17.34亿元变更为22.81亿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将全部用于常熟市周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常熟市辛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常熟市阳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常熟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核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和发行人资金调配情况,将募集资金陆续投入该项目。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资金流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同时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统一调控,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安全性。
1、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集中存放、便于监管的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资金验证手续,结合投资项目的信贷安排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进行专项管理。
2、发行人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发行人有关规定履行资金审批手续。发行人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出用款额度,再根据用款额度大小,视情况报发行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3、发行人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发行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检查结果。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后,发行人将按照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债资金,亦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同时发行人制定了严密的偿债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偿债保障措施。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券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足以满足本期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需求。
一、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自本期债券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管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工作。该小组成员均由发行人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组成,所有成员将保持相对稳定。自成立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偿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二)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规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
(三)偿债计划的资金安排
发行人将于债券存续期每年的付息日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向投资者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并于兑付日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向投资者偿还本期债券本金。
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通过对该账户的专项管理,提前准备债券利息和本金,以保证还本付息。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稳健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并以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偿债资金一旦划入专项偿债账户,仅可用于按期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到期支付本金。
此外,因经济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依靠自身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本期债券时,发行人将通过充分调动自有资金、变现各类资产、银行贷款等渠道筹集还本付息资金。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良好的经营状况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基础
发行人业务稳定,经营状况良好。2008年至2010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15.48亿元、16.71亿元和18.67亿元,净利润1.13亿元、1.31亿元和2.33亿元。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1亿元,足以保障债券本息按约偿付。随着行业环境和经营状况的不断改善,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污水处理类项目具有投资回报稳定、经营现金流量充沛等特点。但由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首先将大量投资于不产生现金流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而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建设相对较慢,因此在募集资金投入的四个项目建成初期,项目的总体收益能力有限。但是未来随着与污水收集管网相配套的污水处理厂的不断建成,该项目将逐步产生充沛的现金流,收益能力也将有较大程度提升。同时,未来常熟市污水处理费有望进一步提高,这将进一步提高该项目的收益能力。
(三)发行人拥有的优质土地资产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保障
发行人拥有大量优质土地资产,可以为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保障。例如,发行人位于常熟市西三环路以南、北塘河以北的26.34万平方米的商住出让用地,经常熟市常信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价值约9.73亿元。发行人所拥有的土地资产具有较高价值,产权归属清晰,在必要时可以变现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四)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也将增强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资本结构合理,并且与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发行人本部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累计达到45.82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4.85亿元。其良好的融资能力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发行人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和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本期债券本息按时偿还创造条件
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和调度,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并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提高现金回收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本期债券本息偿还计划安排,结合生产经营现状,对现有资金流出规模进行调整,提高偿付资金数量,进一步确保本期债券每年到期的利息偿付能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提供了足够的保障,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发行人还将通过不断挖掘自身优势,抓住我国宏观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增加主营收入,控制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提供可靠保障。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
(一)本期债券相关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国家政策法规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不能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兑付造成一定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
由于具体交易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2、行业监管政策变动风险
我国政府通过制定有关监管政策对动迁房开发、水务、燃气及工程承包建设等行业实施监管。随着行业发展和我国相关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将不断修改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未来,政府监管政策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业务或盈利造成某种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运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常熟市动迁房开发、水务、燃气等行业主要运营和投资主体,其收益水平受到地方经济发展及宏观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者衰退,动迁房、水务、燃气等产品需求可能会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可能会影响到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设计与论证、施工管理、工程进度安排、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财务管理等诸多环节,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施工单位及项目工程所在区域的居民和企业的协调和配合等多个方面,如果项目管理人的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或项目管理能力不足或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将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现金流和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策
(一)本期债券相关风险的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上市,从而提高债券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控制利率风险的手段。同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为投资者提供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
2、偿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和强大的融资能力为本息兑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未来,发行人下属企业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确保可持续发展,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为投资者拓宽债券转让的渠道。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的场内外交易也会日趋活跃,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风险的对策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的对策
针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风险,发行人将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预测,加强与国家各有关部门,尤其是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信息收集和分析系统,做到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制定应对策略。
2、行业监管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积极收集经营范围内的各行业及监管政策信息,争取准确地掌握行业的动态,了解和判断监管政策的变化,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行业政策对公司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风险的对策
1、运营风险的对策
经济周期对动迁房开发、水务、燃气及工程承包建设等行业的影响较弱,且我国经济持续的快速健康增长,常熟市经济始终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因此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周期变动造的不利影响。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快项目管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努力降低经济周期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在主管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此外,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降低运营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过发行人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论证,并已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所有项目的施工单位选择与确定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形式确定,严格实行计划管理,有效防止工程延期、施工缺陷等风险。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主要阶段分别制定了严格的管理措施控制项目风险,并使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监督工作分开,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以及项目投入资金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管理风险。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一)评级基本观点
1、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12亿元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很低,安全性很强;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很强的偿债能力。
2、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常熟市很强的经济、财政实力,以及发行人业务在常熟市的垄断优势和强有力的政府支持等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债务压力较大、其他应收款及时回款情况对发行人未来发展的影响。
(二)优势
1、常熟市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常熟市作为“上海经济圈”的重要城市之一,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近年来常熟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城市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市)前列。
2、发行人业务运营对常熟市城市发展重要性很高,多项业务在常熟市内处于垄断地位。发行人是常熟市燃气供应、城乡供水、动迁房开发等业务唯一建设、运营单位,在常熟市处于垄断地位。发行人在过去三年的业务发展速度很快,主营业务收入从2008年的14.85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7.77亿元,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
3、常熟市政府给予发行人强有力的支持。为支持发行人发展,常熟市政府先后多次向发行人增资,注册资本由成立之初的5,000万元增至目前的21.72亿元。
(三)关注
1、发行人债务规模上升,债务压力较大。发行人近年来对自来水、污水处理、天然气管网以及水厂的投入不断加大,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2010年末,发行人总债务达到45.70亿元,其中长期债务40.12亿元。
2、应收账款能否及时回款对发行人流动性水平和偿债能力影响较大。截至2010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34.49亿元,其他应收款能否及时回款对发行人流动性水平和偿债能力的影响较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的存
续期内对本期企业债券每年进行定期跟踪评级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该等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2年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之法律意见书》(苏竹律字(2011)第0503号)认为: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债券发行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已经取得其内部权力机构关于本期债券发行截止目前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三、本期债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债券条例》、《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性条件;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项目核准,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
五、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编制的《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内容,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六、本期债券发行已取得债券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
七、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均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法定资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之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实质条件。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国家发改委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批文
(二)2012年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2年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经审计的2008年至2010年财务报告
(五)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11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六)本期债券发行的信用评级报告
(七)本期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常熟市海虞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戈健
联 系 人:陈勇
联系电话:0512-51531098
传 真:0512-51531166
邮政编码:215500
(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 系 人:刘宸宇、陈业茂、宋红玲、陈庆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六号国信证券大厦9层
联系电话:010-66025239、021-60875133
传 真:010-66025253
邮政编码:100033
网 址:http://www.guosen.com.cn
如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此外,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如下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http://www.ndrc.gov.cn
2、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chinabond.com.cn
3、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附表一:
2012年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常熟市城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01.02.11 |
36,660 |
100% |
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 |
2009.07.03 |
20,000 |
100% |
常熟市金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2.12.31 |
100 |
100% |
常熟市建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
2004.02.17 |
1,050 |
73.30% |
项 目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流动资产 |
734,541.66 |
506,350.12 |
381,991.30 |
存货 |
260,770.45 |
139,980.04 |
111,710.86 |
投资性房地产 |
35,508.07 |
34,820.05 |
35,715.86 |
固定资产 |
164,173.06 |
148,847.88 |
136,183.76 |
资产总计 |
1, 104,057.01 |
725,061.89 |
574,816.93 |
流动负债 |
205,085.40 |
188,496.03 |
172,065.83 |
负债总计 |
630,112.43 |
520,280.81 |
381,303.87 |
所有者权益总计 |
473,944.58 |
204,781.08 |
193,513.0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
430,207.52 |
166,525.88 |
156,276.62 |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186,677.49 |
167,123.12 |
154,755.22 |
营业总成本 |
159,089.56 |
152,924.63 |
140,473.69 |
营业利润 |
27,913.97 |
14,353.18 |
14,455.73 |
利润总额 |
27,559.97 |
15,701.32 |
14,239.10 |
净利润 |
23,315.52 |
13,108.50 |
11,267.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6,118.96 |
10,769.74 |
9,426.13 |
项 目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69.58 |
-60,090.21 |
-61,727.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638.85 |
-25,204.36 |
-23,456.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059.97 |
99,824.35 |
91,851.6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344.00 |
14,529.68 |
6,660.20 |
项 目 |
2010年度/末 |
2009年度/末 |
2008年度/末 |
流动比率1 |
3.58 |
2.69 |
2.22 |
速动比率2 |
2.31 |
1.94 |
1.57 |
资产负债率3 |
57.07% |
71.76% |
66.33% |
利息偿还倍数4 |
10.37 |
6.27 |
5.70 |
应收账款周转率5 |
31.17 |
29.92 |
25.42 |
存货周转率6 |
0.79 |
1.22 |
1.20 |
总资产周转率7 |
0.20 |
0.26 |
0.30 |
固定资产周转率8 |
1.19 |
1.17 |
1.18 |
营业利润率9 |
14.95% |
8.59% |
9.34% |
净资产收益率10 |
6.87% |
6.58% |
6.70% |
总资产收益率11 |
2.55% |
2.02% |
2.16%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使
用额度 |
占募集资
金比例 |
占项目总投
资比例 |
常熟市周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7,833.10 |
4,500 |
3.75% |
57.45% |
常熟市辛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6,822.90 |
4,000 |
3.33% |
58.63% |
常熟市阳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9,301.00 |
5,500 |
4.59% |
59.13% |
常熟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
228,100.00 |
106,000 |
88.33% |
46.47% |
合计 |
252,057.00 |
120,000 |
100.00% |
47.61% |
地点 |
序号 |
承销团成员 |
销售网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京
市 |
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六号国信证券大厦9层 |
刘宸宇、陈业茂 |
010-66025239、021-60875133 |
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3层 |
汤峻 |
010-84588960 |
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
邹迎光、杜永良 |
010-85130688、010-85130869 |
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
袁震、赵治国 |
010-59312882、010-59312887 |
5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
薛晨、杨晓、王硕 |
010-57631234 |
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销售交易部 |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
汪浩、张华 |
010-57601920、010-57601917 |
7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部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
夏睿、熊欣 |
010-88027977、010-88027183 |
8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
廖敏 |
010-63081064 |
海
市 |
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定收益证券总部 |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
夏阳 |
021-38676701 |
1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债券融资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45楼 |
杨思思 |
021-68498611 |
11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 |
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楼 |
黄磊 |
021-68866981 |
东
省 |
12 |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收益部 |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层 |
粱学来 |
0755-25832615 |
13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教育科技大厦3层 |
度万中 |
0755-8371687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
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宸宇(13910792095)、史超(13901049268)
二○一二年 月